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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幸福与幸福教育的几个理论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岩

  幸福是人生的主题,是人类的终极追求,追求幸福是推动人类发展的动力。费尔巴哈曾经说:“生活和幸福原来就是一个东西。一切的追求,至少一切健全的追求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尼尔指出:“生活的目的是寻求幸福。”威廉·詹姆斯说:“人类最关心的东西就是幸福。”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终极和自足的,它是行为的目的。”中国有学者认为:“幸福问题是人生哲理, 乃至人生科学的集中处、枢纽点。它几乎包含人生问题的一切。有幸福即拥有了生命的意义。”因此,幸福对于每一个人都是重要的人生课题。
  一、教育幸福的现状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自古教育是实现所谓幸福的途径。但是现在,有的教育是不幸福的,甚至是烦恼的,是痛苦的,有各种各样的纠结。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在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中,规定了给予学生各种知识,但却没有给予学生最重要的东西,这就是:幸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有着这样的观念:人的幸福和成功源自于他们早期所受的磨难(学习和其他艰苦),今天的痛苦是为了明天的幸福。这使得人们一直把幸福当做是一个长期的远大的目标,而不是一个随时随地都可以实现的、享受到的东西。人们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今天幸福,未来可能更幸福;今天痛苦,将来可能有阴影。
  另一方面,在功利主义的影响下,有时教育异化了。虽有义务教育、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等一系列的举措力图让教育更好,虽也有不少有爱心的教育工作者不断践行可以减轻学生和教师负担的教育、教学方法,但占据很大一个位置的,仍然是为了并非教育根本目的的升学率、教育经济提升率,这使得有的教师、学生,慢慢陷入痛苦的深渊,希望看到光明的未来。
  所以,重建幸福的学校生活是时代赋予教育工作者的神圣使命。教育工作者应该表达一种合理的愿望,即让幸福走进教育的过程,而不仅是一个长期的目标。
  二、幸福、幸福观、幸福感内涵
  1. 关于幸福
  对于幸福的看法,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快乐论、满足论、意义论、状态论、能力论、德性论、综合论等。
  幸福是一种快乐。尼尔认为:“生命是一个过程,重在追求幸福,寻找乐趣。”幸福通常是一个人在目的或理想实现过程中的快乐体验,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状态,有层次、高低之分,是在苦与乐的矛盾对立统一过程中体验到的,是在不选择与创造的矛盾对立统一的实践过程中生成的。
  幸福是一种向往,是一种缺失体验。缺失性体验是指主体对各种缺失(精神和物质)的体验,缺失即是没有满足。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有七种不同层次的需要,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认识的需要、审美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这些需要未满足,都是个体的缺失,都可能使个体产生缺失性体验。此时主体为克服缺失,会调动自我的各种力量,当缺失感消除,个体就体验到幸福。
  幸福是人生的一种价值追求,是人自觉行为与目的行为的联结,是关乎人生的意义以及生活、理想、需要的情感体验。它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体,基于个体而又依存于社会,是人的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得到统一满足时的和谐感,是个人幸福和社会集体幸福、物质生活幸福和精神生活幸福的统一。
  幸福是一种能力。人们都希望得到幸福,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幸福的。因此,感受幸福、获得幸福是需要一种能力的,即“幸福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需要磨砺和培养的。感知幸福的能力与内心世界的丰富、敏感和活跃有关。获取幸福的能力与个体知识的丰富、能力的强弱等有关。
  幸福是一种德性。亚里士多德认为快乐是幸福的外在条件,德性是幸福的本质,幸福是灵魂的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他认为幸福既是一种好的生活状态, 又是一种现实的活动, 是人们追求的最高善。
  幸福与人性相关,人性是生理、心理和伦理的统一,因此,幸福也是生理幸福、心理幸福和伦理幸福的统一。幸福是人性得到肯定时的主观感受。幸福是指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目标而引起的精神愉悦与精神满足。它是人们的一种积极的心理感受,且这种感受是同人生的内在生命力量紧密相连的。
  2. 关于幸福感
  幸福感是对幸福的体验,是主观的,幸福感具有很大的相对性、短暂性,幸福感是人的需要得到满足、潜能得到发挥时所获得的持续快乐体验。幸福感与幸福息息相关。
  3. 关于幸福观
  幸福观是人们对幸福问题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与人生观、价值观密切相关。“如果你还不知道幸福在什么地方就去追求幸福,那就会越追越远,就会走多少道路便遇多少危险。”基于不同的幸福观,不仅价值追求不同,在获得同样的幸福时,幸福感也会有极大的差异。
  三、教育与幸福之间的关系
  教育与幸福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联,彼此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1. 幸福需要教育
  教育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项智慧性的文明事业,它是构成人类幸福的重要因素,是人类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教育可以为满足人的发展的各种需要提供一定的条件,为人的可能幸福奠定一定的基础。正是由于人们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才拥有了促进身体、认知、情感以及精神世界发展的能力,才能更好地追求、创造并感受幸福。“幸福需要教育。”为此,有人提出理想的教育是:培养真正的人,让每一个从自己手里培养出来的人都能幸福地度过一生。这就是教育应该追求的恒久性、终极性价值。
  2. 教育需要幸福
  教育本身应是幸福的,然而在现实中,人们对教育的社会、政治、经济价值的过分追求,在一定程度上让人们忽视了对人的价值的关注。教育中,长期存在着把学生看做一个“知识受纳器”,是一个“无知者”,从而忽视了学生也是一个具有价值判断、丰富情感和独特个性的人,教育过分重视知识的传播与获得,而不重视学生的生命情感体验,使得教育成为一个车间生产般的流程,让教育变得枯燥乏味、师生疲累不堪。
  从本体论来说,“教育即生活。”师生的大多时间是在教育与被教育中度过的,教育成为他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杜威曾论述过:教育是一种特殊的生活,即所谓的教育生活。而且教育是现时的、当下的生活,而不是未来的、遥不可及的生活。生活需要幸福,教育作为生活,也应该是幸福的。这种幸福首先要关注的是师生当下的幸福,而不是仅仅为了未来遥不可知的幸福就牺牲当下的幸福。可见,教育自身首先应该是幸福的,只有幸福的教育才能有幸福的老师,才能培养出幸福的学生。   四、幸福教育的内涵及层面
  幸福教育是将教育的目的回归到人自身情感之上,以培养能够创造幸福、享受幸福的人,使教育造福于人,使人成长为自由的、全面的、大写的、幸福的人。它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目的是创造人的幸福。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层面。从人的角度而言,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方面是创造教师的幸福,另一方面是创造学生的幸福。
  1. 教师的幸福
  教师的幸福与否不仅关系到教师个人的生活质量,还关系到学生的幸福以及教育目的的实现。教师的幸福是教师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是物质和精神幸福的统一,其构成要素包括物质保障、身心健康、人际和谐和事业发展。当前社会状况,普通教师生活水平处在社会的中下阶层,在实现教师基本生活完备上,教师有着一定的压力,而这也直接影响着教师的身心健康。教育工作本身的繁杂、琐碎使得教师在幸福指数的提高上也有着重要的影响。来自学校、社会的压力,也使得教师身心水平受到影响。教师个人在与人交往中的顺畅与否,在个人教育事业如评职称、晋升等方面的发展,也会直接影响其幸福感的获得。所有这些因素当直接作用于教师后,都会影响到教师对学生的教育,进而会影响整个教育的发展。因此,教师作为教育实施的直接主体,他们的幸福理应得到关注,并加以努力实现。
  2. 学生的幸福
  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塑造人。学生作为受教育的主体,教育的目标,他们的幸福也是很重要的。学生的幸福是学生作为“人”的基本权利,也是教育本身理应给予的,同时也是关乎社会可持续发展、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教育应该给予学生幸福的美好体验,不能仅仅着眼于他们未来的幸福、更应该关注他们当下的幸福。学生的幸福构成要素,首先应是成长的幸福,是学生对学校生活感到满意的主观感受。另一方面,在情感交流过程中,教师的教育行为得到学生的共鸣、理解与尊重,从而也产生幸福感。再次,对于学生来说,幸福还体现在学习过程与结果上的幸福,从学习中获得深刻而持久的幸福感,这一方面起到主导作用。
  只有在教育中关注教师与学生的幸福,使师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实践中努力达成教师与学生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满足,才能让师生具有真正的幸福,才能最终实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达成教育的目标,构建和谐幸福的教育、和谐幸福的社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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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孟建伟.教育与幸福——关于幸福教育的哲学思考[J].教育研究,2010(2).
  (重庆市江津第二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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