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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双语教学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曾寒静

  【摘要】在应用型高等院校中,中外合作办学的商科专业比较受欢迎,商法作为一门必修课,有着独特的地位。商法的双语教学在遵循一般双语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应特别注意课程内容的设置和教材的选择,同时也应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
  【关键词】双语教学;商法;教材;教学方法
  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介绍及双语教学
  BETC(Business & Technology Education Council)是英国商业与技术教育委员会的简称。学生在完成BTEC课程后,将得到具有国际水准的、普遍认同的英国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和国内大专文凭。和本科专业侧重学术型的课程设置相比,BETC的课程设置更突出专业知识的应用与英语能力的培养,所以具有实用性和国际性的特点。
  维基百科对双语教学定义为:Bilingual education involves teaching academic content in two languages, in a native and secondary language with varying amounts of each language us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gram model. 即根据科目需要,用母语和第二语言进行教学,同时注意调整所用两种语言的比例。
  BETC项目要求全部课程双语教学,考试或考查也以英文为载体。这对老师学生的第二语言能力提出较高要求,但确是培养国际化人才的可行方法。笔者所在院校的中澳(巴拉瑞特大学)合作办学项目是属于本科层次的合作办学项目,基于学分互认而产生,对部分专业课同样采用双语教学的方法。
  二、商法在中外合作办学商科专业中的地位
  无论是BETC项目,还是中澳(巴拉瑞特大学)合作办学项目,都以商科专业为主,而商法是商科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商法在商科专业中的地位和在法律专业中的地位不同,在商科专业中,商法是辅助性的课程,但在法律专业中,商法是主干课程。同时,商科专业和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商法的目的也不同。在商科专业中,学生学习商法是为了理解与学会管理商务活动的法律风险,以更好的从事商务活动;而在法律专业中,学生学习商法是为了熟悉商事法律法规的立法、司法及执法活动,以更好的从事法律职业。所以,针对商科学生的商法教学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第一,注重对一些基本法律概念的阐释,帮助学生形成基本的法律思维。第二,注重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应用,帮助学生用好商法这个工具。
  三、选择合适的商法课程内容和教材
  对于商科专业的学生,商法课程内容的设置应以实用为标准。和商事活动联系最紧密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代理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知识产权法以及和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制度。其中,以公司法、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最为基础。所以,商法课程在包含最基本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可根据学生专业选择纳入其他法律制度。
  至于教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都以引入英文原版教材为特色。使用英文原版教材有它不可替代的优点,但也有在中文语境中不可避免的缺点。原版教材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英文学习语境,学生能够学到原汁原味的英文表达方式,建立良好的英文思维习惯。同时,原版教材也不会出现翻译教材中丢失语义的现象。但是,原版教材对于英语基础较弱的学生来说是一个挑战,过高的难度容易引起厌学情绪,很难保证教学效果。
  四、教学方法探讨
  1.如何过语言关——渐进式教学法。笔者所教学生英语水平参差不齐,商法这门必修课又不同于其他专业课,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必须是高年级学生才能学习。做为老师,需设置英语环境,给学生提供英语学习练习的语境。依照循序渐进的规律,笔者在初级阶段会按照中文英文各占一半的比例来进行教学,并随学生英语水平及专业进步动态调整英汉比例,最后实现英文为主,中文为辅的教学模式。
  2.如何过商法知识及应用关——情景教学法与合作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即老师为学生设计基于职业情境而近乎真实的工作任务,让学生为了行动而学习和通过行动来学习。老师从知识的传授者的角色转变为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咨询者、指导者和评估者,同时,通过让学生进入工作过程,使他们从单纯的学习者转变为工作者,在此基础上建构相关理论知识,并且因此形成自我负责的学习态度。
  采用情景教学法离不开合作教学法,即老师与学生,尤其是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合作。在完成学习性工作任务的时候,老师最好对学生进行分组,要求学生进行组内分工,但需共享材料与数据收集成果,最后形成小组报告。每个小组成员都需单独准备基于自己工作内容的演讲,老师针对个人演讲进行提问。最后,老师根据小组报告和学生的个人演讲及回答问题的情况来给每个学生评分。
  情景教学法与合作教学法比较好地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让学生在做中学,并且能够和对学生的考核结合在一起,是值得尝试和推广的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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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丁敏.《国际商法》课程双语教学模式探讨[J].潍坊学院学报,2010-02,10(1).
  [3]王敏.浅议高职《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模式设计[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8,9(3).
  [4]李启红.基于工作过程的“国际商法”课程方案设计[J].法制与经济,2009-11.
  [5]陈慧婷.国际商法双语教学的实践与思考[J].阴山学刊,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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