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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的宜老服务理念分析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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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前,我国已全面步入老龄化社会,社会围绕老年人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的保险、救助、奖励扶助等机制也在不断完善。社区养老作为社会养老领域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其顺畅、高效地运行对社会整体发展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本文从宜老服务理念的内涵、理论入手,针对宜老服务在社区养老机构中的实施前景与现存问题,提出符合当前社会实际情况的对策,以促进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宜老服务;社区养老;养老机构;对策
  基金项目: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项目名称:桂林地区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管理模式研究
  中图分类号:D66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2)09-0075-02
  一、社会现存养老服务理念概念
  1.传统养老服务理念定义
  所谓传统养老服务,就是以家庭为主要主体,为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物质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虽然目前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模式, 但是其呈现的点状发展状态以及缺乏足够的互动与合作, 仍难以满足社会养老的多样化需求。
  2.宜老服务理念定义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显示,我国围绕老年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的保险、救助、奖励扶助等制度的社会养老体系已基本确立。但是,单纯的硬件环境是无法承载整个社会养老需求的,唯有在此基础上的极尽体贴的服务,才能给予老人最真挚的关爱和最温馨的照顾。宜老服务是在以老人所需的基础之上,以社区或家庭为依托,建立配套出一系列更有益于老人生活的服务辅助方案以及配套设施,来积极配合老人们的生活,建筑老人们的精神乐园,它区别于传统的养老服务理念,宜老服务在服务老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之上,注入了自立、自尊以及压力的理念,打造更适合为老人们服务的配套设施。
  二、宜老服务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和作用
  目前,宜老服务的实行尚处初步阶段。单纯的社区养老服务,仅能解决老年人外在的需求,缺失对老年人心理需求的服务。而宜老服务是建立在老人们各个不同的生活心理需求的被服务的角度上定制不同的生活样本。所有会员都可享受生活、医疗等最基本的服务,在此之上,每位居者可依据个人需求、喜好进行特色会员服务的选择。
  在现实生活中,宜老服务在应用上上得到了初步体现,但从我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压力而言,宜老服务的广泛运用与提升将是我们解决人口老龄化严重趋势的最佳方案。
  1.培养健康心态,重塑自尊自信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机体各组织器官生理功能的衰退,导致机体调节能力不足,身体健康状况逐步下势,心理状态也随着身体变化而出现波动。据资料显示,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大体表现如下:①惶恐遗弃感;②孤独寂寞感;③量焦虑抑郁感。宜老服务理念的推出正是针对老年人出现的一系列心理健康问题而提出的,提供生活保障之外的精神需求,为老龄人提供与之匹配的养老服务。
  2.丰富晚年生活,激发生活热情
  老年人的生活满足感与其健康状态实成正比的,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关键所在。根据老人的生理需求、兴趣爱好,整体融入宜老化设计、配置智能化服务系统,使老年人在管理和服务上形成联动,激发老年人的生活热情。将宜老服务理念与服务配套实施,实现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享受”的平衡运行,这将在服务理念上极大促进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
  3.减轻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发展
  宜老服务理念是以社区或家庭为依托的养老服务理念,准确的说,宜老服务理念建立的是以服务老人为纽带的一系列服务设施方案雏形,具有花费少、便捷的特点。这一服务理念节省了进机构养老的费用,减轻了机构养老的压力,也减轻了子女照料的负担,尤其减轻老年人身心压力,使其能够在养老服务人员的协助下轻松接受服务,家庭成员不必再为照顾老人担心,从而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利于社会的共同发展。
  三、宜老服务理念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老年人缺乏自立意识,存在依赖心理
  千百年来,中国人信奉“百善孝为先”,这种传统观念深深根植于老年人心理,将“老有所依”看作理所应当,片面注重舒适的环境,而忽略精神上的需求。所谓“老有所依”,是指依靠老伴、儿女,政府或各种养老服务机构等外在载体为老年人营造出安逸舒适的环境,并服务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基于这种依赖心理,老年人普遍存在着无法自立于晚年生活,从而使得宜老服务实施举步维艰,无法形成一种为大众所接受的养老观念。
  其实,大多数老年人在无重大疾病或肢体健全的情况下,完全有能力自理自己的晚年生活,而老年人出于惶恐心态,容易产生害怕被儿女忽视、被时代抛弃的消极心理,从而使得他们自动将自立心态摒弃。在这种压力下,老年人对外界的依赖心态也就愈加严重,从而导致自立意识淡薄甚至被淡忘,成为家庭的“负担”,社会的“包袱”。
  2.社会大众缺乏正确认识,存在偏激理解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80%以上的公众对于宜老理念存在偏激理解。从公众角度看,赡养父母乃天经地义。而养老作为法律文献明文规定的一种责任,在当今社会也是被道德所推崇的伦理观。在人们的潜意识里,给老年人渡过一个安详快乐的晚年是儿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要纠正社会大众对老年人非儿女赡养的传统观念,是十分困难的。然而在现实社会中,儿女只注重提供安稳舒适的环境,从而忽略了老年人实际的内心需求和渴望,这是不足的,同时也是种‘自私’的行为。与此同时,老年人普遍存在着自我养老行为会导致儿女难堪,且易遭受到同龄人误解的心理,由此而拒绝宜老养老观。
  3.国家缺乏相关配套政策,无法真正宜老
  目前,这种由国外传入国内的新兴养老理念,在我国并未形成明确书面文件,只是任之自我发展。而宜老理念在实行的过程中,强调要老年人发掘自我潜力,进行自我提升,退休再就业等等,这些过程则需要国家出台配套的辅助政策,提供相关岗位,才能真正将老年人的潜力发挥出来,把老年人快要熄灭的竞争意识,上进意识统统激发出来,实现真正的健康养老,和谐养老。   而宜老理念在发展过程中想要实现这种功能,并不能完全靠自我发展就能健康成型,必须依靠法律,依靠强大的舆论监督,才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理念。
  四、宜老服务理念在社区养老工作运行中问题的对策
  1.培养老年人自立意识,形成健康养老心态
  通过对我国现阶段社区养老机构运行现状的了解,可以看到我国现阶段的社区养老服务对老年人生存意志的锻炼方面重视程度不够,传统的社区养老服务理念对老年人的生活自立意识关注程度不够。社区养老机构在日常的养老服务提供过程中不能从生活中的各方面培养其自立意识,这种片面强调舒适安逸的养老服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如果一味实施全方位舒适安逸的养老生活服务而缺乏注重培养老年人的自立心理意识,就会导致老年人产生严重的依赖生存心理,产生这类心理问题的老年人一旦丧失完善的生活帮助服务,就会严重甚至完全丧失对生活的信心与勇气。因此,必须将宜老服务的新式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从而使社区养老机构在日常的养老服务提供过程中注意培养老年人的生存自立意识,将宜老服务理念完全贯彻落实到位,只有这样,才有助于培养老年人的自立生存意识,帮助老年人形成积极健康的养老心态。
  2.维护老年人自尊心理,转变传统养老观念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心理自尊,同样的,接受社区养老服务的老年人也不例外。然而现阶段仍有相当一部分的社区养老机构在对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时候忽视了老年人的自尊心理。特别是在进行一些涉及老年人个人隐私的服务方面不注意顾及老年人的个人心理感受,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老年人的自尊心造成了伤害,不利于其心理的健康发展。根据这一现状,政府、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可通过向社区养老机构灌输宜老服务理念并确保其贯彻落实到位,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观念的根本转变,改进其服务方式尤其是部分对老年人自尊心理造成影响的那类服务,在实际上转变传统社区养老服务忽视老年人自尊心理的现状。我们相信,在充分尊重老年人自尊心理的前提下,社区养老机构一定能够以更好的方式与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3.给予老年人适当压力,推行配套养老政策
  我们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承受一定的生活压力,学业压力、工作压力、婚姻压力、家庭压力等等。可以肯定的是,一定程度的生活压力不仅是我们生活下去的强心剂,更是生活中的精神必需品。如果完全缺失生活压力,那么一个人的生活将会丧失很多动力,这势必对人的精神状态造成不良影响。社区养老服务也是如此,通过贯彻宜老服务理念,通过接受养老服务的前提劳动或者其他合理方式帮助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形成一定程度的生活压力,以此帮助其树立对生活的信心与对未来的向往。同时,实施配套的养老生活服务,包括饮食起居、健身运动、文体娱乐等各方面的政策,实现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享受”两端的平衡运行。社区养老机构通过这样的运作方式,不仅减轻了自身工作压力,也对老年人身心健康起到了极大帮助。
  五、结语
  宜老服务理念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观念,具有其潜在的长足发展空间。它衍生于国外,符合国外社会基础和家庭结构,在宜老观念的指导下,发达国家老龄化社会节奏有序,因此在国外获得政府机构和家庭的大力支持。而我国的老龄化社会虽起步晚,但发展迅猛,在这种情况下,引入宜老养老观念势在必行,这需要我们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理念这块区域的法律的保护和明文制度,将宜老养老观融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结构当中,使其健康发展。我们相信,宜老养老观念必将带领我国进入全新的老龄化社会当中。
  参考文献:
  [1]邬沧萍.社会老年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田原.我国社区养老的现状和发展思路[J].中国发展观察,2010
  [3]王海燕.发展城市社区养老 应对城市人口老龄化[J].理论学刊,2008
  [4]贾云竹.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资源与社区助老服务的发展[J].社会学研究,2002
  [5]戴维.L.德克尔.老年社会学[M].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6]杜鹏.中国人老龄化过程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7]邱颂东.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其对策[J].社会保障制度,2001(05)
  [8]郭士征.社会保障学[M].北京: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刘智(1990.―),男,广西防城港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
  叶妮(1992.―),女,广西柳州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
  黄亚(1990.―),女,广西桂林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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