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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双师型”教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唐林伟

   不久前,笔者在QQ上与几位职业院校的年轻教师“群聊”。当谈到“双师型”教师这个概念时,他们突然群情激奋,认为这一提法太“不识时务”:日常工作够忙了,还对教师提出些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求。无独有偶,最近由微信转发的一些短论中,一些理论研究者也开始对这一概念“抛起了砖头”,认为“双师型”教师不是一个好概念。个人觉得有必要对这一问题澄清一下,是时候再谈谈“双师型”教师了。这里所谓“再谈”,有两层涵义:一是笔者甫入职教学堂时曾不揣粗浅撰写过这方面的小文;二是想通过今天的论述,把“双师型”教师的问题“再”澄清一点。
   毋庸置疑,“双师型”教师是一个“本土生长”的概念。据说,1990年上海冶金专科学校仪电系主任王义澄最早提出了这一概念。这一概念一经提出就好像概念本身一样逐渐成为一个矛盾体:有人大声叫好,产生强烈共鸣;有人一直在向它“放箭”,对它不满,甚至想把它换掉。
   从对概念研究本身看,它确实不算“好”:一是出现了很多误解;二是相关“学说”基本上是从“双师型”教师标准方面进行的操作性说明,鲜有对其本质进行揭示者。具体而言,由于“素质”的内隐特性,认为拿到“双证书”就是“双师型”教师的理解显然具有操作上的优越性,但现实的问题是在认证的过程中如何避免“拿着驾驶证去抵焊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乱象。此外,有的专业无证可考,而有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通过率过高,这些都给“双证说”“蒙上了阴影”。比较而言,“双素质说”劣势不言而喻,那就是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如何认定教师具备了“双素质”。既然两者都有不足,出现“双证+双素质”的“叠加说”就顺理成章了,但问题就出现在“双师型”的这个“双”字上,“双师型”教师这一概念从字面上看是“两种”“师”的能力与素质,但它绝不是教师与技师能力与素质“1+1”的物理相加,而是两种人才能力与素质的“化学”合成,它强调综合与整体效用,它不是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角色在教师与技师之间转换,而是对职业院校教师的综合素质提出的要求。“双素质”也好,“叠加”也好,其实都没有抓住这一核心。“双职称说”与“双证说”有同样的优势,但也同样面临着实际的操作困难,那就是不同系列的职称互评、互认的问题。认为“双师型”教师的提法只是在职业院校教师“重理论,轻实践”的特定历史时期提出的“特定说”并没有给出“双师型”教师的任何内涵或者标准,它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这一提法,至少可以看出其对“双师型”教师的保守态度。
   尽管对“双师型”教师这一概念没有达成一致,尽管目前对概念的研究还主要停留在操作层面,但笔者认为这并不影响其成为一个好概念。职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比普通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要求高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共识,这一概念引起我们对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专业发展特殊性的关注与思考,教师个体由于现实原因在专业发展道路上遇到困难是必然的,但“教师专业化”是一个过程,否定它就有自甘堕落之嫌。有人提出“双师型”教师的“双”字,不能涵盖职业院校教师所有的素质与能力要求,这就可能出现“三师型”、“四师型”等不断往上累加的表述。笔者认为这是没有理解“双师型”教师的实质,即使是普通教育的“一师型”教师,其能力与素质也是多元的。还有人认为,在目前职业院校教师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双师型”教师的要求太奢侈了,但质量与数量要求并不必然冲突,为什么非要等数量够了才重视质量呢?
   这里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是:第一,“双师型”教师当然是对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而言的,它是与“理实一体化”教学理念相适应的教师类型;第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和专业的多样性决定“双师型”教师的专业标准和认证方法也应该是多元的;第三,随着内涵建设的深入,对职教师资的“双师”结构要求应逐步过渡到对个体教师的“双师”素质要求。“双师型”教师将越来越成为一种符号,成为我国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专业发展的代名词。当我们天天呼唤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时候,面对“双师型”教师这个土生土长的中国职教专有名词,我们难道不应该很好去呵护它吗?
   (作者系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高职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教育学博士)
  责任编辑 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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