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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当代中国选择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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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哲学历史的发展宛如一条蜿蜒曲折的大川,在每个别样的时代都泛起各式思想的涟漪。学派之间激烈的论辩恰似川流的浪花,永不停息地拍击终极关怀的河岸。从米利都学派到现代过程哲学,如此浩渺的川流蕴含着几千年人类思维的结晶。与此同时,有个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在这样浩渺的一条思维大川中,为何近当代中国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极其复杂的政治因素、经济状况和时代要求背后,还有没有其他的一些更为深刻的要素促成这一选择。本文立足于哲学思想领域,试图通过分析中西方哲学异同,考察马克思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关系来探讨这种选择答案。文章旨在剖析客观实事,并非功过评价。
  一 世界的终极原因
  在西方哲学中,对现象世界背后的终极世界的研究始终具有统治性地位。回眸西方哲学,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师徒的理念论,已经在早期哲学中发展出了一套关于本质世界如何构建现象世界的理论。而普罗提诺更近一步把理念论提到的理念通过收容物缔造世界万物转述为神通过流溢的过程创作世界,直至奥古斯丁和阿奎那等中世纪神学家将关于上帝的知识发展出完整体系。对于西方来说,存在性质以及广延等各个方面都远远超越于现象世界的终极原因或者上帝是至关重要的。奥古斯丁如是说,对于上帝的定义,我们已经无法用上帝是什么这样的肯定定义法则来表达,而是要通过否定法则,即上帝不是什么来达到对于全能的、至上的上帝领悟,从而排除那些对于上帝的意义有所局限的有限定义。尽管并不是所有学派都引用上帝这个概念,如后来的黑格尔引用了“绝对精神”,康德使用“物自体”来代指本体世界,但给予世界一个终极意志的似乎总是存在。
  当我们回首中国哲学的发展会发现,这种对于终极原因的研究是缺如的,这导致了我们对于形而上研究的放弃转而求助于物质秩序第一的哲学。中国古代哲学的精明之处在于,它在很早就提出了关于世界本质原因的命题,但是与西方不同,其对于世界终极的解释不在于某个带人格化色彩的全能的神的陈述,而是类似马克思所指的“规律”的形式。而且中国哲学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显露出了这种倾向:当其他文化还处于多神崇拜和原始崇拜的时候,古老的易经已经把世界本体解释为太极中阴阳二元素的矛盾转化,以及衍生出的类似毕达哥拉斯式的形式概念,如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相再生八卦等。排除一些迷信成分,这种带有辩证法意味与唯物主义色彩的世界观是易经的一大亮点,并且它的这个基本观点支撑了整个中国哲学体系,影响了几乎所有中国哲学的思想。道家将太极阴阳的终极原因发展为道或太一,通过“道法世界”来解释世界,认为世界的发展与变化遵从道的规律。儒家则承接易经对于本体世界的解释,并通过社会伦理与等级观念建立了一整套哲学体系。宋代理学则更是强调了世界是由抽象形式加原初质料而组成的,而非人格化因素,因此消除人欲,唯存天理。
  所以,与西方对比中国古典哲学更具有马克思哲学所倡导的唯物倾向,即将世界终极归结为某种规律式的运动变化,而不是全能的上帝及其意志对于世界的延展。这也导致了中国哲学与马克思中的物质秩序第一,以及世界是变化的、由矛盾统一的规律统领的相似观点。事实上,易经中所提及的阴阳转换,“阴中存阳,阳中有阴”就是一种很朴素的辩证法,它用阴阳两个对立的矛盾元素来指代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中的对立因素,并表述了阴阳矛盾导致事物发展,再次与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相遇。其次,由于中国哲学对于世界的解释倾向于规律,因此在终极问题的探索上常常与伦理道德等现实问题相结合,这也使得中国在选择众多西方思潮时排除了那些带有形而上观点和神学色彩的流派,而选择了辩证唯物的马克思主义。
  二 物质秩序
  在西方哲学中,尤其是早期哲学,物质是作为世界的最低级形式存在的。柏拉图学派称物质是灵魂堕落的原因,灵魂与物质的结合是人最大的荒谬,“物质总带给自由的灵魂以各种羁绊和痛苦”。而基于新柏拉图主义的上帝神学,也认为上帝创造世界的等级是从高到低,从神圣形而上到最低端的物质世界。因此,对精神的研究重要于对物质的讨论(直到科学的端倪)。
  马克思哲学的诞生处于西方哲学后期,并且是基于对社会存在的观察与批评而产生。尽管如此,马克思哲学也是受到了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浸染,并且结合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与费尔巴哈的物质秩序第一的观点。对于黑格尔将历史解释为绝对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马克思倾向于费尔巴哈所说的历史是人自我实现、自我斗争的过程。但是他仍然保留了黑格尔关于正题与反题矛盾对立进而产生新的合题并继续斗争的辩证过程。
  我们在前面讨论过,中国哲学对于形而上的神管理世界的解释是不予接受的,太一阴阳之道更适合解释世界的原因,这与马克思哲学对于物质秩序高于精神、精神是物质的副产品的观点有相似之处,这也是近现代中国选择了马克思哲学的一个哲学方式与哲学传统的相似性导致的。
  三 天赋人权与人的地位
  上帝带给西方的不仅仅是一整套哲学体系,还包括一系列文化和政治上的观点。天赋人权的观点正发源于上帝创造众生的平等性。西方观点中,每个人独立的幸福与自由是不可侵犯的,这不是因为人是如何高贵,而是因为这些权利都是至上万能的上帝赋予我们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在西方来看,只要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个人的幸福就是终极的善。此外,希伯来文明对于西方文明的输入除了上帝的观念以为,契约也是一个重要的观念。通过人与上帝建立的约法,人与上帝达到一种契约关系,双方的权利十分清楚。契约文化除了神学上的功用,在政治学当中被发展为社会契约论,即每个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幸福与自由,需要共同遵守不侵犯他人自由与幸福的条约,即因“被限定而自由”。可以说契约文化支撑了整体西方文明结构,西方人对于法律的无条件遵守就是源于古老的契约文化。
  相比之下,中国哲学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等级秩序。“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些被中国传统所信奉的观念认为人与人之间只有建立等级奴属制度社会才会稳定。人之所以为人不在于他自己独立的意义,因为中国传统哲学没有给个人自由提供一个终极的意义,而在于他成为了他所应成为的社会角色。所以,每个人连同他的自由与幸福并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整个社会伦理的秩序。可以说,独立的人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地位甚低,只有效忠于整个等级制度个人才是有意义的。较之个人,我们更注重对于整体国家统一与稳定的管理,普遍高于个别。
  因此,除非这种自我坚持在社会伦理秩序中有意义,西哲中的个人幸福与自我实现于中国传统缺如。虽然中西方传统哲学都分别以契约法律和社会伦理等级的方式表示出了对于个人自由的限制,但是目的截然不同:西方强调契约为个人自由幸福提供保障,而传统中国哲学倾向于等级制度限定个人自由从而保障大一统。并且西方哲学从天赋人权扩展出的认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在中国传统里面也被削减了很多。
  而马克思哲学强调了物质资料的所有权,认为阶级矛盾之一在于对于物质资料的掌控。他的这一陈述完全反对私有财产至上的观念。这也可以解释为何西方对于马克思哲学最终不予理睬,某种程度上是因为马克思的一些哲学观点是与西方传统观念有分歧的。
  四 哲学之后
  中国选择马克思哲学,除了一些哲学上的基础以外,还包括很多,如当时国家危亡的紧急局势,人们迫切需要一种具有强大领导性的思想等。但是不可否认,几千年来中国哲学的传统观念对于我们选择马克思主义哲学也是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的。如上文所述,中国传统哲学的太一阴阳,就已经带有辩证唯物主义的诸多色彩;中国哲学对于规律的强调和对于形而上研究的缺如导致了对于那些带有形而上西方学派的放弃,转而选择更强调物质秩序的马克思主义;并且西方哲学中对于个体的人的高度重视以及其后面作为理论支持的神学信仰也因为与中国哲学传统相去甚远而与中国无缘。
  〔责任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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