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音乐的美与审美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 韫

  摘要:七音十二律以其无穷的变化组合,构成色彩斑斓的奇妙音乐世界。音乐在各类艺术中以其独特的表现形式,传达出震颤心灵的情感语言,音乐的审美作用,在音乐作品中是普遍存在的。但是,有些作品的认识作用、教育作用比较突出和强烈;有些作品的审美作用比较突出和强烈。那么音乐美是什么?它的审美对象是什么?音乐内容、形式?是音乐美存在于它的形式。
  关键词:审美作用 情感审美 情感审美 音乐审美
  
  对音乐工作者、音乐欣赏者来说,一定要对音乐的美有一个比较全面、正确的了解,即使不能深入,也必将有助于他对音乐的理解,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创造才能,来传播音乐的美,更自觉地、全身心地与人类整个音乐事业融为一体。因而对广大多数的欣赏者来说,要了解音乐的美、有助于提高对音乐的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培养正确的审美观点,懂得音乐审美,丰富自己的音乐享受和精神生活,从而反过来也会促进音乐事业的发展。
  在当今的音乐实践中提出了许多音乐美、音乐审美的问题,例如,音乐工作者怎样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音乐作品、音乐形象、音乐美中的主观与客观、个性与共性、内容与形式以及美和真、善的关系等等问题,都需要从美学上加以认真研究。通过美学研究可以推动和促进艺术理论和艺术实践的发展,反过来又丰富美学的研究。例如,一部音乐作品能否满足欣赏者的审美需要,音乐作品音乐美不美,演奏者美不美,演奏者的服装美不美,甚至舞台设计美不美,化妆美不美,既要有时代精神又要有民族特色;既要贴近生活又要贴近观众,可以说点点滴滴都离不开审美对象和美的创造。因此,作为音乐演奏者、音乐工作者、音乐学习者,掌握音乐美、音乐审美的问题是十分必要的,否则对音乐美、音乐审美的问题一问三不知,怎能算是一个合格的音乐工作者。古人说得好“美都不知,何以为人”!
  音乐对于人们所起的作用基本上分为审美作用、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应该说,音乐的三种功能,首先作用于人的是审美作用,如果音乐首先不能使人发生美感,人们就不可能耐心聆听下去,也不可能仔细辩论其中的各种深意,其他两种作用就会落空。因此,音乐的主要魅力在于审美作用。音乐“形式”的定义是:“音乐音响的构成样式”。音乐的形式,是使精神内涵得以体现的声音样式,没有不包含精神特征的“形式”,是因为谈到形式时,我们更多的是强调对音乐音响结构作客观审视的观照方式。而不是主观体验的观照方式。虽然观照音乐作品的形式时离不开主体的体验,但此时主体的目的不是力图从音乐作品中产生丰富的体验与广泛的联想,而是冷静地考察音乐音响的组织样式。这与以领会音乐作品内容时的主体观照方式与目的是完全不同的。当谈“音乐的内容”时,主体与音乐之间是这样一种关系:我从音乐中感受到了什么?此时主体的关注点在于主体对音乐的感受与体验,它更多的是将音乐作为主体感性活动的对象;当谈“音乐的形式时”,主体与音乐之间是这样一种关系:音乐的音响是什么样的?此时主体的关注点在于把音乐作为一个客观的对象去认识。它更多的是将音乐作为主体认识活动的对象。正因如此,音乐作品中有一些主要以塑造完美的形式,表现出一种极为概括性的内容,可供人们自由联想,以一定的情感、气质、情境为主的乐曲。包括一些轻音乐作品。它们主要只具有审美功能,但依然能被人们所接受和欢迎。其他乐曲自然也不能不注意其悦耳动听与人们的可接受性,否则就会失去听众而无法立足于乐坛之上。如何理解音乐的认识作用呢?例如,贝多芬的《英雄交响乐》、《命运交响乐》或者柴可夫斯基的《第六交响乐》等作品中,并不描写具体的事件、人物、语言和行动,其中没有可视的形象,只是抒发了某种感情。因此,音乐的作用是偏重于通过激发人们的情感而达到“动员”的作用,尽管如此,音乐还是具有认识现实的作用。例如,人们听了《义勇军进行曲》(国歌),就可以认识到当时革命人民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无比仇恨以及他们战胜日寇的坚定决心和昂扬的斗争精神。人们听了《歌唱祖国》,就可以感受到我们的国家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各项事业在欣欣向荣地向前发展。应该说,音乐在帮助人们认识时代精神和人的内心世界方面,具有特殊的功能。音乐正是通过饱含联想的音乐形象,突破了声音的范围,使音乐同样具有认识作用的。当听众具备一副“音乐的耳朵”时,便会感到音乐中,时代的思潮和民族的风格留下了多么鲜明的印记,使人们能够真切地体验到人民的心声和民族的气质。音乐与其他艺术结合时(例如舞蹈、戏剧、电影、电视),其认识功能达到最强。这时两种艺术相互补充,音乐成为另一种艺术的感情体验,这种艺术则成为音乐的具体化,可以使人们得到生动而相当准确的印象。例如,舞剧《红色娘子军》、《白毛女》的音乐成为舞蹈的灵魂。在这种意义上来说,音乐的认识作用,也要取决于听众的能力,如听众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有良好的文化修养,较完备的知识结构,就可以在了解作曲家本人及其创作背景的基础上,进一步理解作曲家的意图,从而得到更为深刻的认识。那么如何培养音乐审美能力呢?
  音乐欣赏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在音乐欣赏中要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放在首位突出审美情感体验。可见,音乐是最善于表现人们的情感,并能引起情感共鸣的艺术形式。在新一轮音乐欣赏中,作为音乐欣赏者,应当立足于对音乐作品的学习方式的研究,通过新的设计思路,全程渗透“以审美为核心”的美学理念,注重作品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才能真正把音乐的美育于音乐中。
  
  一、审美感知,体验情感
  
  罗丹说过:“艺术就是感情。”音乐艺术不是像文学作品那样直接叙述事件,也不是像美术那样直接描绘生活,它是用悦耳动听的音响以及精致巧妙的音乐形式即特有的声音语言叙说并作用于人的情感,所运用的声音是有组织的乐音系列,必须依靠听觉来感知。它通过作品的艺术形象及欣赏者的审美活动来感染与教化欣赏者,只有在丰富的情感体验的基础上,以情带声,以声传情,才能声情并茂,以情感人。
  音乐审美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式:以情感人,以美育人。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演奏者的音乐活动是欣赏者的审美对象。音乐活动的审美过程,正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优秀的音乐作品是作者凝情于笔,注情于音的结晶,经过专业人员的二度创作,较好地诠释了作品的思想内涵,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欣赏者的听、赏、及领悟是三度创作,在从“二度创作”到“三度创作”的审美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即以感性认识为基础,理性分析为引导的多种心理因素,由导入情感到体验情感,产生美的联想与想象。演奏者要抓住音乐的特点,善于从心理学和教育学提供的规律中发现、寻找和研究音乐教育的特殊原理和规律,通过体验感受、直观感知、兴趣诱发、自然渗透、启发讨论听唱比较等方法,形成艺术审美施教力。同时,演奏者应把握好“情”,以自己的情去牵动和激发欣赏者的情。神态、语言、动作、指挥、范唱等都要传达情感的信息,给欣赏者以美的感受和启发。当演奏者走下讲台,穿行于欣赏者之间,并随着歌曲情感的表达,辅之以得体的动作与欣赏者交流互动,欣赏者会感到特别亲切。演奏者的表现力直接影响着欣赏者的音乐感受力,对激发欣赏者的欣赏兴趣,使他们对歌曲中的旋律、节奏、速度、力度等音乐要素作出准确的心理反应,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更能激起学生的情感体验,有利于欣赏者审美能力的培养,这实际就是演奏者与欣赏者的情感交流活动。因此,演奏者首先要有饱满的热情,按乐曲所要求表达的感情和风格特点准确地范唱,立足于以情感人,使欣赏者在欣赏时对乐曲有一个比较完整的艺术形象,以引发欣赏者的兴趣。只有演奏者动之以情,才能培养欣赏者的审美兴趣。

  当然,音乐美感的获得和强化还需反复听赏,更需动画结合,利用视听媒体最为直观形象,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美感是听觉、视觉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的,离开听觉、视觉是不能设想的。”对音乐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到体验和参与,用心感受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使欣赏者全身心地融入音乐,在反复听唱、观赏画面的过程中,启发欣赏者从整体感受歌曲的情绪。如欣赏乐曲《春江花月夜》,通过画面,配以生动的语言,每当听到它那优美的旋律时,就仿佛有一幅气韵生动、笔触秀丽的山水画卷在我们面前徐徐展开,把欣赏者的思绪带到一个依山傍水、风景秀美的迷人意境中,使欣赏者从视觉上和听觉上产生美感,情不自禁地领略祖国大自然的美好河山,并在这融视、听艺术于一体的情境中获得美的陶冶,而且诗、词、画、音乐在这里完美地融为一体。动静结合视听相辅,综合的美感,有声有色的演奏使欣赏者的情感产生了共鸣,从而产生了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的感情。
  
  二、审美表现,深化情感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而音乐教育则以审美对象来激发人的审美情感,而审美与情感又是那样地密不可分。歌德说:“成功的艺术处理的最高成就就是美。”对音乐的处理,就是对音乐情感和演唱(奏)技巧的处理,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歌曲,各有不同的体裁、不同的调式和不同的曲式风格,各类歌曲都蕴含着特有的激情。可见,歌曲的体裁总是与某种情感相联系的;歌曲的结构,大至整个歌曲,小到短句,都蕴涵着音乐的内容与美感,歌曲的调式、调性在色彩上给人以明暗不同的感觉,给人的情绪的影响也就不同;和声具有渲染色彩的作用,能形成明暗、疏密、浓淡不同的音响效果,进而表现其特有的音乐情绪。在表现活动中,演奏者与欣赏者的共同任务,就是要对作品作仔细的琢磨与研究,以尽可能完美的歌声展现出它的全貌。这就需要演奏者认真探究音乐作品所表现的真情,悉心指导,并使欣赏者在欣赏过程中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使情感得到升华,才能达到以情感人,以美育人的目的。不仅如此,审美能力的培养又在于引导欣赏者积极参与音乐的实践活动,从中感知音乐所表现的情绪,并产生心灵上的共鸣,以欲立刻体验为快,产生愉悦情感。要通过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及识读乐谱的活动,发展欣赏者的表演潜能和创造性潜能。培养欣赏者以准确的音高和节奏、恰当的速度和力度、自然而美好、真切而饱满的感情把乐曲的艺术形象再现出来并与他人沟通进行艺术评价。要根据乐曲的内容和曲调表现等特点,在学生感受力、理解力和技能水平的范围内,适时地向欣赏者揭示歌曲的艺术形象。因此,感受音乐、理解音乐和表现音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培养这三种能力,就是培养良好的乐感;有了良好的乐感就具备了一定的审美能力,经过长期的音乐艺术的熏陶,培养自己高尚的艺术情操,促进正确人生观的形成。
  
  三、审美创造,升华情感
  
  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美存在于生活之中;而对于美的发现,则要靠人们对它的理解和认识。”高尔基也说:“美,是人自己从它的灵魂深处创造出来的。”强烈的审美情感,使欣赏者的感知过程和体验过程紧密结合,水乳交融,加深了欣赏者对美的形象的认识和理解,这种审美认识、审美愉悦使欣赏者的身心获得更多的情感体验,欣赏者的精神得到充实事业得到拓展、情感得到升华。创造性演奏的目的就是要引导欣赏者发挥想象力,发掘创造性思维潜能,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升华情感。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演奏者应让欣赏者在理解音乐内涵的基础上进入到角色意境中通过自制节奏乐器,探索、发现、体验音乐的节奏、速度、力度、段落情绪等;通过即兴动作表现乐曲,重在引导欣赏者理解其内容,表现其感情;通过即兴表演,或对主题哼唱,发展旋律、或为作品创编伴奏或即兴演奏,引导欣赏者在音响流动的同时,在自己创造的音响中亲身体验与感受其形式美、内容美,进而在知识的应用、拓宽和延伸过程中延伸情感,达到创造美,最终让欣赏者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进入审美想象的圣境。
  总之,音乐审美能力与情感的培养应在寓教于乐中得到切实体现,要重视培养欣赏者正确的审美观念,发展欣赏者的审美情感和审美想象力。坚持音乐审美教育在形态特征上的情感体验,使音乐审美教育始终具有独特的情感色彩。要采取多样化的手段激发与培养欣赏者的音乐兴趣,抓住重点,使欣赏者的审美情感不断升华,提高欣赏者情感外化的表现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综合所述,音乐的三种社会功能,互相渗透,因而或可统称之为音乐的审美作用。音乐的这种审美作用主要作用于人们的意识。因此,不能对它采取所谓“立竿见影”的要求,也不宜作狭隘片面的理解,而应根据不同场合、不同要求,对于不同性质、不同体裁的音乐作品作具体的分析。只有这样,音乐的审美作用以及音乐的三种功能才能得以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1]爱德华・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杨业治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8.
  [2]宋祥瑞.西方音乐美学史讲稿及课堂笔记.
  [3]宋祥瑞编(教材).西方音乐美学史原著选读.
  [4]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音乐美学修改刍议.杨业冶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5]于润洋.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
  [6]于苏贤.申克音乐分析理论概要.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
  
  作者单位:山西太原师范学院音乐系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9277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