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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在信息资源建设中遭遇的知识产权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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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数字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的数字信息资源建设已成为一项重要工程。而知识产权的问题是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一个瓶颈。本文针对高校图书馆数字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对馆藏信息资源数字化等5个方面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进而为高校图书馆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一些建议与应对策略。
  关键词:网络环境 高校图书馆 数字信息资源 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G250.76
  
  数字信息资源是一种重要的信息知识来源,高校图书馆为了更好地实现其信息知识服务功能,都将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视为一项重要的工程。该建设对促进高校图书馆信息资源的保存组织,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效用和满足信息用户的需求都具有重要意义。伴随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发展,高校图书馆对资源开发的广度与深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当新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政策出台时,高校图书馆又需要相应调整数字信息资源的开发策略。因此,无论在任何时期,高校图书馆都应对数字资源建设内容所牵涉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予以足够重视。目前,高校图书馆进行数字资源建设的主要内容有:馆藏文献的数字化、引进数字资源作品、购买网络版数据库、自建特色数据库、建立学科信息门户等。作者针对以下3个方面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探讨,期望与同仁共勉。
  一、馆藏信息资源数字化的知识产权问题
  高校图书馆要将馆藏信息资源数字化或直接通过网络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信息服务,就会涉及信息资源数字化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引起有关信息资源数字化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信息资源数字化是将有价值的印刷型文献或视听文献通过数字技术转化为数字化文献。关于信息资源数字化行为的性质界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第1条第4款和《伯尔尼公约》第9条均规定:复制权及其所允许的例外完全适用于数字环境,尤其是以数字形式使用作品的情况。文献作品的数字化转换,同以往采用的摄影、影印等技术手段处理作品一样不是新作品,只是提供更新的表现形式而已,作品进行数字化的目的是实现制作与原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复制而不是改变作品本身,因此它是一种复制行为。我国知识产权理论界和信息界经过长期的争论已基本取得了一致意见:信息资源数字化行为应视为复制。这种转换只带来形式上的变化,并没有创新作品,不具有著作权意义上的改变。因此,信息资源数字化可视为复制。
  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但是,为适应数字化时代的要求,这一定义可扩充为:以现在已知或将来发展的任何方法将作品直接或间接固定在物质载体上,使之能直接或间接地借助机器或装置被公众浏览、阅读或向公众传播的权利。
  二、数据库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数据库是指在一定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支持下,按照一定方式和结构组织起来的大量相关数据的集合。它是当前普遍使用的网络信息资源的组织方式,信息资源共享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数据库的共享。在我国,数据库属汇编作品,根据新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人所有,但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数字图书馆在编制书目和文摘数据库时属于版权法中“适当引用”的合理使用行为,不需考虑版权问题。在开发全文数据库时,若所汇编的材料已进入公有领域,则无版权之忧,若尚在版权保护期内,则必须获得版权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若作品尚在出版专有权的期限内,还要取得该出版社的授权许可。在推动数据库信息资源共享时,应注意区别数据库的类型和性质,合理利用不具独创性的事实、数据、文摘型数据库,而对那些“内容选择”和“内容编排”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则要获得版权人授权许可并支付报酬。
  三、馆际互借资源共享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馆际互借(inter library loan),即图书馆之间相互提供资料的一种资源共享方式。新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事实上明确了馆藏作品的数字化的复制行为。图书馆开展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往往会通过影印或者扫描的方式制作用户所需要的文献资料副本,这种馆藏文献的数字化很可能引起侵权风险,一定要控制数字化的数量。其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赋予了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的专有权利,而图书馆合理使用的范围局限在本馆馆内。可见图书馆的文献传递是有限制范围的,如果不经版权人的许可,向公众或者非馆内用户传播版权作品,就会侵犯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四、结语
  高校图书馆一直承担着促进文化传播、信息共享、知识创新的社会职能,在网络环境下,应注重对数字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与利用,其自身还应通过积极关注建设过程中知识产权问题,利用先进的知识产权相关保护技术,并通过参与讨论、提议倡导的方式来促进未来知识产权法律的完善,更好地促进数字信息资源建设的成功实施。
  参考文献:
  [1]林敏,倪丽萍.数字图书馆发展中的知识产权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06.(9):88-89.
  [2]陈传夫,王静.馆际互借版权问题研究[J].江西图书馆学刊.2004.(1):6.
  [3]代玉美.数字化图书馆适应新著作权法分析[J].图书情报学刊.2004.(3).
  作者单位:江苏盐城师范学院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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