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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传媒文化问题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范婕

  摘要:当代社会和文化像一个高度浓缩的巨大容器,其中蕴含了多种多样的异质成分,它们相互作用,充满了矛盾和张力。在这样的环境中传媒文化也必然带着复杂的矛盾性。如今,中国传媒文化正在遭遇一个重要的问题,便是传媒公域对个体私域的广泛入侵。但在现在这个传媒立法尚不健全的社会中,似乎无力阻挡传媒公域对私人生活的入侵,因此带来的一系列复杂的传媒伦理问题,亟待我们反思与解决。本文将通过分析传媒公域与个体私域的现状,阐述公共领域入侵私人领域产生的威胁,最后得出如何改善并进一步解决公域入侵私域的问题。
  关键词:当代传媒文化;问题研究
  一、公域入侵私域现状分析
  (一)公域和私域。哈贝马斯的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再版时,《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在全球范围内已经逐渐广为注目。
  “依照哈贝马斯的看法,公共领域指的是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中间的领域。一方面,‘公共领域’属于‘私’的范畴,是摆脱了‘公’的强制性、官方干预和其他一切教条权威的私人领域;另一方面,‘公共领域’在私人领域中又超越了家庭和个人日常生活,它和私人领域是相对立的。”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会为了保护私人利益同公共权力机关相抗衡,它是具有批判性功能。
  相对于公共领域的公共性,阿伦特将私人领域定位于私人性,私人领域因此是进入公共领域的前提和基础。可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私人领域逐渐公共化,导致其私人性的逐渐丧失,私人领域也因此失去了对于建构公共领域的重大意义。
  (二) 传媒公域入侵私域现状。公域入侵私域的现象不仅广泛存在于报刊杂志上,我们可以看到在各个网络平台中,个人的隐私变成对大家最具吸引力的资源,当代传媒已然高度娱乐化,私人生活素材变成其内容产业的主要资源。在他们看来,越是奇特甚至耸人听闻的私人素材,越是具有传媒的商业价值。
  在许多电视节目中,亦广泛存在这样的现象。主持人和观众津津乐道于他人的个人隐私的暴露。例如一些节目以保护弱者,为其解决问题或纠纷为由,在询问具体原由或主要问题时,不加限制地追问甚至在镁光灯下逼问被采访者的个人隐私,最终当事人在现场主持人和观众的逼迫之下不得已说出自身的隐私。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为了理清思绪,但倘若仔细分析,很多时候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本质,只是为其节目效果制造噱头,以获得关注度,旁观者开始以一种道德至高者的姿态去审视和议论,反而对当事人个人生活造成困扰,引发道德和伦理的激烈讨论。最终使当事人沦为满足大众窥探欲的娱乐资源。
  例如陈赫出轨事件,众人在网络平台对其进行声讨,评判其作风问题。最终陈赫公布离婚协议,闹剧方才收尾,但众人的窥探行为并未结束于此。不仅在之后陈赫的微博评论下大放阙词,更甚于频频介入其前妻许婧的生活,同情怜悯之词比比皆是。然而“键盘侠”们是否想过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每个人都需要自己的隐私空间,不应该受到众人的窥探。这是严重混淆公共空间的公共话语和隐私话语的行为。
  二、公共领域入侵私人领域的产生的威胁
  一是传媒公共领域中公共话语与私人话语间的界限变得日趋模糊。例如在某电视综艺节目中,主持人为帮忙嘉宾解决问题,从基本的了解慢慢演变成对隐私的深挖。显然,这样的节目与其说是在保护弱者,毋宁说是在侵犯弱者。他们的个人信息的被暴露就是一种公域入侵私域的体现。
  二是在互联网等公共空间缺乏必要的限制和严格的管理,某些来源不明的文件,例如视频,图片,音频等变成公共浏览的对象。因此,越来越多涉及这类对象的事件成为网络视频的热门浏览对象。其中不乏有人为了一己之利,不仅窥探他人隐私甚至上传网络变成公开浏览,有人通过造谣生事败坏他人名誉。如今对网络的管理日趋严格,但还是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可钻之空。这些都严重影响公共空间的纯粹。
  三是许多网络空间成为曝出个人隐私,以博得高点击率的阵地。例如微博等网络空间成了各大明星的“晒场”,他们为了博得高关注度,吸引粉丝的眼球,纷纷主动展示自己的隐私和生活细节。传媒公共领域变成他们保持名气、增加名气的重要场所。使得公域和私域界限逐渐消失,这是不利于营造理性、客观、批判的传媒氛围,一定的尺度和界限是需要的。这种情况,严重扰乱了公众试听和公共领域的传播原则,大有猎奇和出风头的嫌疑。当今社会,收视率和点击率成为娱乐传媒成功的重要评判标准,因此许多媒体争相夺取个人隐私变成自身竞争的娱乐资源。
  事实上,大众传媒肩负着神圣的新闻使命,不能成为媒体用来吸引眼球和谋利的手段。作为一个健康社会的传媒,应该以为公民发声,保护公民隐私为责,共同创造和谐社会文化环境。但如今的形势值得所有人警惕,不仅是传媒自身的走偏,也是传媒受众倾向的问题,长此以往,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对整个社会的风气产生恶劣影响。
  三、解决传媒公域入侵私域的措施
  (一)加强传媒文化的管理,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我国目前传媒行业相关法律的制约机制尚属法律空白,现行的准则主要作用于道德的规范宏观指导,而非实际操作。这就给了个人操守低下、道德意识薄弱的记者为获得独家传媒资源而去侵犯个人隐私权的机会。媒体不应以受众喜欢什么为主要考量因素,而要从整个社会需要什么为出发点,做好舆论的把关者,引导受众更加关注政治生活及整个社会的动态,重新唤醒受众的社会责任感,让个人隐私重新回到它该存在的世界。由于传媒的分散,导致其是难以管理的。由于报纸等媒介是传播公共舆论的重要载体,因此要关注传媒管理机制的创新问题。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护公众的隐私权,加强传媒的监督,在高效传播信息的同时也能保障个人信息及隐私的安全。
  (二) 加强积极健康的传媒主旋律的引导。当收视率成为各大媒体的生存法则时,大多数情况下传媒只考虑是否会触犯现有法律,往往漠视人文关怀和伦理道德约束。改善公众舆论引导,扭转传媒圈子内传播信息的偏差,积极传播正能量,不捕风捉影地奔波于公众人物的私生活,真正弘扬社会公德。培养高素质的公共舆论领袖。加强自身文化的积累,积极接受教育,还要创新公共舆论领袖的教育机构培训,通过创新媒介的运作和管理机制,为提高公共舆论领袖的产生打通通道。以预防为主加以规范,避免伦理伤害。
  (三) 提高全民道德文化素质。通过对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宣传,教育传媒受众不应以窥探他人隐私作为文化娱乐,而应通过对自身兴趣的探索丰富生活。也应教育部分隐私暴露者要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成功,而非在公众面前矫揉作秀,吸引媒体关注,这样无疑是在与道德和法律间游走,最终会受到应得的结果。
  (四) 政府加强把关力度。媒体是国家和群众的喉舌,更好地规范和引导媒体报道,不为收视率放弃自身的职业操守。鼓励媒体更多的讨论与公共领域相关的事情,重新把受众的注意力转移到公共领域上来。而非将工作重心放在报道个人隐私上。一些媒体侵入私人领域无视受害者的隐私保护,只顾社会轰动效应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行为,是在漠视道德伦理底线,并模糊传媒公域与私域界限,这样的行为应受到制约和惩罚,并需对其进行教育。(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哈尔贝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学林出版社,1999
  [2]周宪、刘康.《中国当代传媒文化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2、166、167
  [3]曹卫东.《哈贝马斯在汉语世界的历史效果――以〈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为例》[J].《现代哲学》,2005(1):53
  [4]尹宏伟.《传媒公域入侵私域带来的传媒伦理失范现象――以记者偷拍姚某某遗体事件为例》[J].《新闻世界》,201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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