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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的“中国化”悖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祁文斌

  我国是世界公认的文明古国,文化源远流长,名胜古迹众多。或许正因其“多”,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这件事上,许多地方轰轰烈烈、甚嚣尘上。据报道,目前全国已有200多个项目有“申遗”意愿,其中列入预备申报清单的项目有60多个。根据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的新规定,一个国家每年最多只能申报二个项目。尽管如此,前不久,云贵渝喀斯特地貌与广东开平碉楼“申遗”成功,一些地方的“申遗”热情再次高涨。
  毫无疑问,“申遗”是件好事,而某处遗迹或文化景观被列入“世界自然或文化遗产名录”,是国家、民族的骄傲。“世界遗产”的终极意义和核心价值在于“重视”和“保护”,但让人尴尬的是,我们许多地方“申遗”成功后的做法,热衷“申遗”的出发点,恰恰背离了这一基本轨迹。在遗址、遗迹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开路、架索道、设店铺,甚至建别墅等情况,在不少地方已屡见不鲜。人们清醒地看到,对这类“遗产”的“开发”,相关监管制度的缺失是问题的表面,“遗产”背后庞大的利益驱动则为“本源”。于是我们理解,一些地方为什么争先恐后、不遗余力地“申遗”了――“世界遗产”金字招牌招徕的是纷至沓来的人流,源源不断的经济收益。至于对遗产的保护,则另当别论了。资料显示,山西平遥古城1997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当年门票收入从申报前的18万元迅速飙升至500多万元;云南丽江古城更是后来居上,将此“世界遗产”作为当地主导产业,每年接待海内外游客25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3.44亿元……
  无节制的利用,一味地追逐经济效益必然导致“遗产”的人为破坏,乃至毁灭,这与人们重视“遗产”的愿望南辕北辙。对此,有一点可资警示,在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的颐和园、三江并流等6处文化遗产被黄牌警告,如果一年内仍没有明显改善,将可能被列入“濒危名录”,吊销“世界遗产”的称号。
  中国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目前已有35处世界遗产,规模仅次于意大利和西班牙。但与国外投入巨资维护文物、修缮古迹不同的是,我们却在挖掘文物“资源”,以期产生经济效益。这样,一种现象产生了:一方面是“申遗”前的声势浩大、不惜血本,另一方面却是成为“遗产”后的麻木不仁,坐地生财。这是一个“中国化”的现实悖论。
  世界遗产等自然或文化景观不是简单的商品,更不是“聚宝盆”。所谓“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对“遗产”保护而言无异于舍本求末、竭泽而渔。如果,许多地方对“遗产”功利性的开发和利用状况得不到有效遏制,名胜古迹成为“遗产”不是一件幸事,倒像一场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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