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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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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大多数高校而言,学费、住宿费收入是高校办学正常运转的主要资金来源,及时足额地收取学费,对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几年,随着高校不断扩大招生,学生欠费问题严重,欠费人数和欠费金额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不断增加的欠费数额已经严重影响到学校的发展。在高校学生欠费中,有大部分学生是由于家庭经济原因而交不起学费。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着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城乡的收入差别,高校实行收费教育后,家庭经济困难已成为学生欠费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我国为帮助贫困生实行了奖、贷、缓、助、减、免、补等一系列扶助政策,但毕竟数额有限,收效甚微。从目前来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经济困难学生欠费、体现教育公平性的最佳途径。
  
  一、国家助学贷款的模式
  
  国家助学贷款是通过商业银行向在校贫困生发放的无担保、带有公益色彩的信用贷款,目的是帮助在校贫困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困难,以使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它的开展有利于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有利于支持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资助政策体系,缓解高校资助经费不足的矛盾;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观念,推动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的改革,为公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社会保障机制。国家助学贷款以贷款地进行划分,可分为两种模式:就学地信用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原先各高校普遍采用的是就学地信用贷款,推行至今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采用就学地信用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贷款违约问题较为严重
  国家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无论是银行还是高等学校,逐一追讨已毕业学生的欠款都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早期贷款学生已完成学业,开始进入还款期,由于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大、部分学生信用意识较差,已经出现部分学生拖欠还款的现象。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的资料显示,有近20%的贷款毕业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款违约情况。而目前我国普通消费信贷违约比例不到3%,与国家助学贷款高违约率形成鲜明对比。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问题已经成为一个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直接导致银行对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持消极态度。
  
  (二)就学地助学贷款发放手续繁琐
  在就学地助学贷款模式中,高校负责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资格审查,组织学生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贷款的审批、发放、管理都是银行的事,经办银行存在成本高、工作量大、审批时间长等问题。银行有管理的责任但没有管理的手段,高校有管理的手段但没有管理的责任,这种后续管理的脱节,直接导致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没有保证。
  
  三、采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方式的优越性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贷款有诸多优点:
  
  (一)有利于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贫困生户口所在地政府及银行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与学校相比更能直接把好初审关,防止出现“假贫困”,能够有针对性地将助学贷款贷给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避免了确定贫困生的困难,保证真正最需要学生得到贷款。
  
  (二)有利于控制贷款风险,金融单位风险小
  对银行来说,学生家庭住址一般稳定不变,通过家庭联系学生,保证了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不但可以降低成本,而且还可以比较有效地掌握学生毕业后的去向。同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借款主体由流动性较大的学生转变为相对稳定的学生家长,担保方式由纯粹的学生信用担保转变为家长信用(或财产)和学生信用相结台的担保,强化了学生家长的责任,到期后追讨容易,大幅度降低贷款的违约率,经办银行的积极性也会大大增强。
  
  (三)生源地贷款可以使学费快速到账
  就学地贷款,就学地所在的银行采用集中审核、发放贷款的方式,贷款笔数多、工作量大、审批时间长。而生源地贷款,贷款分散到各生源地所在银行,各银行面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数量少、工作量小、审批时间短,贷款就能更快发放。
  
  (四)贫困生如期缴清学校费用,思想包袱与心理压力小
  对学生来说,在家庭所在地银行贷款,可以按时交清学费,不会产生心理压力和“低人一等”的感党,可以平常心态与同学平等相处,有利于集中精力投入学习;对学校来说,能够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便于学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发展。
  实践证明生源地贷款是一个简单易行、直接有效的好办法。为此,笔者认为在国家信用助学贷款中,应该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方式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健全以各级政府为主导,教育、财政、编制、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应贷尽贷、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防范风险”的原则,制定本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方案,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扎实开展。
  
  (二)强化资金管理
  各设区市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及时拨付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加强资金的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设区市教育局要认真测算贷款需求,科学编制贷款预算,认真核对助学贷款相关信息,确保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准确真实。
  
  (三)实行“一次授信、逐年发放”贷款方式
  简化贷款流程,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一次签约、分次发放、专款专用、按期偿还”操作办法。在“一次授信、逐年发放”贷款方式下,续贷学生因勤工俭学等原因无法返乡办理贷款手续的,由学生本人书面委托其共同贷款人代为办理,经所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章确认后,寄交经办行办理续贷手续。
  
  (四)采取“总量管理、分期分批、集中受理”贷款办法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各县(市、区)学生总量、贷款额度及经办行信贷资金供给能力和信用状况,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专项信贷规模总量管理。各资助管理机构、基层经办行根据总量规模,可采取“人员、地点固定、时间统一、方便快捷”的办法,集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五)建立“风险分担、多管齐下”的风险防范机制
  按照“统一指导、平等协商、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原则,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监督下,由经办行省级行统一指导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保险工作,通过商业化运转模式实现银行贷款风险有偿转移;进一步整合资源,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助学贷款代偿、社会助学等办法,建立多渠道偿债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构建多功能“资助育人”社会实践平台
  高校应鼓励、推动在校大学生成立“暑期助学贷款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积极服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七)建立奖励机制
  “国家助学贷款协调小组”制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资助机构落实情况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定期通报;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展较快、实效明显的市、县(区)、高校将进行表彰,并通过“以奖代补”予以奖励。
  
  (八)加强教育宣传,加大政策扶持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增强群众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了解,逐步建立持续、系统的诚信教育体系;有关部门要编印、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广泛地宣传政策。各地、各校要与经办银行建立“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良性合作关系,支持经办银行扩大资金来源,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学校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关注民生、推进教育公平的重大举措,切实落实、推进好这项工作。
  作者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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