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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的三大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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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对于食品安全高度重视。食品抽样检验作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自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获得了食品抽样检验的权限,各级政府的经费投入持续增加,相关机构抽檢的数量和频率也在同步增长,但在实际抽检过程中,抽检的程序、抽样人员的操作能力等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存在的主要问题
  食品种类繁多,抽检工作量较大。我国食品种类丰富,各个地区食品生产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个地区的交流日益频繁,食品的生产以及经营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这就导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食品监管和抽样检验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显著增长,而过大的工作量极易引发监管缺失,影响食品安全。
  食品抽检信息填写不齐全、不规范。食品抽检要用到抽样单、封条、告知书等各类文书,抽样单中需要填写品名、生产厂家、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地、样品等级、型号规格、包装方式等,还需要记录抽样依据、抽样方式、抽样地点、抽样时间以及抽样基数、样品数量等,更重要的是记录好抽样方法、步骤、封样情况、封样时间、抽样取证人、监督检查人员、当事人签字等。以上信息如果填写不规范,就会影响抽样取证证据的合法性和效力,将导致不合格后处理无法进行,甚至出现败诉的可能。从目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的部分食品质量案件败诉的教训来看,多数是由于抽样取证记录中的信息不全、填写不规范造成的。
  缺少食品抽样检验的监督管理。对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进行监督管理能够保证检验的效果和食品安全,但很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抽样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够重视,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相关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没有明确的制度依据和标准指导,极易引发工作失误。很多食品抽检没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工作过于形式化,一部分监督管理人员自身能力不足也是导致抽样检验水平过低的重要因素。
  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的措施
  选择食品样品需具有代表性,降低抽检工作量。针对当前食品抽样检测种类繁多、工作人员数量有限的问题,在对某一批次食品进行流通环节抽检时要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选派具备抽样系统知识的专业人员负责相关工作。食品检验机构需要在抽样的过程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利用自身的技术独立完成食品质量检验,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选择第三方机构时要充分考察其检验能力和资质,可以采用公开招标的模式,确保抽检的顺利完成。
  加强抽样环节的人员培训。抽样文书是现场抽样最重要的信息记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实施抽样工作前,应加强对应抽检项目的培训,尤其是抽样单的规范填写及所抽品种的注意事项,避免出现抽样单填写信息不完整、表达不一致、签名盖章不规范等情况,确保证据链信息的完整有效。第三方机构承担抽样环节工作时,应选派培训合格的上岗人员,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食品检验工作规范》(食药监科[2016] 170号)等法规执行。
  加强食品抽样检验的监督管理。针对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经常出现的问题,需要切实加强对食品检测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完善的食品抽检流程和制度,使检测人员能够拥有明确的操作依据。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以及工作责任意识,制定奖罚分明的制度,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食品抽检工作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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