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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分析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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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输电线路遭受外力破坏往往是难以预测、突然发生的,其危害性很大,一般都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无论是故意破坏(如盗窃塔材、螺栓等),还是非故意破坏(如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撞击塔身或碰触导线),这些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为防止人为造成外力破坏,线路运行单位必须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要从根源上杜绝此类行为。为了有效保护电力设施某局依据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高压输电线路电力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外力破坏发生的频次环比、同比下降非常明显。但由于诸多复杂社会因素的影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还不断发生,线路保护区违法违章施工不断升级,严重影响了某局电网安全,也给某市的经济建设和供电可靠率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更好地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工作,我工区开展了输电线路设施保护调研工作。
  本报告调查分析了当前工区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遇到的困难,剖析了原因,并对实现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群防群治提出了具体建议和好的经验做法。
  【关键词】外力破坏;电网安全;防范对策;法律法规
  1、原因分析
  1.1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涉及面广供电企业自保机制有待加强
  1.1.1、近年来随着中卫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增多,且有便利的交通条件,特殊的地理环境为犯罪分子、特别是外地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方便。由于线路设施客观上存在点多、线长、面广,遍及城乡而且暴露在外的特点,一些外地犯罪分子借助现在便利的交通条件,十分猖狂地实施本地区或跨地区盗竊破坏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然后迅速将赃物转移到外地藏匿或进行销赃。这样,不仅使输电线路电力设施自保工作增加了诸多压力,也给公安部门的取证和侦破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
  1.1.2、从主观上讲,供电企业在电力设施保护的管理上防范措施不够得力,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个别职工不能完全遵照线路巡视制度,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事件缺乏全程监督,不能及时制止、汇报,错过最佳治理时间。
  1.1.3、在出现盗窃破坏事件时,现场取证意识不强,往往只考虑尽快抢修,而忽视了报案和现场取证。这种现象反映出企业和员工自保意识不强,变相放纵了犯罪分子,同时使企业所受损失无法得到应有补偿。
  1.1.4、对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不够,许多群众缺乏爱护和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甚至不懂得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是犯罪行为。
  1.2相关法律法规有待修改健全
  近年来,偷窃电力设施的案件屡屡发生,许多重要输电线路设施被拆毁、偷窃或非法占有。面对电力建设频频受阻、电力设施屡遭破坏,电力执法凸显尴尬。
  1.2.1、危害、破坏输电线路电力设施案件的证据采信、犯罪界定以及立案、量刑标准等方面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致使这类案件普遍存在立案难、取证难、定性难的问题。对重大案件的认定和处理,相关部门在认识上有较大差距,往往使许多输电线路电力设施破坏者被“从轻发落”,甚至侥幸逃脱打击。
  1.2.2、输电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存在一些立法的盲区。例如,就保护区外超高树木的砍伐清理问题没有任何的规定。工区在实际工作中面临这些问题时因拿不出有力依据,使此项工作变得异常艰难。
  1.2.3、输电线路电力设施遭破坏,损失如何评定,也没有任何明确的标准。有些人盗窃的是线夹、拉线等部件,其价值只在百元左右,但由此引发的抢修损失巨大。也是由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很多这样的案件都是按照社会治安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根本起不到威慑、打击犯罪的效力。
  1.2.4、企业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对于很多违规现象,也只能发送隐患整改通知书,遇到一些我行我素的事主一般只能解释劝阻,无法处罚、无法强制执行。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也只得束手无策。
  2、我工区近年来一些好的做法和应对策略
  2.1、工区在吸取去年的线路故障跳闸经验后,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结合状态性巡视工作与输电线路通道内“三无”治理工作,安排两名专职人员跟踪处理线路通道内野蛮施工、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外力破坏等异常情况。在调整思路后,工区有效遏制外力破坏等异常的发生。
  2.2、对运行人员申报的线路通道内施工、开挖、架设、堆物、开山炸石、交叉跨越等异常情况,工区及时安排处理,签发相应的处理通知书、违章施工通知函、安全保证书、安全告知书等,全年共计处理各类交跨、施工及设备异常共计855余处,处理率为97.23%,成功的将威胁线路安全的隐患扼杀在摇篮中,输电线路外力破坏引起的线路跳闸次数为1,与去年同比减少6次。在处理设备异常过程中,积极与地方政府及安委会、公安局等部门联系,对解决不了的,全年累计将6条线路等共计11处重大隐患上报局生技部、安监部,申请协调处理,在我局相关部门和政府部门的促进协调下,部分问题得到了解决。
  2.3、工区及时安排线路的日常巡视和检修、以及上级下达的设备大修、更改等工作,并组织好线路应急抢修、抢险工作。不少事故的发生都是与巡视不到位有关,有些事故在未发生之前,只要及时发现消除隐患,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为此,工区对线路的巡视定段、定人、定时进行巡视,并将巡视到位情况纳入月度绩效考核,对因巡视不到位所造成的未遂及事故,对于巡视不到位内部处罚通报共计2次,积极有效的改进了巡视质量。
  2.4、对线路沿线施工、交跨及其它有可能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现象和情况,工区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线路通道内有大型机械施工地段埋设相关警示牌。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关于进一步加强输电线路通道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网『2012』474号
  作者简介:姓名:王天龙1993年参加工作,长春电力学校毕业,专业:高电压试验技术,后续学历大专,从事输电线路带电检修工作、运行工作8年,从事输电线路运行、检修管理工作18年。
  邮寄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一号桥南合生世界村H区2号楼1408室,白秀丽,1841011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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