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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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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石油化工行业也日渐繁荣起来。工业生产过程中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占有很大比重,作为PM2.5和O3的重要前驱体,对大气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文中对江西省化工企业VOCs排放特征、治理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为开展化工园区VOCs防治与减排提供技术支撑。
  关键词: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探讨
  VOCs是指沸点在50℃-250℃的化合物,室温下饱和蒸汽压超过133.32Pa,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VOCs排放来源广泛,且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极大,它们通过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后,能导致人体的肝、肾和神经中枢等形成暂时性和永久性的病变,有些会产生“三致”效应。VOCs污染已经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因此,VOCs治理对于保护环境、国民健康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1 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工业源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逐年增加,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VOCs(volatileorganiccompound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133.32Pa、常压下沸点在50~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大部分VOCs具有较强毒性,是形成光化学烟雾及PM2.5的重要前体物之一。特别是化工企业集中的化工园区VOCs防治现状与国家“大气十条”及《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因此,推行工业企业大气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对于推进化工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 化工园区VOCs综合整治技术与对策
  2.1 建立VOCs监测监管体系
  以重点化工企业为监测对象,开展VOCs特征污染物监测,摸清企业污染物种类、排放量等,同时结合园区的地理位置、气象数据,分析其VOCs排放状况、污染水平、定点溯源、成因机理等。对重点监控企业进行立体式泄漏遥测和有组织污染物排放监测,增加对苯、甲醛等高毒性、高危害性VOCs的监测监控以及对灾难性突发废气泄漏事故的监测预警。
  2.2 实施全程VOCs污染防治
  2.2.1 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是治理化工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的一种有效方法。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制度,根据《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定要求,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对动静设备密封点进行检测并设置编号和标识;查找出无组织泄漏点,对泄漏超标的密封点要及时修复;全面分析泄漏点信息,对易泄漏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通过LDAR摸清企业动静设备数量及泄漏状况,建立设备泄漏管理台帐,核算VOCs排放量。
  2.2.2 源头控制VOCs排放
  持续推进清洁生产,优化和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注重源头控制VOCs排放。化工企业应将清洁生产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管理全过程,结合VOCs的产生环节及废气来源,采用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要加强运行操作及設备检修过程环境因素和风险识别,加强工艺物料的回收,确保密闭吹扫、凝液回收等措施落实到位,防止产生VOCs气体排入大气。
  2.2.3实施VOCs末端治理
  高效治理化工企业VOCs有组织排放是园区VOCs总量减排的关键措施。各企业根据有组织排放工艺废气的排放特性、种类等实际情况,制定末端治理技术路线。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加大废气回收利用,最大程度减少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对难以回收利用的废气,可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处理后排放,处理效率不得低于95%;强化废水系统废气与恶臭治理,对废水收集、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可能逸散VOCs和产生异味的环节应采取加盖封闭等有效密闭措施。
  2.2.4 控制非正常工况污染
  化工企业应制定装置开停车或设备检维修过程、循环水冷却系统泄漏、火炬燃烧烟气等非正常工况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应急卡。企业在实施装置检修前主动向环保部门备案,实施过程中进行环境监控,事后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估;非计划性操作应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及时评估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将突发性VOCs泄漏防范和处置措施,纳入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对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分别建立监测体系,制定停工检修等报告与备案的环保管理规程,应逐步安装有组织废气(如燃烧烟气、VOCs处理设施排放废气等)CEMS监控系统。
  2.3 选择VOCs治理技术
  VOCs种类繁杂,浓度不一,治理难度较大。目前,在行业中普遍采用三类技术或工艺进行治理,第一类是回收技术,对于10000ppm以上的高浓度VOCs废气,宜采用选择性吸收剂和选择性渗透膜等方法来富集分离有机污染物,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第二类是破坏性技术,对于1000ppm~5000ppm浓度VOCs废气,宜采用热、光、催化剂或微生物等将VOCs转变成为二氧化碳和水,特别是适用于处理苯、硫化物等毒性大的污染物;第三类是组合技术,将回收技术或破坏技术进行组合使用,能实现采用单一治理技术难以达到的治理效果,对于1000ppm以下的低浓度VOCs废气,优先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处理。
  3 结语
  化工园区VOCs综合整治突出以项目作为VOCs总量减排重要抓手,加快推进VOCs治理设施建设,加大治理设施运行平稳率和达标率考核力度,提升园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
  参考文献:
  [1]孙科明,乔启成,顾晓丽.气态挥发性有机物的降解技术研究现状与进展[J].化工时刊,2010,24(8):59-62.
  [2]李守信,苏建华,马德刚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工程[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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