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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当代本科导师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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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英国本科导师制度一直以高质量著称,本文首先对英国导师制度进行追根溯源,并分析了今日英国导师制度。其次,阐述了普利茅斯大学本科导师制度的规定以及特点。再次,回顾民国时期我国导师制度的施行和导师制度的现状。最后,阐释了普利茅斯大学本科导师制度与我国本科导师制度的异同及对中国本科导师制度的启示。通过普利茅斯大学所施行的本科导师制度来看中国的本科教育,促进对当代中国本科导师制度的思考与启发,从而推动中国教育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本科;导师制度;普利茅斯大学;中国
  doi:lO.16083/j.cnki.1671-1580.2019,07.025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9)07-0107-04
  本科导师制度(Undergraduate Tutorial System)最早起源于14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是指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前提下,由品学兼优的老师担任本科生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生活以及心理进行个别指导的一种教学制度。目前,我国一些高校正在施行本科导师制度,而且,在提升教学质量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国本科教育实行的学校较少且时间不长,所以,在实行本科导师制度上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英国的导师制度
  (一)英国导师制度溯源
  英国导师制度起源于牛津大学,由温彻斯特大主教、温莎城堡的建造者威廉·威克姆(William ofWykeham)制定,威廉·威克姆在牛津大学“新学院”所使用的导师制度,是英国导师制度开始发展的标志,其教学制度影响了剑桥大学等诸多高校,为今后英国大学导师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如乔治·寇松(George Curzon)所说:“如果牛津有任何产品,由于特别原因而值得骄傲——在一代又一代学子的生命和性格中打上烙印并激起其他国家直言不讳的羡慕——那就是几乎无意识中神奇生长并发展起来的个人导师制。”
  起初,刚入学的青少年往往伴随着情感丰富、不成熟、易冲动的心理特点,易与周围人发生冲突与矛盾,导致校内外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学校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管理以期改变此时的不良现状。“在这一模式下,师生通过平等的学术对话不仅培养了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独立思想,而且通过师生间的频繁接触和思想交流陶冶了学生的德行修养。”随着社会发展和时光的推移,英国各所大学在继承牛津大学导师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发展,逐渐探寻出更加完善的导师制度。
  (二)今日英美国家本科导师制度
  19世纪末导师制度开始广泛应用于本科,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独立人格、独立思想、独立学习的能力,同时通过导师提高其对科研的探究能力。“本科生导师制度如今已成为了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和培养学生的重要方式,也是英国高等教育之所以出色的原因所在。”
  早期英国的导师制度主要集中在学生纪律和人格塑造方面,教学内容较为单一。现在,“导师制度逐渐脱离了宗教色彩,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成为一种具有現代意义的教学制度。导师的角色逐渐从牧师转变为专任教师,指导内容也与现代学科紧密联系,呈现出多学科特点以及较强的灵活性,”教师不仅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还更加专注于学科教学和培养学生能力。目前,高等教育普及率升高,社会需要大量的专业性人才和创新性人才,高等教育逐渐走向大众化。“随着入学人数的激增,导师制度渐趋向‘小群体教学’(small group teaching)和‘研讨会’转变,而一对一的指导几乎成为过去。”虽然师生比例降低,但为适应当今教育环境的发展,学校每年也会根据导师数量严格控制招生人数以确保导师的工作质量。
  二、普利茅斯大学的本科导师制度
  (一)普利茅斯大学的本科导师制度规定
  普利茅斯大学(Plymouth University)于1825年创办,位于英国英格兰西南部德文郡普利茅斯单一管理区,距今有近200年的教育历史。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普利茅斯大学针对本校的教育情况,制定了一系列不同于英国传统导师制的新规定,包括与学生和导师相关的“个人导师政策”“普利茅斯大学七步骤”“毕业生支持”“学生福利服务”“高级导师角色描述”。普利茅斯大学力求通过教育和研究来推动知识的发展,而该校的导师制成为其教育教学的一大特色,从学生的需要和兴趣出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帮助学生学习和就业主要内容如下:
  1.普利茅斯大学本科导师制度的设立初衷。普利茅斯大学致力于为所有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体验,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重视。包括帮助学生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过渡,快速参与到学习中,掌握学习方法,进行职业选择以及进一步学习等,导师将在从新生入学到学生毕业的整个大学期间对学生进行个人指导。当然这种指导并不限于对学生学业上的关注,导师也注重学生心理和德育方面的健康发展。因此,导师制度既可以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还可以提供高效率的发展。
  2.普利茅斯大学的个人导师政策。该政策为普利茅斯大学导师制度之总述。新生在入学注册后,两周之内将被分配一位个人导师,并获得导师的联系方式。根据普利茅斯大学的导师政策,导师必须与学生保持定期接触,每学年师生至少要进行三次会面,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通过邮件单独约见导师。同时,普利茅斯大学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名为PebblePad的电子系统,该系统支持学生学业能力的发展,促进学习到就业阶段的过渡。
  3.普利茅斯大学七步骤。为了导师制度能够顺利得以实施,普利茅斯大学设立7个相关步骤,其中包括了解角色、支持个人发展、管理学生期望、监控学生幸福感、参阅其他支持服务、互动·人际交往能力、尊重隐私。
  4.毕业生支持。普利茅斯大学为学生提供个人发展机会,做坚实的后盾保障。学生一方面要掌握专业的文化知识,一方面要把所获得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将知识转化为技能,以适应社会发展。而导师会仔细审视自己手里的资源,为学生提供比较好的发展实践空间,把最合适的机会介绍给学生,鼓励他们参与课外活动,促进个人发展。   5.学生福利服务。当学生遇到心理问题时,一般可在10-15个工作日内获得心理顾问的辅导。不仅如此,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心理顾问的性别,尽可能根据学生需要做出安排并给予一些建议。
  6.高级导师角色描述。导师是学生在校期间最重要的联系人之一,帮助学生选课并完成学习计划。当导师与学生之间发生冲突或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可以向高级导师寻求帮助。不仅如此,学校还设有适当的反馈机制来评估导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可通过此系统进行反馈,由此改进导师工作。
  (二)普利茅斯大学的本科导师制度特点
  总体来看,普利茅斯大学的本科导师制度反映了英国当代大学本科教育的新理念、新思路,确实与以往教学体制和20世纪早期沿袭的传统本科导师制有了很大不同。具体而言,有如下几个特点:
  1.指导信息集约化,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普利茅斯大学为每位导师和学生提供导师制度手册,让彼此熟悉导师职责范围,避免由于不了解导师制度而产生混乱现象。不仅如此,大学还撰写了师生交流行为的基本框架,为导师提供书面参考。此框架分为感应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三个进程,其中每个进程又包括三个阶段,针对三个不同阶段作出最佳实践指南。同样,导师辅导政策的实施受到全校师生和专门审查小组的监督,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性。
  2.和谐人文环境,提高学习主动性。导师承担的是一个积极主动的角色,而不是被动地等待学生提出问题。当学生和导师见面时,导师要做好会议记录,普利茅斯大学特殊的“倾听模式”可以使导师最大限度地了解学生的情况。除此之外,导师也会根据学生平时的行为举止和情绪变化,找到学生潜在的问题,给予关怀,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3.尊重个人隐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大学也对学生的安全承担责任,这不仅包括学生的人身安全,还包括心理安全。学生是独立的个体,因此,学生隐私也受到大学和导师的保护。导师和学生会在指导手册中提前了解当中所包含的对隐私情况的说明。在与导师的沟通交流中,学生难免要向教师吐露一些个人情况,甚至会和导师分享某些自己不愿向他人公开的心理问题和困惑,这就需要导师对学生的信息进行保护。因此,普利茅斯大学对学生信息的保护和分享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学生出现违法犯罪,处于极度危险的情况下或征得本人同意时,导师方可向个人或有关机构提供学生的信息。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性,在注重全面发展的同时,还应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三、中国的本科导师制度
  民国初期,为了解决课程结构,教学方法,规章制度等教育体制等方面尚不完善的现实情况,国内部分高校开始引进本科导师制度。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在依据统一的导师制度规章外,纷纷制定本校的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导师制的实施,提高教学效能,和谐融洽师生关系。其中,自19世纪30年代浙江大学实施导师制度以来,其所施行的导师制可称为各高校的典范。每个导师负责十余名学生,课余时间导师组织会议或课外活动与学生互相交流,增进师生情感。与之前高校所施行的导师制度相比,原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先生在强调教学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德育的重视。此时,从外引进的本科导师制度在我国已初具成效。
  但1930年之后,南京国民政府陆续颁布了《改进全国教育方案》《切实推进导师制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国民党为推行训育,加强对高等教育的思想控制,将中国传统教育理念与英国牛津、剑桥等大学的导师制相结合,建立起国民党统治的高校导师制体系。这些体系的建立与各高校自主施行的本科导师制度有本质区别,不仅约束了学生思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独立发展。
  20世纪80年代末,为适应社会发展与国民教育的需求,高校纷纷在本科生教育中引入导师制,各高校本科阶段所实行的导师制度类型主要有“全程本科导师制、高年级导师制、低年级导师制、英才导师制”等,还有高校结合本校的自身特点,实行素质导师制、综合导师制等,不同学校的本科导师制度实施政策各有不同。但目前为止,导师制度一般广泛应用于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中,而在本科教育上则很少涉及,“本科生主要实行班主任制或辅导员制”而由于导师制度实行起来成本较高、师生比例偏低等问题,导师制度在本科生教育中还没有得到全面普及。
  四、普利茅斯大学的本科导师制度与中国本科导师制度的区别与启示
  (一)普利茅斯大学导师制度与中国本科导师制度的异同
  我国高校本科阶段的管理借鉴了苏联的班主任制和辅导员制以及美国的学分制,此教育模式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国的人才缺口,但长期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迅猛发展,尤其在建设“双一流”口号的推动下,当前的教育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对人才培养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为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高校又重新开始实施本科导师制度。然而,与普利茅斯大学本科导师制度相比,中国本科导师制度还有很大不同。
  1.培养角度不同。普利茅斯大学注重学生的技能培养,从而实现学生就业和个人发展。然而,中国本科导师制度常常忽视能力的培养。我国实行本科导师制度时间并不长,导师意识尚不明确,经验不足,为了能够在短时间内看到成果,往往通过对学生进行知识灌输而提高学习成绩,因而忽略了学生自主探究精神的培养。除此之外,导师能为学生提供的发展机会并不多,所以,国内的本科导师制度还是以学生的学业为主。
  2.导师角色意识不同。在普利茅斯大学,导师是学生的精神向导,是學生的朋友。相比之下,中国目前在实施导师制度的过程中依然存在职能界限不清晰的状态。此外,受传统的师生观念影响,中国学生对教师会产生一种敬畏之心,对学生来说教师是“大家长”,而不是与他们处于平辈关系的朋友。而教师为维持良好的课堂秩序也会不自觉地建立起一种威严感,与学生保持距离。久而久之,师生之间产生隔阂,学生则很难与导师建立起自由相处的朋友关系。
  3.管理体系不同。普利茅斯大学本科导师制度在长期实施和调整下愈加系统化,具有专门的操作指南、学生守则以及对突发状况的处理方法。学校对导师的要求提高,导师专注于自己的科研成果,对学生指导内容多局限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内,且分给学生的时间也相应减少。又加之导师有繁重的教学工作和科研压力,学生多又不主动的情况下,难免照顾不到,也致使导师的参与性和积极性的动力不足。
  (二)普利茅斯大学本科导师制度对中国本科导师制度的启示
  本科导师制度对我国高等教育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素质教育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借鉴普利茅斯大学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实施本科导师制度提出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从学生的角度,加强师生间的联系,对提高学习效率、夯实学术积淀、拓展社会视野有巨大的作用。导师可以通过布置任务的方式增加与学生的接触,为学生制定全面、系统的个人计划,定期组织会面,保持良性沟通。此外,随着网络的普及与发展,校方也可以为师生之间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
  第二,一般说来,校友对母校保有很深的情感,离开校园后,他们在各行各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积累了资金和社会经验,在感念母校的同时可以为母校提供一些支持。普利茅斯大学在获得校友职业支持与赞助等处理校友资源方面具有相当丰富的经验。我们可以邀请走上社会的校友们回母校进行讲座,为师弟、师妹们传授就业和备考经验。还要完善校友平台建设,与校友建立联系,及时更新校友信息,充分利用校友资源,为学生搭建就业共享平台,提供实习、就业机会。
  第三,从教师的角度,培养学生从本科开始锻炼思维,反思自己的教学和科研。首先,教师要明确自己的导师意识,了解导师职责,规范指导程序,避免因职责模糊而导致效率低下的问题。其次,还可以为在读的研究生和博士生提供“助研、助教、助导”等岗位来分担导师压力,让教师能有更多精力集中于导师工作。最后,建立规范的导师管理及测评体系,可以将导师的工作量与薪酬、职称评定、绩效等结合起来,以此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西方导师制度以其独特的魅力在历史长河中经久不衰,是教育体制发展中的重要力量,中国要克服目前导师制实施之弊端,因地制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本科导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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