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对我校空中乘务专业(3+2)合作办学的思考与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我校航空服务专业与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开展中高职衔接“3+2”合作办学,本文将针对合作办学的现状,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教学内容的衔接、职业资格证书的引入、教学运行与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的建设等方面来探讨办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 空中乘务专业 3+2模式 合作办学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1空中乘务专业(3+2)联合办学的背景和意义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航空服务专业与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开展3+2联合办学,该项目的实施满足了社会和企业的需求,报考该专业学生人数逐年增长,专业合作办学发展态势良好,3+2作为一种职业教育模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通过两年多的联合办学与实践,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将针对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改进建议。
  2存在的问题
  2.1人才培养方案存在拼接现象
  由于市场调研不充分,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开发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本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与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人才培养起点与培养模式的区别,对岗位职业能力与岗位典型工作任务的分析不够透彻,对人才培养规格的描述欠准确,中高职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开发和课程体系的构建方面存在拼接现象,职业标准与课程体系缺乏有机地融合。
  2.2课程内容存在重复现象
  课程是连接职业岗位和培养目标实现的桥梁,中高职在安排学期开设的课程时,不能简单地为了避免课程名称的重复,将基础课和拓展方向课程集中安排在中职段,而将专业核心课程安排在高职段。一些贯穿中高职培养过程的素养类的课程如 《礼仪》、《形体训练》等课程存在内容重复、阶段性课程培养目标不明确的现象。
  2.3职业资格证书与专业不对应
  中、高职虽然都明确为双证书教育制度,但目前学生在中职段和高职段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均为前厅服务员中级技能证书。而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本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至少应取得一种与专业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民航售票员证书、民航客运员证书或者民航货运员证书。
  2.4考核評价体系不成型
  目前中职段学生的学业考核由中职学校自行命题和独立考核,考纲由中职学校制定,学生接受中职学校的三年的培养后所具备的素质、知识和技能是否达到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要求,如何检验,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
  3改进建议
  3.1科学制订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
  中高职资源共享,充实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力量,形成以行业、企业、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坚持以市场调研为基础,确定专业就业面向和中高职一体化的人才培养目标,保证中高职培养目标与规格的共同性和层次性。通过对职业岗位进行分析,提炼出岗位所需要的职业能力,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遵循职业教育的规律,兼顾学生的认知特点,分段实施,分段达标,形成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的五年一体化的课程体系。
  3.2共同制定课程标准
  课程是实现职业能力培养的主要途径,通过对职业能力和典型工作任务的分析,开发出支撑能力培养的若干课程,而课程标准是对一门课程结束后的学习结果所做的具体描述,是教育质量在特定教育阶段应达到的具体指标,是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是课程设计、教材编写、教学设计、教学实施与教学工作评价和考试考核的依据。对于贯穿中高职培养过程的素养类课程和部分分段开设的专业课程,如《礼仪》、《形体训练》、《民航法规》等,中高职要准确定位和整合教学内容,共同制定课程标准,明确规定课程在中职段和高职段分别应完成的教学内容和达到的知识目标及能力目标,避免教学内容重复,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效果。
  3.3制定考核评价体系
  坚持全面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建立多方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对3+2教学全过程实行质量监控与评价。中高职共同制定3+2航空服务专业质量评价体系,高职渗透到中职的质量监控体系中,通过教学检查、随机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组织评教评学等形式采集信息和数据,结合学生学业考核成绩,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诊断与持续改进教育教学质量。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共同制定课程考纲和考核方式,引入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坚持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平时考试与集中考试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制定转段考核方案。在此思路上制定转段考核方案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合格标准等。
  3.4引入专业岗位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为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全面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学校应根据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劳动力市场的实际需要,选择用人单位认可程度高、对学生就业有帮助和满足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学生应取得的证书。中高职学校可以通过航空服务专业实训条件和师资的建设,争取取得民航客运员、民航售票员、民航货运员的技能培训和鉴定资格,也可以积极联系行业内有民航职业技能鉴定资质的职业院校,将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融入到课程体系中,让双证融通,使学生通过学习与训练取得民航专业岗位等级技能鉴定证书。
  空中乘务(3+2)培养模式适应了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认可和欢迎。为进一步规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中高职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专业的运行与管理,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总结办学经验,努力办出特色。
  参考文献
  [1] 戴士弘.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2] 赵志群.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开发指南[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3] 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办公室.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教学标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9976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