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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资产保全管理模式及发展趋势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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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对农信社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可以发现,资产保全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能维护资产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加大资产保全力度,可以对农信社资产存量盘活提供重要的辅助作用,也是优化贷款增量的有效措施之一。主要就农信社资产保全管理模式和发展趋势进行探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信社;资产保全管理模式;发展趋势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1-0155-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志码:A
   资产保全管理是农信社实施专业化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资产保全业务中的单元制是承担不良资产处置回收的主要发展方向与目标。简单来讲,资产保全业务单元制是对农信社中不良资产、抵债资产和债权股等进行催收和经营。以单元制为基础,可以将资产保全业务划分为集中经营、上下延伸以及委外催收等。
  1  农信社资产保全管理模式
  1.1  对公不良贷款业务集中经营
   据了解,信贷业务一直是商业银行获利的主要途径,农信社也不例外。在此背景下,农信社的对公贷款数额逐渐增长,而且在总贷款笔数中的比例也有了明显提升,这也是导致当前对公贷款无法及时回收的重要因素。在对对公不良贷款进行集中经营时,依托归口管理和合理分成来管理的情况较为常见。一般会以资金数额、影响程度以及处置难易程度等为依据和参考,来确定后续的方式,其中直接经营或团队经营的方式比较常见[1]。以重大不良贷款项目为立足点,团队经营与实际情况有较强的契合性,因此团队经营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团队成员主要以农信社资产保全部和管辖行中的相关人员为主,并以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依据,实现对不良贷款的集中管理和处置。在对对公不良贷款实施集中经营时,由资产保全部负责,以科学的处置方案为载体,来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1.2  对私不良贷款集中经营
   对私不良贷款具有金额少、笔数多、共性多等特征,在对其进行集中经营时,要以事权集中、经营收益归基层为依据和原则,借助集中催收、集中诉讼和集中核销等方式,实现对对私不良贷款的有效处置,且上述方式也有较强的适用性。纵观对私不良贷款集中经营管理方式可知,集中委收、催收是广泛被采用的一种处置方式。这就要求农信社加大委外机构建库工作的重视力度,并选出符合相关标准和资质较强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将其作为委外机构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通过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来保证处置工作良好运行[2]。一般来讲,上述模式对于助学贷款类不良对私贷款具有较强的适用性,是推动不良贷款处置专业化和集约化不断发展的重要措施。
  2  保全职能纵向延伸
  2.1  保证介入关注三级公司类贷款的提前性
   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背景下,由于受到宏观经济频繁波动的影响,使企业的利润增长速度逐渐放缓。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也相对较多,尤其是中小企业,资金链更加紧张。基于此,农信社应该有预见性地开展资产保全管理工作,使处置流程提前,对于有不良资产贷款倾向的项目给予高度重视。在以三级公司类贷款为对象实施经营管理工作时,资产保全部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承担着不容忽视的职责,所以要加大对三级公司各类贷款归口管理和经营部门的重视力度,并借助提前拟定和编制好的业务实施和经营细则开展业务分析和信息系统维护工作。此外,对于监督归口管理,还要制定精细化的处置方案,使后续处置工作能够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
  2.2  推动已核销资产管理体系的建立
   虽然已经核销的资产从表面来看并不属于商业银行資产负债表中的内容,但是农信社对其依然具有追索权。从近年来我国农信社的管理中可以看出,对于核销资产的管理力度正在逐步加大,同时还建立了相应的资产管理体系,并以已经核销的资产为核心,制定了具体的管理措施。
   (1)先清理。主要对近年来已经核销的资产档案进行整理,并完成台账和关键栏目的建立和设定工作,这也是后续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
   (2)再分类。将已经核销的资产档案和台账进行分类处理,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种。①依然具有追索权且债务人资产并未清算完毕,其他财产证明的已核销资产依然由农信社所管理。②依然具有追索权,但是暂时并未发现有效财产线索的已核销资产。③对于债务人已核销债权资产已不具备追索权。
   (3)打包卖。为了提高现金回收速度,可以将一类已核销资产和二类已核销资产进行整理与打包,并将其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这也是回收现金较常用的一种方式。
   (4)委外催。部分二类已核销资产对财产线索的进一步调查有具体需求,在此背景下,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催收。
   (5)余销案。以三类已核销资产为立足点,如果符合财政部相关销案政策,可以对其实施彻底销案处理。
  3  由专业机构对对私不良贷款进行集中清理
   农信社在对对私不良贷款进行处置的过程中,委外催收是最常用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委托合法机构,对符合回收规定的、具有个人特征的不良贷款本金和利息进行催收的行为。在回收过程中,可以采用诉讼、仲裁和强制执行等方式,并由农信社向委托机构支付相应的费用。这种方式适用于逾期至少1年,且借助多种催收手段无果的不良贷款行为。此外,为了对受委托机构在受托业务完成过程中的业务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与控制,委托方还可以采取定期考核评价的方式,且最终考核结果也会对支付费用产生影响。
  4  结束语
   农信社的资产保全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负责不良贷款管理的相关部门要始终与其他部门及时沟通,在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使农信社的信贷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同时,要健全不良贷款沟通反馈机制,从而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概率,优化资产利用率。
  参考文献:
  [1]杨冬青.关于商业银行资产保全管理模式和发展趋势的探讨[J].经贸实践,2015(10):112.
  [2]陆惠娟.商业银行资产保全管理模式及发展趋势[J].上海金融,2014(5):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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