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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生态旅游开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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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生态旅游是自然保护区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形式,位于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子保护区的野象谷景区,担负着景区旅游发展、保护区生态保护、生态旅游教育及社区共同发展等多重责任。结合野象谷景区开发生态旅游的背景,通过分析景区旅游资源特色、开发现状及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开发对策。
  [关键词]野象谷;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对策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生态旅游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兴起的一种旅游方式,它与人类环境意识的觉醒、世界环境保护事业和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密不可分。生态旅游(Eco-tourism)一词最早是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特别顾问谢贝洛斯.拉斯喀瑞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2年生態旅游学会把其定义为:为了解当地环境的文化与自然历史知识,有目的的到自然区域所做的旅游,这种旅游活动的开展在尽量不改变生态系统完整的同时,创造经济发展机会,让自然资源的保护在财政上使当地居民受益。野象谷景区位于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子保护区、“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之内,是全国唯一可以安全观测到野生亚洲象的景区。
  1 野象谷景区基本概况
  1.1 景区基本情况
  野象谷景区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养镇,位于213国道西侧,距景洪市36km,交通便利。该景区处于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保护区)、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勐养片区东西两片的结合部,汇集了热带、亚热带的森林植被和野生动物物种,是野生亚洲象交流汇聚的中心地带,也是各种动物的通道。野象谷景区始建于1990年,1996年正式开放接待国内外游客,2005年成为4A景区。野象谷景区是我国首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同时还是“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国云南亚洲象种源繁育基地”和“人工饲养蝴蝶试验基地”(西双版纳国家自然保护管理局和世界自然基金(WWF)合作项目)。
  1.2 景区管理及旅游开发现状
  1.2.1 景区管理情况。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始建于1958年,1986年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87年经云南省政府、国家林业部批准成立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后更名为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自1990年起,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就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结合科研项目开始了生态旅游的探索,野象谷景区也就是那时开始修建。1993年,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成立,对自然保护区内相关景区进行自建自管。1999年,保护区管理局下设生态旅游管理所,专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管理工作。2003年森林旅游发展总公司改制,引进西双版纳金孔雀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经营野象谷景区。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进行生态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过程中通过不断摸索,逐步将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的管理和经营机制基本理顺。
  1.2.2 景区旅游开发现状。野象谷以展示动植物、森林生态、山地雨林民族为主题进行开发,现已建成大象学校、蝴蝶园、百鸟园、蛇蜥园、猴园、民族歌舞表演场等,用以展示丰富的动植物旅游资源和特色少数民族旅游资源。同时,还建有亚洲象博物馆、亚洲象种源繁育基地及救助中心、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用于开展生态旅游教育、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景区内现已建成长达2063m的热带雨林观光客运索道,长2280m的高空观象栈道,在野象经常出没的地方还架设了30多个树上旅馆。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旅游通道,丰富游客的行程线路,让游客穿梭于原始森林中,感受生态环境之美,了解相关的野生动植物知识,为游客构建起多样的观光体验。
  2 野象谷景区生态旅游开发的背景
  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优势开展生态旅游,在生态旅游开展中,既能扩大生态保护教育的辐射面,又能为生态保护创造一定收益以补充自然保护区资金不足的现状,这在国内外已经取得共识。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在有效保护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引进旅游公司,通过合作对保护区的旅游发展、生态保护进行综合管理。野象谷景区生态旅游开发涉及到了政府、保护区管理局、旅游公司、游客、社区居民等多方利益相关者。地方政府更看中的是生态旅游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对生态效益的关注相对少或浮于表面。保护区管理局强调的是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科普教育与宣传。旅游公司看中的是生态旅游带来的经济效益、品牌效应。而游客在保护区生态旅游过程中首先看中的是从生态旅游获得的旅游体验、相关知识,然后才是生态环境保护。社区居民关心的是生态旅游为自己及家乡带来的有利条件,如收入、就业、基础设施的改善等。野象谷的生态旅游开发必须要探讨政府、保护区管理局、旅游公司、游客、社区居民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及协调机制。要从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上厘清政府、保护区管理局、旅游公司的关系、权限及相应职责;要从社会科学的视角去构建旅游公司、游客、社区居民的关系,协调三方的需求,寻求共建共享的有效方式;要从互利共享、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探讨生态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发展模式。
  3 野象谷景区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 生态旅游内涵挖掘不深入
  野象谷景区在对外宣传、形象塑造上都是突出野生亚洲象这一稀缺资源,营造的是生态和谐的景区氛围。景区在线路设计上也围绕野生动物、热带雨林景观进行,但开发的层次还是停留在观光游览。景区在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科普知识的展示、多样化的旅游体验方面挖掘不够,生态旅游的特色还不凸显。景区应该结合云南省一机游项目建设的契机进行景区旅游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提供景区导览、生态科普小知识讲解、景区VR体验点,同时还可以开辟一些专项生态旅游线路及活动形成线上线下的互动体验,以提升游客的生态旅游体验感和满意度。
  3.2 政府、保护区管理局、旅游公司合作深度不够   西双版纳州政府非常重视森林生态旅游的开发建设,积极探索实践自然保护区景区的旅游开发。1999年,经州委州政府批准保护区管理局下设生态旅游管理所,专项负责保护区的生态旅游管理。2003年,通过引进西双版纳金孔雀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经营野象谷景区。野象谷作为自然保护区内的景区具有特殊性,政府—保护区管理局、政府—旅游公司、保护区管理局—旅游公司,三者之间存在利益的冲突与合作,目前的管理和经营机制虽基本理顺,但是三者之间的合作整体性不高,合作深度不够,特别在促进保护区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合作不够。要实现深度合作,前提还是得理顺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权限及相应职责,并有监管机制保证其实施。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根基在生态保护,通过科学的旅游开发反哺生态保护以实现多方的共同利益。
  3.3 生态旅游管理制度操作性不强,发展较滞后
  虽然西双版纳州政府先后出台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景区(点)管理办法》、《生态旅游景区日常工作管理细则》等一些相关规定,但是对景区的详规、建设、管理、考核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指导标准。野象谷景区内的旅游监测系统也不完善,仅局限于对野生亚洲象的监测,而生态旅游活动对环境的监测影像还没有。
  3.4 生态旅游产品结构单一,特色不鲜明
  景区近几年都在不断丰富旅游项目,大力投入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景区整体的旅游服务水平。但从生态旅游的开发上看,还是仅停留在大众旅游观光游览体验的开发上,生态旅游产品结构较单一、品质还较低。生态旅游的开发,亲近自然是基本层次,学习自然是提高层次,保护自然是专门层次。随着旅游者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日益强化,游客对于生态旅游的要求也会提高,除了通过观光体验以亲近自然之外,自然保护区的科普功能应该在旅游开发中有机融入,通过与相关科研机构、院校合作,创新讲解方式,丰富讲解内容,结合新的技术手段进行综合讲解、展示,同时还可以开发一些专项活动,以提升景区特色,实现生态旅游的宗旨。
  3.5 生态旅游服务专业人才缺乏
  目前,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景区具有林业专业背景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不足20%,大多数管理人员仅接受过旅游专业培训,没有生态旅游专业背景。短期内要解决野象谷景区生态旅游服务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可以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引进专业人才对景区人员进行分阶段的短期培训以提升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同时,一些专项的生态旅游可以和科研机构共同开发。还可以与相关院校进行校企合作,为生态学、生态旅游、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提供实习、见习机会,同时,在合作中开发出能为景区服务的相关生态旅游产品、创意或服务,如生态旅游解说词、生态旅游线路、生态旅游营销方案等。
  3.6 周边社区居民参与、融合程度不高,区域带动能力不明显
  维护社区利益是生态旅游的核心理念之一。野象谷景区为周边社区居民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当地社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直接受益的面还是很小。野象谷景区位于景洪市勐养镇辖区,勐养镇具有水傣、汉傣、花腰傣三个傣族支系、基诺族等山地雨林民族,民风淳朴、节庆众多、少数民族建筑保存较完整,区域内可以挖掘、整合的旅游资源较多。要提高边社区居民参与、融合度和区域带动能力,必须发挥社区的联动效应,一方面是与景区资源形成互补,丰富游客体验,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改善周边社区居民的条件,提升居民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以指导环境保护活动,从而产生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社区发展良性的联动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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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沈慶仲.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实践与思考[J].环境保护,2011(10):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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