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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检验检测机构监督员如何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张文玲

  摘 要:为了进一步做好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监督工作,阐述了监督员的任职条件、编制监督计划、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监督记录和评价等几方面的注意事项,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帮助。
  关键词: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要求,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证,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因此,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置覆盖其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监督员。下面笔者将通过对监督员的任职条件、编制监督计划、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监督记录和评价等几方面进行阐述。
  1 监督员的任职条件
  监督员应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能够独立评价检验检测结果。检验检测机构一般指定相关业务知识扎实,检验检测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监督员。
  2 编制监督计划
  监督员每年应协助技术负责人编制监督计划,确定监督对象、监督的内容和监督形式等。
  3 监督对象
  3.1 内部人员
  重点监督实习员工、新进人员、转岗人员、操作新设备或采用新方法的人员等。
  3.2 外部人员
  包括设备设施安装、维护、设备现场检定/校准人员、参观人员以及现场检验检测所在单位人员等。
  4 监督内容
  4.1 对人员的监督
  监督员应对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操作仪器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及制作、签发检验报告的所有人员的能力符合要求,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對机构所进行的检验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影响。
  (1)检验检测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技能要求,是否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
  (2)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机构制定的体系文件操作,对工作是否认真负责。
  (3)检验检测人员是否能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标准和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和程序文件实施检验检测活动,做好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并按规定报送结果。
  (4)检验报告编写、审核和签发人员:检验报告编写、审核和签发人员是否认真负责,检验报告是否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完整地报告检验结果,是否与委托方要求和原始记录相符合,检验报告的结论用于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或检验检测标准方法的要求。
  (5)外部人员。①对参观人员的监督:外部人员进入检验检测区域应经过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外部人员禁止进入检验检测区域。进入检验检测区域的外部人员应在检验检测实验室的有关人员陪同下参观,不得观看与所送样品无关的检验。②对设备现场检定/校准人员的监督:当设备现场检定/校准人员对仪器设备实施检定/校准时,设备现场检定/校准人员的活动范围应限制在一定区域。检验检测实验室应当妥善保管样品及委托方提交的相关资料,防止资料外泄。
  4.2 对检验检测仪器的监督
  4.2.1 查看仪器状态
  查看仪器的三色标识和检定/校准有效期,确认检验检测人员使用的仪器是否都是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处于完好状态和受控状态。发现检验检测仪器未处于校准状态时,立即评定以前的测量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并记入有关文件。
  4.2.2 检验检测仪器的选择是否正确
  不同的检验检测方法需要选用不同的仪器,在观察现场试验时,应检查检验检测人员选择使用的仪器是否符合所需准确度和精密能力的要求。
  4.2.3 仪器使用记录
  查看检验检测人员使用的仪器是否及时进行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具有溯源性。
  4.3 对试剂、消耗材料等的监督
  4.3.1 对供应商的控制
  应选择具有独立质量保证且供应品质量稳定的供应商,建立相对固定的供应商渠道。
  4.3.2 对试剂、消耗材料等的验收
  查看购进的试剂是否有验证试验和记录。
  4.4 对检测方法的监督
  查看检验检测人员是否按照检验检测标准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操作,检验检测人员所使用的检验检测标准或作业指导书是否现行有效。
  4.5 对环境条件的监督
  环境的温度、湿度、噪音干扰、震动和有效隔离是否符合检验检测的要求,相关环境记录能否有效填报或取得。当发现检验检测过程中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应提出纠正和整改通知。必要时,责成检验检测人员终止检验检测,并对此期间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分析,做出判断和处理。
  4.6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监督
  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检查,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检验检测结果提出复检。
  4.7 对投诉处理的监督
  查看是否有效处理投诉,客户对投诉处理是否满意;查看是否保存了投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和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处理的措施是否有效。
  5 监督形式
  包括观察现场试验、核查检验检测记录和报告、评审参加质量控制的结果和面谈等形式。
  6 监督记录和评价
  监督应有记录,监督员在监督的过程中应及时记录监督所见,要及时填写《质量监督记录表》,记录监督的部门、责任人、监督内容。监督记录应存档,并可用于识别人员培训需求和能力评价,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再监督。对于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要填写《不符合项处理报告》,需要制定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应按程序规定填写《纠正措施报告》或《预防措施报告》,并对被监督人进行跟踪纠正,最后报技术负责人进行监督效果评价。
  参考文献:
  [1]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2]GB/T19495.2-2004转基因产品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0241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