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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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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调性和声理论中,和弦分析与标记的方法一般采用级数标记与功能标记,笔者认为两种符号体系的使用,凸显出两种不同看待音乐的思维模式。简要讨论两种标记体系的前提条件、符号逻辑原则,试图厘清两种不同标记体系的不同理论意涵,从而为正确使用两种标记符号体系提供较为全面的理论思考。
  【关键词】调性和声;和声标记法;阶级理论;功能理论
  【中图分类号】J61 【文献标识码】A
  不同的和声标记符号有不同的意义,常见的和声分析标记主要有两种,一般称为“级数标记”与“功能标记”;不明就里的分析者常使用混合标记分析作品,分析的有效性、准确性与适应性便或多或少打了折扣,甚至出现难以察觉的谬误。以下笔者将在不同和声理论传统的梳理中,考察两种标记体系的意涵,并进一步比较其特质,厘清和声标记的理论前提,为规范和声教学与实践提供相关参考。
  一、和声标记体系的理论依据
  在一篇名为《十九世纪的和声理论:奥-德遗产》的文章中学者伯恩斯坦指出:“十九世纪的和声演变……有三条独立的传统……阶级理论、基础低音理论与功能理论”。其中,基础低音理论(Fundamental Bass Theory)在很大程度上与今天我们熟知的和声分析思维已非常不同,而阶级理论(Scale-degree Theory)与功能理论(Function Theory)则分别以级数标记体系与功能标记体系表现在分析文本中。
  (一)级数标记体系
  级数标记体系,即是以罗马数字(I—VII)为标记符号,辅以阿拉伯字母、升降记号等对和弦进行标记的方法,罗马数字表示某和弦根音在某调音阶中的阶位,阿拉伯字母表示和弦的转位形式或附加和弦音等。调性以主音音名标注,调式常以大小写进行区分。
  级数标记体系,对应的是和声学理论中的“阶级理论”传统,该传统来自于英国与德国,运用罗马字母对和弦进行标记的学者包括韦伯(Gottfried Weber)、普劳特(Ebenezer Prout)以及勋伯格(Arnold Sch?nberg)等。阶级理论的成立有赖于“音阶”的概念,以“阶级”为根音基础,以谐音列第4-5-6号谐音构成的大三和弦之基本结构为依据(常被理论家省略),生成七个自然三和弦,并叠加七音以构成七个自然七和弦[1]。
  和弦识别。对特定音乐语境中一个和弦的判别,核心在于考察该和弦根音在调式中的阶位。如此,每一个级数标记都明确指示特定调式阶位上以三度叠置构成的一个和弦结构。
  和弦进行。和弦的进行取决于音阶结构的调性作用力,根音进行与不协和音的处理(最典型、完备的形式即不协和音的预备、延留、解决。)构成了和弦调性结构力的两个主要来源。连续的级数标记能为我们提供一个基于根音视野下的和弦进行之逻辑规则,该逻辑规则通过不协和音的声部运动得到强化。
  (二)功能标记体系
  功能标记体系,是以三个调式音级功能名称(主音tonic、属音dominant、下属音sub-dominant)的缩略符号(T、D、S)为依据,辅以阿拉伯字母与升降号对和弦进行标记的方法。缩略字母表示某和弦根音在某调中与主音之间的亲疏远近之关系,在持自然主义观点的学者看来,这种关系具有“律”的规定性。大写缩略字母通常表示大调中的和弦,小写缩略字母通常表示小调中的和弦。
  功能标记体系,对应的是产生于德奥的功能和声理论传统,其代表人物包括霍斯廷斯基(Ottokar Hostinsky,首次使用纯律音系网对和声阐释)、里曼(Hugo Riemann,他在《简明和声学》中首次阐明“功能”概念)、斯波索宾以及我国学者赵宋光等。功能理论的基础,来自对协和的五度音程结构在“律”的规定性作用下所产生的调性结构力。在一个特定的调性中,无论多么复杂的和弦都能够通过“功能”的结构力,追溯至与其有亲缘关系的三个基本和弦上。在赵宋光的“乐律-功能”调性和声体系中,这种亲缘关系的迅速确定,不仅对调内和弦产生巨大的作用,更能解释调外和弦在上下文语境中的结构力[2]。
  和弦识别。对特定音乐语境中的一个和弦之识别,是以在调性中的“律”之规定性所决定的和弦根音与稳定音级之间亲疏远近的关系来判定的。每一个标记符号所表现的正是该和弦与稳定音级之间的功能关系,这种关系具体地呈现为三种关系:平行、导代、省略。
  和弦进行。功能理论对和弦进行的考察,主要聚焦在调性结构作用力的强化与弱化上,强化则建立调性、巩固调性,弱化则是远离调性、淡化调性。功能理论的前提是:以主和弦为结构力的中心起点与归宿。根音进行、不协和音的声部进行同样为功能理论重视,但依据并不是“音阶”的排列结构,而是一种音乐听觉的自然属性原理“律”的规定性来衡量。
  二、两种标记体系之比较
  (一)两种标记体系的共同特征
  整體上而言,级数标记体系与功能标记体系,有一些共同的特征。
  首先,两种标记法都属“首调标记”的范畴。原理与简谱相同,是一种记录相对音高的符号体系。一旦调性改变,则标记符号随之改变。
  其次,两种标记符号体系在对三和弦是如何产生的基本假设上,都一致同意扎利诺以来关于大、小三和弦起源的一系列数理、物理研究成果。
  再次,两种标记法的符号,都直接表示出所代表的理论假设与前提条件,都具有严密的逻辑系统。
  最后,两种标记法在对大调导音三和弦(或小调上主音和弦)的认识上表现出一致性——作为缺失根音的属七和弦。
  (二)两种标记体系的差异特征
  和弦识别。最基本的自然音和弦之生成,就出现了两种方式。在音阶结构上依次叠加三度音程(2-3次)构成十四个和弦、以主和弦为核心的五度、三度关系推理生成十四和和弦。前者是“建构的”、后者是“推理的”。特定音乐语境中,对一个和弦的识别若是从音阶结构关系上寻求,属级数标记应有之义;若是从该和弦与主和弦之关系上寻求,则属功能标记之推理方式。 级数标记体系,它标识出音级的阶位意义,但却无法明确无误地指出该和弦的调性内涵。功能标记体系,和弦标记能明确地指出调性的牵引力,但却无法直观地快速指认出该和弦在调式音阶中的位置。
  和弦进行。阶级理论的最大优势是明确一个和弦在某调式中的阶位,这种优势在和弦进行方面引发的是对根音进行的重视。诚如辟斯顿《和声学》相关章节中所指出的那样,不同音程跨度的根音进行是表现调性和声基本结构力的有效手段。通过对不同根音进行的分类,获得对调性建构的不同结构力的认识,从而把握音乐作品中和弦进行的意义。
  但此种思路的最大问题在于。调性音乐的运动规律恰恰是音阶结构无法体现的,采用阶级理论的级数标记符号,往往蒙蔽了音响结构的动态过程,一连串的罗马数字标记究竟将我们的分析引向何方?充满了不确定性。相反,功能标记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准确地反应出调性和声中音响结构的运动规律,能够深入地反应出调性中心(主和弦)的巩固与瓦解之音响结构力。对和弦功能作用的强调,造就了“色彩性”一概念的附属性。面对古典主义的大部分音乐作品而言,功能理论能准确解释和弦进行的逻辑规律,但若用此种理论框架分析浪漫主义中、晚期音乐作品,则会出现困难,级数标记体系所代表的阶级理论分析方法似乎更具有优势。
  参考文献
  [1]勋伯格.和声的结构功能[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 2007.
  [2]何兴华.“乐律-功能”和声论的思想根源——兼论赵宋光“调性和声”理论的思想特质,第22届‘磬’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C].2019.
  作者简介:何兴华(1988—),男,硕士,四川音乐学院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专职科研人员。毕业于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音乐学系,研究方向:音乐理论、音乐形态学、民族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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