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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王强 吕洋

  [摘要]高职院校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前沿阵地,教师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在新形势下必须加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的研究,确保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教育长远发展。基于此,文章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的必要性和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途径:加强内培外引,形成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深化校企合作,提升“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实践技能;完善培养制度,制定“双师型”教师建设激励机制。
  [关键词]“双师型”教师;师资队伍建设;高职院校
  [作者简介]王强(1985- ),男,山东济宁人,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吕洋(1962- ),男,吉林吉林人,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研究员,博士。(上海  201808)
  [课题项目]本文系上海市高职高专教学研究会2018年度教师教改資助项目“高职院校专业及专业群投入产出量化分析模型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A-XZ-2018-006)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21-0081-04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大幅度增加。高职院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唯有大力发展高职教育,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培养高质量的人才。 “双师型”教师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障,本文从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的必要性入手展开研究,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现状与途径进行思考。
  一、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的必要性
  (一)高职院校实现内涵式发展的需求
  20世纪末我国高等教育扩招以来,高职教育迅速发展,经过近20年的发展,高职院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校学生数量不断增加,高职教育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其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高职教育职业性、教育性必须同时兼备,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职业性与教育性之间的“天平”始终失衡,导致部分高职毕业生存在理论知识不扎实、技能水平有待提升、缺乏创新精神、职业素养不高等问题,使得高职教育难以被企业与社会认可,高职院校发展面临瓶颈,师资队伍建设是导致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为了进一步平衡职业教育的职业性与教育性,促进高职院校内涵式发展,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高职院校创新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
  在传统教育教学理论的影响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往往重理论、轻实践,但大部分岗位工作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对劳动者的实操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并非具备理论知识就可以胜任。目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问题突出,作为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教师,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高职院校教师大部分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学生自然难以学以致用,导致实践能力差。对于高职院校而言,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关键环节,是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的突破点。
  (三)高职院校提高师资队伍水平的有效途径
  高职院校教师多数负责理论教学,实践能力不足,无法为学生的实习实训提供有效指导。企业可以为教师提供较好的学习场所,在企业导师的指导下,教师可以学习操作技能,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理论在生产活动中实现学以致用,切实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与应用能力,有效提高高职院校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四)高职院校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的有效方式
  当前,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明显低于本科院校学生,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突出。在产业结构转型背景下,社会对高素质、具有创新意识的技能型人才需求不断增加,而多数高职院校毕业生往往创新能力较差。同时,部分高职院校毕业生难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对岗位技能的新要求,出现结构性失业问题。教师是学生能力培养的主导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了解企业、行业的用人需求。高职院校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是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的必然要求。
  二、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现状
  (一)“双师型”师资队伍数量严重不足,质量有待提升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大学生人数迅速增长,专业规模不断扩大,但多数高职院校教师数量不足,尤其是 “双师型”教师较稀缺,且“双师型”教师分布不均,部分专业较多,部分专业甚至没有。与此同时,很多“双师型”教师忙于教学工作,平时不注重继续教育和培训,不紧跟技术发展形势,难以将最新的行业信息、技术引入课堂。
  (二)“双师型”师资缺乏实践锻炼机会,实践能力不强
  整体来看,高职院校并未给教师提供足够的实践机会,加之教师课业繁忙,教师的实践能力难以有效提升。教师实践锻炼机会少的原因主要有:一方面,企业的参与度不高。目前,不少高职院校在政策引导下开始与当地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但双方合作层次较浅,往往出现“校热企冷”的现象。部分企业对校企合作的认识不足,将协同育人视为额外的负担,且认为企业在校企合作过程中难以获利,甚至可能因为指导、管理教师而影响企业的日常工作,降低企业的生产效率,因此参与教师培养的意愿不高。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缺乏实践基地。由于教育经费有限,高职院校实践基地数量与规模有限,难以满足教师实践锻炼的需求。
  (三)“双师型”师资的激励机制不完善,教师参与积极性不高
  部分高职院校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水平,会利用业余时间对教师开展培训。但是,培训内容大多为教育理论、专业理论等方面,实践性不强,难以真正对教师的教学,尤其是实践教学提供帮助。同时,对于参与培训的教师,学校并未适当减少其工作量,教师学习与提升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同时,高职院校以学术成果为主导的考核与晋升机制导致教师轻视技能培训,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参与培训的效果不佳。   三、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途径
  (一)加强内培外引,形成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1.定期加强在职教师培训,实现“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常态化。第一,通过培训,全面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首先,高职院校可以以生产单位进修、挂职的形式加强对在职教师的培训。对于新入职或教学时间不长的教师,在与合作单位、企业签订教师培训合同的基础上,每学年选派教师前往企业学习与交流,不断积累一线岗位工作经验,提升实践水平。其次,选派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在会议与讲座上,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教师可以相互交流,使教师不断强化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再次,高职院校组织培训。对于新入职的教师,要重视岗前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以师德修养培训、教学常规培训、教学技能培训为主,并安排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实践经验的老教师进行指导,并进行模拟教学、技能评价等岗前培训检查,提高实效。最后,开展互帮互学活动。将同一专业、学科体系的青年教师与老教师配对,实施一对一“传、帮、带”,使青年教师可以向老教师吸取经验,从而改变教学思路与方法;老教师也可以在青年教师的指导下学习新事物,提高教学能力。第二,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双师型”师资隊伍培养形成常态化。首先,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高职院校、企业、政府共同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机构,主要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法规,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与需求,科学制定相关标准,颁布“双师型”教师培训指导文件;每周或每月召开工作会议,分析“双师型”教师培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与解决路径,积极协调校企双方的关系;指导与监督学校教师培训计划的制订与落实,确保学校与企业的各项培训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其次,细化相应的培养措施。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采用合同聘用制,打破“双师型”教师的“铁饭碗”,规定只有获得相关资格认定证书的教师才可以上岗,3年聘用期满则需要再次提交申请,统一认定标准、认定方法和认定程序;明确要求企业承担的责任,在教师接受企业培训过程中,要加强过程指导、监督与评价,成立教师企业学习档案,将教师各个阶段的表现、考核成果等记入档案。最后,建立统一的考核标准。在对“双师型”教师进行考核时,为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公正性,必须由政府、高职院校、企业共同参与,各方派出1~2名工作人员参与考评,提出可行性强、高效度的评价指标,在实施定性评价的同时也要重视定量评价,兼顾教师的教学成果与培训效果;在实施方面,由统一的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教师大会或教代会,在被考核教师自我总结与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对该教师考核指标量化情况进行考核,并在考核后签字,核实后发布。
  2.邀请行业能工巧匠进校,为专兼职教师搭建互助交流学习平台。第一,高职院校在加强专职教师培训的同时,也要重视人才的引进,进一步优化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结构。高职院校应该进一步拓宽教师聘用渠道,招聘优秀的科研人才、高技术工人以及企业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他们不仅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而且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利于提升学校实践教学水平,提高教师队伍整体质量。第二,高职院校还应该积极为专兼职教师搭建互助交流学习平台。首先,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管理部门应该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学校之间的互聘制度,强化聘用管理,推动各个学校人才的交流。其次,搭建教师线上学习与交流网站。政府要协调各个学校,以互联网为载体建立线上教育资源库、教师交流模块等,实现教师经验交流与资源共享。
  (二)深化校企合作,提升“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实践技能
  1.共建“双师型”师资实训基地,不断提升教师的实践技能。第一,高职院校可以采用“学校+企业+政府”模式,即在政府的牵头与引导下,高职院校作为基地主体,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邀请企业参与。在基地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出台关于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的财政制度以及实施方针,从宏观层面上指导建设工作,为“双师型”教师实训基地建设提供保障。职业院校与企业要分工协作,秉持互利双赢的理念,从合作企业中遴选一批有实力、有意愿、有条件的企业作为承担培训的主体,并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第二,高职院校可以采用三方共管机制。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要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全面协调与指导;校方主管部门要明确基地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的各方职责与具体措施,重视日常管理;企业管理部门要主动承担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主动承担“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为基地建设与管理、教师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与资源,不断提升教师的实践技能。
  2.加强“双师型”师资实践制度,要求教师定期去企业实践。高职院校应该积极与企业共同探索合适的教师实践制度。具体来说,高职院校可以借鉴国内外经验建立企业导师制度,采用“学工交替”的形式,以分段实训的方式选派教师前往企业实践,学校在选派教师时要优先选择有意愿、有动力的优秀青年教师。与此同时,企业要以工作时间为3年以上、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等标准甄选企业导师,并要求企业导师在指导教师过程中积极与教师交流,每周进行工作汇报,加强对教师的指导与考核,切实提高教师的岗位实操能力,提升参训教师的实践水平。定期的校企交流与企业实践可以加强企业文化、企业技术与校园文化、教学工作的交流,也有利于教师以企业价值、企业生产等角度看待与落实教学工作,使其逐步成长为“双师型”教师。
  (三)完善培养制度,制定“双师型”教师建设激励机制
  1.完善培养制度,提高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的重视程度。第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我国教育部门应与立法机构积极沟通,尽快出台关于校企合作、教师协同培养的法律,或者在现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补充相关内容,从法律层面明确学校、企业、政府等参与主体的职责,明确教师培训制度的基本章程,对于未履行法律职责的企业要从重处罚,使高职院校、企业提高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的重视程度。第二,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对于参与到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协同培养的企业,可以合理减少企业所应纳税额,或者税收返还企业专款用于教师培训,使企业在与学校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过程中能够真正获利,从而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第三,加强监督与宣传机制建设。为了进一步督促高职院校落实“双师型”教师培训工作,政府、学校应该加强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成立监督小组,明确小组内成员职责,完善小组运行机制,加强各个环节的检查。
  2.完善激励机制,给予参加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一定的奖励。高职院校对于积极参与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要采用综合的激励手段,提升教师终身学习的动力。一是薪酬激励。高职院校可以培训奖金、培训福利等措施激励与奖励教师。二是情感激励。高职院校应该充分尊重教师,在工作管理中给予教师人文关怀,使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产生愉悦感,从而更有利于自身潜力的发挥,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与自我提升中去。三是荣誉称号激励。高职院校应该给予工作突出、愿意参与培训的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会议中充分肯定和表扬教师的表现与工作成果,提升教师参与培训、提高能力的积极性。四是目标激励。在每个学期的开始,高职院校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设置短期或长期教学目标与培训目标,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与终身学习意识,提高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意愿,提升综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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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金秀梅.协同创新视角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路径探析[J].教书育人:高教论坛,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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