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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我国智慧养老健康发展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豆小红

  摘要:智慧养老是信息社会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而信息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时空高度压缩,因此从时空压缩的理论视角来理解智慧养老的内涵则更深刻、更准确些。近年来我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智慧养老,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智慧养老模式流于简单,处于初级发展水平;智慧养老产业标准不一,亟待统一规范建设;智慧养老技术粗放发展,诱发技术伦理悖论。因此,需要从以下方面着力解决这些问题:创新智慧养老运行模式,搭建有效的第三方社会平台;满足多元养老信息需求,构建高效的信息整合技术平台;完善智慧养老产业制度,促进老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智慧养老;时空压缩理论;技术伦理;养老产业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19)06-0005-06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形势严峻,2018年我国 60岁以上老人2.49亿,占总人口比17.9%,其中65岁以上老人1.67亿,占比11.9%,我国社会“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国情明显,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智慧养老作为信息社会养老方式重大创新的产物,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困境的化解,提供了新理念、新方向和新途径。智慧养老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出现已有一段时间,发展比较成熟了,但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其社会需求和市场潜力很大。实际上智慧养老更多地是从技术角度区分的,它可以融入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异地养老等模式中去。本文尝试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探讨我国智慧养老发展中的问题与应对策略,以期促进我国智慧养老健康发展。
  智慧养老是一种新型的现代养老服务模式,它整合了互联网、物联网、社交网等先进技术,借助信息网络和各种传感器,能够远程监控和实时管理老年群体的日常生活和行动轨迹,借助网络媒介传递大量信息、服务、产品和资源以满足老年群体的多样化养老需求,达到对老年群体照料照护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和高效化目标。智慧养老的核心是以老年群体的现实和潜在需求为导向,综合利用发达的信息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整合多种养老资源,组织、协调和引导各类养老参与方(家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社区、政府、老人、亲属、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等)的行动,从而提升养老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实现智慧化、系统化、整体化、协同化、人性化目标。[1]68
  一、智慧养老理论视角的再分析
  近年来,我国老年学、保障学学者研究养老主题的理论视角主要有:代际关系理论,具体有“代际双向反哺”“文化反哺”“代际互动脆弱性”“代际互动能力”等维度;“预期寿命”理论,涉及“健康预期寿命”“自理状态预期寿命”维度;“老年新发展”理论,如老年活跃论、“继续社会化”、共享发展、健康储量、“积极享老”等维度;“社会支持”理论,如社会网、社会资本、制度正义、“老年服务链”等维度。以上理论视角对我国传统养老模式的研究有较大启发作用,但对信息化社会的智慧养老新模式的解释则乏力,要深刻理解智慧养老的新特征,可以借鉴“时空压缩理论”范式。
  智慧养老是在现代信息社会背景下得以发生和实现的,而信息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时空高度压缩。时空压缩理论认为,现代社会的时间和空间观念已经发生了颠覆性的变革,传统社会时间运动是单向性地、有规律地、缓慢地向前推移,而现代社会时间运动是多向性的、复杂性的,具有共享性、重叠性、延展性、膨胀性、记忆性特征,不再局限于有规律地、缓慢地向前推移,可以是无规律地、即时性地向任意方向发散,一个单元时间的运行效率、信息容量大大增加,如可听可视化、线上互动、即时通讯、信息存储、航空高铁技术等的大发展,使时间所蕴含的能级能量海量释放、大展身手。传统社会的空间(地域)是相对独立的、封闭的,是有明显边界区隔的,不同空间(地域)之间信息流、物质流的交换具有时长性、迟缓性、滞后性特征,社会个体属于或位于某个空间则意味着占有相应空间的资源和信息,空间位移时效性差,由于交通、通讯技术的落后,某些区域甚至成为文明交流中的“孤岛”而与世隔绝。而现代社会的空间(地域)是交融的、开放的、相似的,地域差异不明显、地理区隔不重要,地域之间的通达很便捷、高效,信息交流是即时的、同步的,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发展所形成的虚拟网络空间,更呈现出整体性、整合性、分享性、趋同性特征。社会个体归属于某个空间不再意味着只能占有相应空间的资源和信息,还能便捷地分享其它空间的资源和信息,如远程医疗、线上服务、网络购物等,地球的物理体积、空间大小虽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但由于技术的突破、信息的发达使得地球“相对缩小”,俨然成为一个“村落”了。当今社会是一个高度信息化、分享化、智能化的社会,这一社会场域借助高效发达的通讯技术、便捷立体的交通系统,伴随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社交网等高级智慧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正逐渐成为我国养老领域变革创新的重要力量,将引导新一轮养老产业革命的发展。
  二、新时期我国智慧养老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一)智慧养老模式流于简单,处于初级发展水平
  当前智慧养老模式的设计、功能和运作还比较简单,尚处于探索阶段、初级水平,很难称得上是一个全面、复合、高效、稳定的系统,其问题的主要表征如下:一是智慧养老模式的构建缺乏全面整体的系统观。现有模式表現为片面化、碎片化和易变性特征,远未实现基于老年群体服务需求基础上的系统化、框架化目标,而智慧养老发展实现框架化则意味着要立足于老年群体的现实和潜在需求,通过链接、整合信息网络系统、智能技术系统和关联辅助系统等建立的架构,继而在框架化的背景下再细分业务子目录、子菜单,更好地满足细分的业务需求、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前提、条件和基础还没有出现。现实状况是在智慧养老实践和运作中缺乏对老年群体服务需求的有效查勘、科学分析和全面评估,也缺乏有针对性地整合信息网络系统、智能服务管理系统和关联配套组织系统等程序和环节。二是关于智慧养老的认知片面、服务内容单一。智慧养老服务模式的设计,过于关注初级技术层面的考量,忽略了人性化和人文化的关怀,服务内容流于简单,大多满足于基本信息传递服务层面,缺乏对老年群体整体化、深层次需求信息的获取和挖掘,业务内容偏重于对老年人群的基本生活管理服务(多为物质的、有形的层面),而对老年人群的思想心理情感需求、社区参与互动需求、家庭社会人际交往需求则关注较少。三是智慧养老服务模式的资源整合能力不强,服务范围较窄。现有的模式各自独立,规模偏小,及时有效整合资源能力弱,未构筑起强大的社会合力。当前,探索实践智慧养老服务的机构主要是数量非常有限的大型医院,大型养老机构,而中小医院、社区养老机构、志愿者团队、社会组织、亲友群体等基本上没有纳入和整合到智慧养老系统中去。[1]69   (二)智慧养老产业标准不一,亟待统一规范建设
  近年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也出台了多个国家层面的养老产业发展法规文件,如《“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等,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也在积极助推养老产业发展,普遍认为该产业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中央和地方政府正加大养老产业的支持力度,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历史较短,特别是智慧养老产业的发展水平较低,仍处于起步阶段,该产业在发展过程中规范标准欠缺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缺乏合理长远的顶层设计,全国“一盘棋式”的统一规划缺乏,或即使有规划也仅仅是方向指引、建议指导类的,比较抽象、难以操作、标准不一致、因地而异、因业而异,且政出多门、政出多地,政策的一致性、延续性、互通性、执行性差,这种状况大大阻碍了养老产业、养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合作。譬如我国不同省(市)乃至同一省(市)范围内,由于缺乏明确的同类产品国家标准,导致智能养老产品标准、技术标准大相径庭,时常出现这样的情形:某些智能养老企业、医疗健康设备生产企业因为产品标准、技术参数缺乏国标,与需求期望、需求标准差距大,导致生产出来的大批智能养老产品、健康医疗设备不被市场认可、争议较大,甚至遭遇被退货、卷入法律纠纷的尴尬,这造成了健康医疗养老服务资源的巨大浪费,损害了生产厂商与消费对象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合作关系。又比如有些智慧养老企业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资金对服务对象(养老、医疗、管理机构等)的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或重新设计,但由于技术不规范、不兼容,标准不统一、不对接,使得设计出来的智能管理系统、服务系统难以正常运行,难以在不同项目、不同服务间实现信息共享转化交换和全面有效顺畅应用。[2]125
  (三)智慧养老技术粗放发展,诱发技术伦理悖论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便捷与益处,另一方面,技治主义、工具理性、功利主义俨然成了现代社会的主流思想和价值观,价值理性、人文精神被遮蔽了,地位日渐下降,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得传统的道德观念、人际伦理、法律关系日益面临挑战。比如智慧养老发展过程中整合技术被广泛使用,为老年群体提供了高效和优质的服务,与此同时,智慧养老等现代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传统的家庭子女养老模式(成年子女赡养老年父母),使得家庭养老模式中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维系、伦理道德责任和亲密角色关系大为削弱。而家庭亲情、血缘关系在中国人的思想意识、文化传统、人际互动中非常重要,现代社会家庭的经济功能、赡养功能虽然日趋弱化,但情感依賴、情感慰藉功能仍很有必要,亲情关系的维系需要家庭成员之间频繁紧密的互动,老年父母特别是当前我国大量正在和即将老去的独生子女父母从子女的交流互动中更多地是获得情感的寄托与满足,而智慧养老虽然可以借助可听可视的即时通讯网络(线上)技术使得老年人与子女沟通、互动成为可能,但毕竟不是面对面的交流互动,中间隔着机器和媒介,难以取得面对面的深度交流互动照料效果。家庭中融洽的亲情关系、尊老爱老孝老美德具有浓厚的伦理道德意蕴,是家庭稳定的粘合剂,也是良好社会秩序的基础。智能化技术及其应用系统虽然能够高效地发挥照护老年群体的作用,至少从表面上来看是有效率的,然而技术无疑是没有温度的,缺乏人性温暖、人文关怀,难以产生心灵深处的归依感。况且,当前的老年群体是20世纪50年代以前出生的人群,他们的思想观念较传统,家庭意识浓厚,内心渴望能够享受和儿孙厮守一起的天伦之乐,特别是独生子女的年老父母,如果子女不在身边则更加孤独寂寞,老年人虽然具有一定的接受新技术系统和使用新智能技术的能力,但多数情况下是被动的、无奈的,是为了能减轻子女负担而自愿做出牺牲,选择与子女分居两地,多数老年人虽然能够得到经济的、物质的、医疗的、社交的种种资源和服务,但亲情的渴求、情感的慰藉、心灵的寄托难以满足。近几年来,长期照护需求纳入了重要政策考量,但老年人长期照护相关立法基本处于缺失状态。[3]
  另外智能技术系统及其应用还可能引发一些其它的伦理道德问题,如实时监控系统,对于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来说是否无意间侵犯了个人隐私?其子女信息、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是否存在信息泄漏和遭遇不法牟利的风险?亲属可视互动(线上见面)系统对子女的居住场所、工作场面的实景呈现是否不利于子女住所的隐私保护和工作单位的保密要求?又如在智能养老技术服务系统常态化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损失由谁承担责任、各方责任多大以及责任分担方式怎样?[1]71
  三、我国智慧养老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智慧养老运行模式,搭建有效的第三方社会平台
  我国现有的智慧养老运作模式偏重于经济性和商业性的设计理念和实践操作,鉴于我国电子商务和第三方平台技术(如类似滴滴出行平台)的成功运作和广泛应用,智慧养老可以学习和借鉴电子商务和第三方平台的成功模式,比如智慧养老运作模式构建的前期可以通过提供免费服务、优惠条件吸引老年目标群体,通过服务兴趣吸引的群体再创建一个社会中间平台,通过中间平台的打造完善吸纳其他商业类和非商业类合作伙伴(如公关策划、广告营销、公益慈善组织等),从而实现此平台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智慧养老运行模式的基本立足点,不应该是一种纯粹商业化和追求利益的模式,其理想形态应该是一种基于人权、人文、人道和人性的精神,本着服务至上、公益为主的价值理念,在政府、组织与社会的通力合作下实现共建共享共治的一种准公益型复合运行模式。但我国现有的基于整合技术的智慧养老模式实践大多是以结合房地产开发、产业园、旅游休闲、医疗康养等名义而建设的,这些项目形式繁琐、流程复杂、消费偏高,以追求商业利润、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而多数弱势老年群体,尤其是城乡低收入群体受到一种无形的和有形的社会排斥。只有兼顾公益性、公共性和商业性的复合模式,才能在实现核心价值目标下确保智慧养老长远、健康、稳定和持续的整体系统发展。[1]72   (二)满足多元养老信息需求,构建高效的信息整合技术平台
  当前,构建完整高效、层次清晰的智慧养老信息整合技术平台非常有必要。按照养老信息的需求类型和来源渠道,可以区分为三类信息,相应于每类信息,应采取不同的处理策略和支撑技术。现代智慧养老信息整合技术平台要能夠兼容和应对以下信息:第一类信息是直接信息(也可称为初级信息、基础信息、档案信息),它属于静态类的档案基本信息,大多关注个体层次、微观层面的老年人特征,旨在描述和收集老年个体的文化水平、身体情况、收入状况、保障类型、生活质量、家庭构成、亲属关系等描述性信息,当前我国有关养老的档案类信息分属于不同的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呈现出条块性、分割性、重叠性、离散性、互斥性等复杂特征,亟待构建一个规范标准的统一信息管理技术平台,对老年群体的基础类、档案类信息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合理筛选和有效整合。第二类信息是中转类信息(也可称为加工信息、媒介信息、网络信息),主要包括互联网和物联网信息(借助物联传感技术),通过多种类的信息通信网络载体,记录和反馈老年个体的行为状态、活动过程和生活轨迹,借助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信息,能够清晰表征出老年个体的兴趣爱好、行为特质、需求状态、消费习惯、人力资源、社会资本和组织资源,互联网养老信息的来源渠道主要有社交媒体、服务网站、QQ群微信群和应用类APP等。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借助物联传感技术获得信息日益便捷,成熟的物联网技术主要依赖实时控制智能设备,能够及时有效获取、监控和追踪老年个体的生命体征、活动状态和行动轨迹等实时信息,以满足多层次多样态的老年服务业需求,物联网信息的来源渠道主要有各种固定式、便携式、穿戴式、移动式、接触式和非接触式的传感设备。第三类信息是关联信息(也可称为配套信息、第三方信息),它是与养老事业、养老服务、产业业态相关的统计数据、外部环境和社会信息,关联信息的主要来源渠道是第三方服务系统(关联配套业务系统)、数据咨询服务公司和社会组织,它们为智慧养老平台链接和提供关于养老业务、老年服务的高相关性外部环境信息、数据分析和调查结果,如天气气候、民政救助、医疗保健、交通出行、餐饮分布等,关联信息的顺畅接入、兼容并存和转化输出是实现智慧养老跨领域、跨时空、跨行业数据信息共享融合的基础条件。[4]
  (三)完善智慧养老产业制度,促进老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智慧养老的制度理念不清晰、制度体系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严重阻碍了智慧养老市场的形成和壮大。要建立和完善智慧养老产业发展的运行规范制度,包括准入制度、运行制度、合作制度、反馈制度、监管制度、评估制度等。
  当前加强智慧养老产业制度建设,大力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健康发展,一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加快医联体内互联网技术运用,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二要建立政府和市场协同运作机制,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保基本、管民生、兜底线,非基本的多元化高层次健康养老需求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增加健康产品和养老服务供给的积极性,并强化全程监管和质量把关职责,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多元、安全、高效的健康养老产品。三要大力发展医药、医疗设备等先进制造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强的医药产业体系。四要以创新引领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动健康养老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和壮大健康养老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发展。[2]128
  参考文献:
  [1]朱海龙.智慧养老:中国老年照护模式的革新与思考[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3):68-72.
  [2]张博,韩俊江.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发展智慧养老产业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125-128.
  [3]何燕华.健康老年化战略下我国长期照护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湖湘论坛,2018(5):95-107.
  [4]郭骅,屈芳.智慧养老平台的辨析与构建[J].贵州社会科学,2017(12):125-132.
  责任编辑:詹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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