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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文化视角的城中村地区居民行为影响因素及分析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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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农村社区不断被新型现代化城市社区所替代,社区原有经济、文化发生着剧烈的变迁。由于各部分变迁的速度不一致,使得各部分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改造过程中社区非物质文化的发展难免滞后于物质文化的变迁速度,使城中村居民产生越轨行为。为此,需要从文化视角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对城中村居民越轨行为及时调控。
  [关键词]文化;城中村地区;社会变迁;城中村居民;越轨行为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识码]A
  城中村改造已经实施多年并取得了诸多成效,如城中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子女的教育得到保障,同时盘活了土地利用效益、环境得到改善等。但由于是新生事物,尚无经验可以借鉴,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因而引起了笔者对如何从文化视角对城中村居民行为调控的思考。如何发展好、改造好城中村不仅是城市化的历史使命,也是时代的召唤。
  1 研究背景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一直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随着城镇数量的增多,城市规模的扩大,许多城中村也随之出现。因此,城中村改造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在享受城中村改造带来许多好处的同时,还要推进城中村居民的思想观念、生活习性和文化素质与社会结构的变迁速度一致,避免城中村居民在社会中角色扮演的错位,使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在城中村地区共同向前发展。
  2 城中村改造中文化对居民越轨行为的影响
  城中村改造是社會发展的必然结果,但与快速发展的物质文化相比,村民自身的非物质文化发展却相对缓慢。以宿迁市部分城中村社区为例,文化的缺失扰乱了村民的社会角色认知,引起城中村居民的越轨行为。
  2.1 居民身份转变快于自我认知程度,诱导居民产生越轨行为
  经调查发现,城中村改造前,社区居民多为农村户口;改造后转变为非农业户口。虽然居民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但其思想意识仍停留在农民范畴。我们在调查时发现:改造后73%的社区存在开垦绿化带种菜现象,44%的社区存在饲养家禽问题,只有19%的社区不存在较为明显的问题。显然,城中村村民的自我认知意识还未完全转变,他们保留了固有的生活习惯。尽管城中村村民的生活早已脱离“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模式,但数千年来村民受小农经济的影响,其主体意识仍是农民意识,只有少数村民能够适应城市化生活。城中村改造后村民虽然已完成农村人向城市人的身份转变,但只有在主体意识转变后,他们才能真正地适应城市生活。
  2.2 生活环境改变快于主体适应速度,滋生灰色文化
  “灰色文化”作为一种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存在,对城中村居民不良行为的产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城中村改造,社区原有的利益平衡被打破,利益关系发生了变化,改造前城中村多数居民凭借城区地理优势及相对较低的房屋租赁价格来谋生;改造后村民失去这一收入渠道,并随着物质生活需求的提升,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城中村改造后,快节奏的城市生活替代了慢节奏的乡村生活,村民由“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局面直接过渡到单元楼模式,导致很多村民在生活习性上不适应。因此,居民可以通过调整自己,培养自我的适应能力,来适应都市生活,从而消除灰色落后文化,建设法制新型现代化社区。
  2.3 居民文化消费需求大于供给,产生不文明现象
  文化的进步反映社会文明的进步,文化的发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需求能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表现为教育科学发展水平和民族综合素质的竞争。在宿迁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社会各项因素急剧变迁而城中村村民又长期处于城乡二元结构之下,故在改造前城中村居民这一社会群体文化消费需求普遍不高。改造后,村民成为社区居民,受其他城市社区影响,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提升。为了保障居民新的文化需求,则要开辟新的文化交流渠道。引导城中村村民了解新的文化道德标准,共同打造文明社区、文明城市。同时,满足村民相应的文化需求,能够避免亚文化、负文化的滋生,从而维护社会公共文化秩序的发展。
  3 积极调控对城中村居民越轨行为的文化
  城中村改造的同时,也伴随着村民自我改造。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应采取一些措施来调控文化,预防村民越轨行为的产生,积极帮助城中村村民适应社会的变迁与发展。
  3.1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居民思想素质。根据社区居民的思想行为深入研究,选择居民所关注的热点进行探讨,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造学习模式,提高学习质量。通过制作社区板报、横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社区居民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学习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在保证学习效率的同时有效克服学工矛盾,引导居民始终保持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强烈的集体观念。(2)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居民文明素质。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居民树立“社区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共同价值追求。加强居民社会公德心、家庭美德观念、个人道德心的培育,增强居民的高尚道德情操。社区内开展道德风尚竞赛“比素质、比修养、比底蕴”,通过竞赛交流,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居民自我学习、自我提升的思想意识,共同提升道德文明素养。(3)开展文娱活动,培育居民团队意识。社区倡导读书交流活动,组织观看有意义的文化影片、会展等,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发挥群众组织的优势,开展各项体育竞技活动,实现“家家参与,人人竞争”的局面,凝聚社区居民团队意识,促进居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2 加强文明建设,树立市民形象
  (1)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居民精神境界。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化广场、单元文化建设活动,创建良好的社区文化环境,不断提升居民文化素养,使居民自觉抵制低俗文化、灰色文化,做到坚持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始终保持优良文化特性。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居民拥有健康的、崇高的理想追求,引导社区居民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2)规范社区居民行为,保持社区良好环境。培育社区居民的城市居民行为规范意识,从生活方式上保持社区居民的进步属性。按照城市社区规定,禁止开垦绿化带种菜;禁止乱丢乱弃、随地吐痰等行为,社区居民自觉接受居委会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公共场所禁止聚众打牌、赌博;注意自我的着装仪容,社区通过严格的管理监督,确保社区居民的行为规范。(3)社区认真开展青少年活动。实践是认识的源泉,通过一系列的文明专项活动,培育社区内青少年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青少年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贯彻好落实好精神文明建设才能更好地全面发展。同时以青少年为核心开展活动,也能推动整个社区的文明建设。
  3.3 注重责任建设,培育法制意识
  (1)完善制度建设,增强居民纪律意识。贯彻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尊重居民的民主权利,加强民主管理,确保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共同谋求社区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立健全绩效奖励制度,扩大奖励途径。授予社区文明、文化建设积极贡献者先进个人、道德模范的称号,准确地评比社区居民的个人修养和素质。完善社区职工管理制度,纠正社区干部不作为现象,严查社区职工迟到、早退现象。督促社区公职人员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努力建立一个新型现代化城市社区。(2)开展社区学习雷锋活动。增强居民奉献意识,以“家庭学雷锋,争做社区好居民”为主题,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引导社区居民人人争当“雷锋”,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将学雷锋行为制度化、规章化,促使每家每户积极主动参与,形成社区“人人是雷锋,户户好榜样”的良好状况,并将雷锋精神的内涵与时代背景相结合,实现雷锋精神与时代精神的相统一。(3)建立互帮互助制度,培育居民团队意识。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社区间居民的文化素养不尽相同,学习能力强、文化素养高的家庭帮助短板家庭,帮助他们尽快转变思想观念。众人拾柴火焰高,对社区改造后有困难的家庭,大家积极主动地提供帮助。杜绝人人为己、互不关心的行为,促使社区成为一个温暖的大家庭。
  城中村改造是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总体来说,城中村改造是利大于弊的,而对于受改造影响最大的城中村居民来说,不断提升自我认知与素质,减少文化差距带来的影响,实现自我的社会化,尽快完成自我的社会角色转变,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基本要求。
  [参考文献]
  [1] 曹新.满足文化消费需求刻不容缓[N].中国青年报,2011-12-12(02).
  [2] 许晓龙.从“统治”到“治理”:中国行政思维的历史性嬗变[J].观察与思考,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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