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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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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土地整治是补充耕地的主要来源,为破解土地整治资金短缺难题,亟需改变当前政府投资的单一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为此,嘉祥县开展了探索与实践,引入社会资本方,实施整镇制土地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本文结合嘉祥县实际,就土地整治的模式进行简要介绍。
  关键词:社会资本;土地整治;整镇制
  一、绪论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耕地资源占用越来越多,可利用耕地面积越来越少。补充耕地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开展土地整治,以2017年为例,我国新增耕地面积25.95万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为22.73万公顷,占新增耕地面积的87.6%。然而在土地整治中,主要资金来源为政府投入,由于地方财政水平的限制,土地整治资金不足和整治任务日益加重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拓展土地整治资金渠道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嘉祥县土地整治面临问题、机遇与挑战
  (一)土地整治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山东省嘉祥县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并且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地矛盾逐渐严重,因此,迫切需要进行土地整理,以确保全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但是,通过土地整治虽然增加了一定的耕地面积,但是由于投资标准不高,项目区基础设施并未得到显著提升,受制于财政资金不足,一些项目周期太长,甚至远远超出验收期限。
  (二)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
  2016年、2017年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将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活动;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活动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以上政策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提供了强大驱动力。
  (三)土地整治面临的挑战
  通过多年的土地整治,开发条件较好的后备资源已经全部开发,嘉祥县的窑厂复垦、河道治理也基本完成,土地整治的空间缩小,生态效益要求较高,土地整治难度和成本都在加大。最为重要的是,土地整治需要大量的资金,多年来主要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嘉祥县为山东省53个财政困难县之一,财政资金投入远远不能适应土地整治的需求,并且不能及时、持续地投入。
  三、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整镇制土地整治
  面对土地整治的机遇与挑战,嘉祥县积极探索土地整治新路子,探索实施了整镇制土地复垦整理的新模式,具体做法为:
  (一)明确社会资本投资领域
  实施整镇制土地综合整治,一次性委托社会投资企业,将各镇街区域范围内的散乱荒土地(主要分布在村庄周围)、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包括残次林地、坑塘洼地、裸岩地、荒草地和水、田、路、林、村等统一打包进行土地整治,增加土地指标,扩大挖潜成果,提升村庄基础设施。有效解决了财政资金不够用,社会资本无处投的问题。
  (二)择优引入社会资本
  以各镇为单位申报项目,实施整镇制土地整治。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审计制、监理制,由政府直接或委托镇街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优先选择多年从事土地整治相关业务的企业,提高中标标准和条件,必须提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预算编制。
  (三)合同约定各方责任
  按照政策要求,中标的土地整治项目方与县、镇政府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收益分配、风险责任、违约责任。在最为关键的指标收益分配上,既要兼顾项目方的投资利益,又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还要兼顾群众切身利益。
  县政府为甲方,其责任为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服务保障,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密切配合,妥善处置各行政村的土地权属调整等事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为乙方,负责项目实施的资金筹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新增耕地面积和整治标准进行施工,确定施工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负责项目验收所需的各种资料,整理归档,满足项目验收要求,另外项目方享受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市土地整治中心为丙方,对甲乙双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甲乙分成收益过程进行监管。
  (四)收益来源及分成办法
  (1)投资收益来源。项目投资收益来源为入库的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甲、乙双方通过处置所分成的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作为投资收益。
  (2)收益分配方式。甲乙双方按实际入库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6∶4的比例进行分成,乙方分成部分包含项目总投资等其他费用,交易后涉及分成的相关税费按比例各自承担。
  (3)收益支付办法。根据甲、乙、丙三方约定,按照实际入库面积,支付方式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实际分成的占补平衡指标给予乙方。甲方出具县级委托证明,委托丙方把乙方分成土地指标进行交易,丙方将收取的占补平衡指标款直接拨付乙方。
  四、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成效
  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以来,以刚刚验收入库的马村、孟姑集两个项目为例,社会资本投入6298万元,总建设规模2710亩,新增耕地指标2055亩。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开辟了土地整治资金筹措的新模式,改善了财政资金单一投入的状况,提升了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和建营效率,以上两个项目实施周期均为半年,相比于之前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完成周期大大缩短。
  五、结语
  综上所述,引入社会资本资本参与土地整治丰富了土地空间治理的模式。政府方负责项目立项,确定整治位置、面积、界限,做好项目验收入库、分配指标;社会资本方筹集资金,具体实施项目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所在镇、村负责项目的监督,保障项目收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政府有效补充了耕地,社会资本方取得了经济收益,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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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吕婧,刘今朝.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实践模式——以山东省新泰市为例[J].中国土地,2019(03):36-38.
  [3]郑小刚,杜亚娟,魏静.河北省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模式及建议[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9,32(01):42-45.
  作者简介:张伟(1985-),女,硕士,工程师,现从事土地勘测规划及土地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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