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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构建上海大都市圈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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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城市化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上海作为我国经济首位城市,地处沿海、沿江经济带“T”字形交汇点,是我国最大、世界第六大城市群,是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龙头城市。新时代构建上海大都市圈,对于充分发挥上海的龙头带动作用、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上海大都市圈建设具有很强的时代意义
  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现实需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就我国沿海发达地区而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发展新机制,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目前,我国城市数量达到657个,但分布极不平衡,高度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以5.09%的国土面积集聚了23.73%的人口,创造了39.85%的国内生产总值。沿海三大城市群,成为我国都市圈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平台载体。新时代构建上海大都市圈,既是长三角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现实需求。大都市圈的空间整合,将更好地实现资源要素的科学流动和合理分配,提高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和整体经济效率,提升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竞争的能力,增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城市和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城市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也进入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城市化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升至2017年的58.52%,但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市化水平最高的东部沿海地区,存在城市群空间结构不佳、分工协作不够、集群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成为引领城市化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主要障碍。根据世界城市化发展普遍规律,我国目前正处于城镇化率30%—70%快速发展区间的后半段,城市化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型发展势在必行。新时代构建上海大都市圈,将进一步优化长三角地区城市化空间布局和形态,促进区域核心城市与次级中心城市相互紧密合作,推动高度城市化地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领全国城市化高质量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手段。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国际间表现为区域性的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在国家内则表现为以大城市、特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城市带以及城市之间的区域性合作。区域合作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城市群正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实现高度城市化地域区域一体化发展,是实施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一市三省地域面积35.8万平方千米、常住人口2.2亿人、经济总量19.5万亿元,分别约占全国的1/26、1/6和近1/4。长三角区域合作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迄今为止其合作过程经历了规划协调、要素合作和机制对接三个发展阶段。目前,长三角是我国区域一体化起步最早、基础最好、程度最高的地区,但也存在行政区划壁垒和体制机制约束的“痼疾”,包括城市功能与城市管理体系不适应未来巨型城市区域发展趋势,以及城市间协调联动不足、难以发挥城市群经济效益等问题。新时代区域一体化发展应成为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持续、重要的推动力。大都市圈是城市化发展高级阶段的空间形态,大都市圈的形成过程就是区域一体化过程。在我国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大都市圈将成为推动区域一体化的核心载体和基本模式。《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2016—2030)》提出,构建“一核五圈四带”的网络化空间格局,发挥上海龙头的核心作用和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新时代构建上海大都市圈和各区域中心城市都市圈,突出上海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上海大都市圈建设,有利于上海建成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城市,有利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实现。
  二、上海大都市圈构建的空间分析
  1.上海大都市圈构建的空间定性研究
  上海大都市圈的理论研究由来已久,但在地域规模和空间范围上莫衷一是。已有研究表明,上海大都市圈的地域空间,多来自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该组织脱胎于20世纪80年代的上海经济区,1992年建立长三角上海等15个城市协作部门主任联席会议制度,1997年升格为长三角城市經济协调会。2003年台州市被接纳为正式成员,此后长三角16市一度成为上海大都市圈的代名词。2010年后历经四度扩容,截至2019年10月,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已实现对沪苏浙皖一市三省41个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并成为最新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规划范围。这显然不再适合作为上海大都市圈的空间范畴。
  2016年出台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在长三角16市基础上,增加了江苏盐城、浙江金华2市,及安徽合肥等8市,共计26市。此次出台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中心区,则在26市基础上增加了浙江温州,共计27市。此外,《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构建“一核五圈四带”,“五圈”指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5个都市圈,“一核”指以上海为龙头的核心城市地域,但并未以“上海大都市圈”的概念加以界定。
  2016年出台《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草案,首次提出上海“1+6”协同发展大都市圈的概念。上海“1+6”大都市圈包括上海及邻近的江苏苏州、无锡、南通,浙江嘉兴、宁波、舟山6市的部分地区,面积约2.99万平方千米、人口约5400万人,但并未具体界定。随后正式出台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非但未对其具体划定,反而代之以更为含糊的“上海和近沪地区”概念。较之终版,草案的上海“1+6”大都市圈盖指毗邻上海、半径约150千米以内,旨在打造90分钟通勤圈、同城化发展的半圆形地域。上述多尺度上海大都市圈/长三角城市群规模结构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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