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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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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基于农户调查数据,构建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湖南省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的意愿。结果表明,务农劳动力比例、土地面积、农地流转率和劳力价格等因素对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的决策有显著影响。因此,应针对不同类型农户,不同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耕地生态补偿制度和耕地生态补偿标准,稳定土地产权,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使耕地生态补偿有效实施,协调和衔接不同土地政策的实施,保障耕地质量的同时完善土地市场。
  关键词 农户,生态补偿,耕地,Logistic模型
  中图分类号 S-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517-6611(2020)06-0246-03
  Abstract 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of rural households, this study constructed a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to analyze the intention of rural households in Hunan Province to participate in the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of cultivated lan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factors such as the proportion of agricultural labor force, land area, farmland transfer rate and labor price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rural households’ decision of participation in cultivated land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Therefore, the cultivated land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 and the cultivated land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tandard should be formulated according to different types of rural households and different regions. Land property rights should be stabilized, largescale land management should be promoted, and effectively implement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for cultivated l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different land policies should be coordinated and linked up, and improve the land market while ensuring the quality of cultivated land.
  Key words Rural households,Ecological compensation,Cultivated land,Logistic model
  耕地保护与农户微观主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农户的农业生产行为直接制约着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变化,农户是耕地质量保护的最直接参与人,需要充分调动农户的耕地保护积极性。耕地生态补偿制度体现了运用经济手段调动农户耕地保护积极性。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目的在于保护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的同时,提高农户福利,使得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成为一种双赢的策略。
  国外的耕地生态补偿研究起步相对较早,Alterman[1]研究认为农地保护需要多种方法相结合才能提高保护效果。Innes[2]认为土地发展权受限,如果没有相应补偿将会影响土地利用效率。美国20世纪30年代起就开始关注土壤保护,鼓励农民休耕或退耕,并给予农民相应的经济补偿[3]。欧盟也有类似的休耕项目,每年每英亩(1英亩≈4 047 m2)的补偿额高达650美元[4]。
  国内的研究中,部分学者针对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意愿做了一些研究。李海燕等[5]研究表明,农田禀赋、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承包地流转状况对农户参与农田生态补偿政策的受偿意愿有正向影响,而受访农民的年龄和月收入状况对农户受偿意愿有负向影响。李海燕等[6]在另一研究中发现,受访者家庭农业收入比重、农田生态环境改善的期望对农户受偿意愿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而受访者年龄、家庭劳动力比例和承包地流转情况对受偿意愿具有显著负向影响。两项研究针对土地流转状况的结论不同,该因素对农户的意愿影响方向相反,说明土地流转对农户受偿意愿的影响有待进一步论证。蔡银莺等[7]分别对农户减少化肥施用受偿意愿和农户减少农药施用受偿意愿两方面进行了影响因素分析。程子良等[8]的研究得出,年龄、教育程度、月收入情况、农业收入比、对农田生态补偿政策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对农户的参与意愿有影响。黄烈佳等[9]研究了地方国土管理人員的耕地保护补偿意愿,得出经济发展状况、农业建设条件对地方国土管理人员的耕地保护补偿意愿有正向影响效应。还有学者运用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方法,分析了土地跨区域生态补偿问题[10]。
  笔者在湖南省农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构建了Logistic模型,分析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为湖南省实施耕地生态补偿政策提供依据。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1.1 数据来源
  研究区域为湖南省,涉及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长沙市浏阳(县级)市,长沙市岳麓区,衡阳市衡南县,长沙市长沙县,娄底市双峰县,常德市澧县,衡阳市衡阳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株洲市攸县。课题组于2017年1—4月通过对该研究区域采用随机抽样和访谈式问卷调查法进行实地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58份。此次实地调研将为湖南省顺利推进耕地生态补偿的实施提供依据和参考。   1.2 研究方法
  1.2.1 计量模型构建。
  由于该研究针对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的意愿进行分析,研究对象特点符合Logistic模型:
  式中,因变量Y是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的意愿,为虚拟变量,愿意参与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自变量X1,X2,…,Xn是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a1,a2,…,an是解释变量的影响系数。
  1.2.2 变量选取。
  根据理论和调查实际情况,农户耕地生态补偿意愿可能受到4个方面的影响(表1)。
  农户家庭特征包括年龄、文化程度和人口结构3个因素。农户的年龄决定着农户对风险决策的影响。农户的年龄越大,可能对新事物的认识不足,易于规避风险,保持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太愿意参与耕地生态补偿。农户的文化程度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户对新的土地政策的理解和接受程度,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户更可能理解耕地生态补偿的意义,更愿意参与耕地生态补偿。家庭人口结构能反映农户家庭对农业和非农业生产的劳力分配,这关系着农户对农业乃至农业政策的关心程度。务农劳力比例越高,农户可能更为重视农业生产,对耕地的依赖程度越高,越愿意从长远的角度来安排和规划农业生产,从而愿意参与耕地生态补偿及保护耕地。
  家庭资源禀赋包括土地质量和土地数量两方面。资源禀赋的优劣直接制约农户的农业生产决策。土地面积越大,越利于农户进行规模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户对农业生产更有信心,更易于接受农业生产相关的新政策。土地质量对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的影响方向不确定,可能的情况是土地质量较高,农户不愿意再参与耕地生态补偿而改变正常生产模式,也有可能农户的土地质量越高,农户越愿意参与耕地保护政策,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
  家庭经济包括家庭收入和兼业化程度。家庭收入水平对农户是否愿意参与耕地生态补偿有不确定性。农户兼业化程度越高,也就意味着农户家庭对非农业生产的依赖性越强,有可能不太愿意尝试新的农业政策,对农业生产持保守态度,保持原有的农业生产方式。
  市场状况包括土地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土地三权分置对农户农业生产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土地三权分置与耕地生态补偿政策之间的作用关系尚不明确,需要进一步论证。劳动力价格对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可能的影响是,劳动力价格越高,农户更倾向于外出务工,对农业生产及耕地保护的关注不够,参与耕地生态补偿的动力有限。
  2 结果与分析
  Logistic回归结果(表2)显示,模型显著性较高,Sig.值为0.019,说明该结果可信。显著的变量有务农劳动力比例(X3)、土地面积(X4)、农地流转率(X8)和劳力价格(X9)。其中,土地面积(X4)和农地流转率(X8)达到了0.05的置信区间。变量土地面积(X4)的回归系数为0.145,影响方向为正,与预期相符。这说明在该研究区域,农户家庭土地面积越大,农户越愿意参与耕地生态补偿政策。土地面积越大,农户依赖土地的程度可能越高,对农业生产相对更为重视。耕地生态补偿政策对该类型农户的生产生活影响更大,农户可能更为关注和了解国家的农业政策,更易于接受和响应新政策。农地流转率(X8)的回归系数为-1.534,影响方向为负,这说明在该研究区域,农地流转率越高,农户越不愿意参与耕地生态补偿政策。土地三权分置调动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减轻了耕地闲置和抛荒,盘活了土地市场。而农地流转率越高的农户,土地流动大,稳定性不足,农户不愿意参与生态补偿项目,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农户基于风险和利益的考虑,短期利益大于长期利益,参与生态补偿项目的动力不足。农户务农劳动力比例(X3)的回归系数为2.026,影响方向为正,与预计方向一致。务农劳动力比例越高,农户的家庭生产重心偏向于农业生产,进一步印证了农户对农业生产的依赖性越强,农户参与生态补偿政策的积极性越高。由此可见,不同区域、不同农户类型对生态补偿政策的响应程度不一样,耕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制定需要有针对性。劳力价格(X9)的回归系数为-0.009,影响显著,但影响的幅度较小,影响方向为负,与预计方向一致。
  其他控制变量中,家庭收入(X6)的回归系数为0,说明家庭收入并没有对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决策产生直接影响。回归结果显示,户主年龄(X1)和户主文化程度(X2)对农户耕地生态补偿意愿的影响方向相同,与预期不一致。户主年龄的影响方向与其他学者的研究结论不一样。户主年龄越大,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户越愿意参与耕地生态补偿,可能的原因是,户主年龄越大,户主文化程度越高意味着一方面农户对农业生产有着更深的情感,另一方面农户对耕地保护政策的理解更深入,从而更倾向于参与耕地保护。土地质量(X5)的回归系数为负,说明土地质量越高,土地产出率较高,农业生产较有保障,农户觉得没有必要再参与耕地保护政策提高耕地质量。兼业化程度(X7)的回归系数为正,研究区域的实际情况与预期不同。这说明,在該研究区域,农户兼业程度越高,农户对农业生产期望不高,通过参与耕地生态补偿政策,可以获取一定的补偿,对这类农户更有保障。
  综合以上分析结果,将农户耕地生态补偿意愿的回归结果用式(2)表示:
  式中,Y为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意愿,X3为农户家庭人口结构,X4为农户家庭资源数量,X8为土地市场状况,X9为劳动力市场状况。
  3 结论与启示
  3.1 研究结论
  在农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运用Logistic模型,分析了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得到如下研究结论:
  (1)农户家庭人口结构和资源禀赋等内部因素对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的愿意有重要影响。
  (2)在该研究区域,土地市场状况等外部因素对农户参与耕地生态补偿的决策产生负向影响。   (3)不同类型农户对耕地生态补偿的响应积极性不同,可以进一步对农户进行不同维度分类,探索有针对性的耕地生态补偿机制。
  3.2 政策启示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以期为湖南省实施耕地生态补偿政策以及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政策依据。
  (1)应重视耕地生态补偿政策对种田大户的影响,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稳定土地产权,针对土地规模进行补偿标准制定。
  (2)加大耕地生态补偿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户在了解政策含义的基础上做决策,从而使耕地生态补偿制度得以有效实施。
  (3)耕地生态补偿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不同土地政策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土地三权分置,盘活了土地市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与此同时,还应该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耕地质量,实施耕地生态补偿,从而实现生态与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
  (4)耕地生态补偿的标准和补偿方式,需要与农户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相对应。应从农户的角度,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农户制定耕地生态补偿制度,因地制宜地落实耕地质量保护。
  参考文献
  [1] ALTERMAN R.The challenge of farmland preservation:Lessons from a six nation comparison[J].Journal of the American planning association,1997,63(2):220-243.
  [2] INNES R.Takings,compensation, and equal treatment for owners of developed and undeveloped property[J].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97,40(2):403-432.
  [3] 李世平,马文博,陈昱.制度创新:国内外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研究综述[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14(5):48-53.
  [4] 赵学涛.发达国家的农地保护[J].河南国土资源,2004(8):38-39.
  [5] 李海燕,蔡银莺.主体功能区农田生态补偿的农户受偿意愿分析:以重点开发、农产品主产和生态功能区为实证[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6,37(1):123-129.
  [6] 李海燕,蔡银莺.基于帕累托改进的农田生态补偿农户受偿意愿:以湖北省武汉市、荆门市和黄冈市典型地区为例[J].水土保持研究,2016,23(4):245-250.
  [7] 蔡银莺,余亮亮.重点开发区域农田生态补偿的农户受偿意愿分析:武汉市的例证[J].资源科学,2014,36(8):1660-1669.
  [8] 程子良,蔡银莺,杨余潔,等.不同类型功能区农户参与农田生态补偿政策的意愿及差异性:以武汉、荆门和麻城为实证[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S3):310-314.
  [9] 黄烈佳,程佳,张波清.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补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9,47(8):231-236.
  [10] 马爱慧,蔡银莺,张安录,等.两型社会建设跨区域土地生态补偿[J].中国土地科学,2010,24(7):6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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