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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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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现代工业遗址作为当代城镇的一部分,由于其自身性质,存在土地利用效率底,开发强度不足,高耗能高污染等不利于土地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问题,因此对工业遗址的土地利用转型成为国内的一个研究热点。本文利用梳理国内工业遗址改造、土地利用转型及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相关文献, 从定义、驱动力、研究方法、相关政策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提高对现代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的系统认识。
  关键词:工业遗址  土地利用转型  低效用地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20)02(c)-0251-06
  1  引言
  从宏观上看,现代工业遗址的土地利用转型是一个长期的持续的趋势化的过程,其特征符合一般定义上的土地利用转型,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如研究区域多为城镇,与棕地概念适应程度较高,其土地转型驱动力主要为经济因素等。从微观上来看,工业遗址属于低效用地,2018年10月,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未来将全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进程。因此从微观上看工业遗址的土地利用转型势在必行,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与研究的课题。
  论文在大量阅读整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从工业遗址改造、土地利用转型及低效用地再开发三个层面进行综述,希望能够以工业遗址改造为目的,土地利用转型为核心,低效用地再开发为手段将三者有机结合,在加深对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理解的同时,为后续具体区域的研究打下基础。
  2  现代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研究现状
  2.1 现代工业遗址
  2.1.1 工业遗址定义
  目前公认的工业遗址定义于2003年,在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协会(TICCIH)通过的为保护工业遗产的《下塔吉尔宪章》中提出:工业遗址是由工业场地内的所有遗存物共同组成,该遗存物同时或部分拥有时代的、技术的、社会的、建筑的或者是文化上的价值。这些遗存物主要由工业建筑,工业设备及构筑物,废弃的采矿区遗址,工业生产、传送和运输设施以及所有的地下设施等组成,与工业相联系的社会活动场所,比如住宅,宗教朝拜或者是教育机构都包含在工业遗址范围之内;广义上的工业遗址包括年代相对久远的手工业、加工业、采矿业等的遗址,也有人认为包括一些史前时期初具规模的石器遗址、大型水利工程、矿石冶炼遗址等。狭义的工业遗址指从工业革命以后,以钢铁为原材料、以煤炭和石油为能源动力,以机器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工业遗址[1]。
  對于工业遗址的分类,我们需要多角度多维度地进行分析,使其能够满足不同领域的研究要求。
  由工业遗址定义可以看出,无论国内国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必然会有大量老旧工业设施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上成为低效设施,最终演变为工业遗址。工业遗址从土地管理的角度来说是低效率用地,是可以进行再开发从而使得土地利用效率提升从而使其符合新时期经济、社会、生态需求的有研究及改善价值的一类地块。现有的工业遗址定义与分类研究历史较长,概念较为清晰,且在国内外已有较多共识,可以在不同研究中较为方便地引用其定义并做相关展开。
  2.1.2 棕地复兴相关概念
  棕地一词最早见于英国规划文献中,是与绿地相对应的规划术语。而最早正式界定棕地概念的是美国1980年颁布的《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综合法》,在该法案中棕地被定义为废弃及未充分利用的工业用地,或是已知或疑为受到污染的用地,自此之后棕地概念开始传播,也吸引了广大学者的注意力。美国国家环保局(EPA)对棕地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棕地是指废弃的、闲置的或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工业或商业用地及设施,在这类土地的再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往往因存在着客观上的或意想中的环境污染而比其他开发过程更为复杂”。
  李蕾蕾(2002)以德国鲁尔区为例,开始将棕地概念引入国内,详细论述了以工业遗产旅游为核心的棕地复兴模式,该研究认为,现有棕地复兴分为博物馆模式、公共游憩空间模式、与购物旅游相结合的综合开发模式及区域性一体化模式,不同模式可适应于不同的棕地复兴需求,但也常常紧密结合,共同产生作用[3]。唐燕(2007)同样以德国鲁尔区为例,但以棕地复兴策略为切入点,认为棕地复兴应在政府主导的同时有机结合公众参与,应坚持渐进式的改良而不能期待一蹴而就,同时可以引入文化及旅游产业促进棕地复兴[5]。曹康等(2007)从相关政策的层面,以美国《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综合法》及《小企业责任减免及棕地再生法》对棕地的界定为基础结合英国环境局对棕地的定义,总结棕地性质包括:第一,棕地是已经开发过的土地;第二,棕地的部分或全部遭废弃、闲置或无人使用;第三,棕地可能遭受(工业)污染;第四,棕地的重新开发与再次利用可能存在各种障碍[6]。此后,国内学者对于外国棕地再开发经验的研究逐渐丰富,研究内容涉及到政策法规、治理流程、分类机制、风险评估等等。同时国内专家学者也意识到国内研究起步较晚,需要对国外研究成果进行参考借鉴,但中国由于与西方发达国家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棕地改造相关经验较少,因此需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与特殊国情展开进一步研究。
  此外,国内学者对国内外棕地改造案例也有深入研究,如孔建华(2009)对北京798艺术区发展的追踪研究调查,李静等(2016)对芝加哥海军码头改造项目的案例分析,单路(2016)对南京晨光1865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工业遗址保护机制的探讨[7-9]。当前国内对于棕地复兴的研究数量大但研究方法较为单一,大多数研究以棕地政策、棕地复兴模式等作为切入点做案例分析。而当前国内棕地改造需求旺盛,大量老旧工业设施及工业遗址亟待复兴,因此未来的研究应当引入更加丰富的研究手段,例如土地管理学科常用的3S手段及土地投入产出分析等,有机结合不同学科优势做到因地制宜地为不同地域的棕地复兴进行研究,以期为国内棕地复兴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与计划。   2.2 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变
  2.2.1 学界对土地利用转型的定义
  当前国内土地利用转型研究最早开始于张明(2001)年对国外相关研究成果的收集与整理。张明认为,土地利用转型研究主要着眼于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变化、土地资源系统分析与评价、土地质量指标体系与生态环境效应研究及持续土地利用研究。其中,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变化是中心,也是其他三个研究方向的基础,而最终研究的目的是持续土地利用管理。在该阶段,国内学者认为土地利用转型即为以土地利用/土地覆被(LUCC)变化为中心的土地科学研究[11]。
  同时,龙花楼(2007)也提出,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与特定时期内的土地利用类型构成结构相适应。而土地利用转型则指随着相应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而产生的土地利用类型够成结构的变化,土地利用转型即土地利用形态在时序上的变化。并指出土地利用/覆被变化是研究土地利用转型的重要途经之一。龙花楼也认为我国快速城镇化推进了我国乡村发展转型与空间重构,从而引发了乡村土地利用的剧烈转型,应当聚焦于农村土地综合治理以推进中国农村的建设及发展。同时,他也指出土地利用转型一般指区域性的土地利用形态变化,单种土地用途转换一般不能称为土地利用转型,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低,其土地利用形态格局冲突就越高,也就导致了土地利用转型趋势越强[12-19]。
  之后,宋小青(2017)在结合国内外研究的前提下,提出土地利用转型定义,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定地域的土地利用形态在长期变化过程中发生的趋势性转折,包括耕地、林地、城镇土地、宅基地等单一类型土地利用形态以及地域整体土地利用形态的趋势性转折[20]。
  从以上3位学者提出的对于土地利用转型的定义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土地利用转型往往与LUCC紧密相连且研究在时间与空间上应当是连续的。从文献整理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当前研究大多数集中于非城镇区域,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土地利用变化研究较为丰富,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区域也将面临突出的土地利用转型问题。目前国内学者对于城镇土地利用转型研究较少,仅有的研究也存在研究区域较大、结论一般以宏观角度进行阐述而具体到市域的研究比较缺乏,有待完善。
  2.2.2 土地利用转型的驱动力研究
  国内对于土地利用转型动因或其驱动力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陈百明(1997)在整理国外研究进展与结合国内实际情况的前提下,提出我国幅员辽阔LUCC情况不尽相同,人类驱动力的作用在各个地区也有较大差异,因此研究中国人类驱动力在土地利用转型中的影响,应分区域分类型地进行研究[22]。
  史培军等(2000)以中国发展速度较快,土地利用转型较明显的深圳市为例,结合遥感影像展开了研究。研究表明,深圳市原有农田、果园用地大量减少,城镇用地沿海岸线及主要公路干线显著增加,造成这一变化的外在驅动力为经济特区的对外开放政策、城镇人口的迅速增长、外资涌入以及以房地产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而内在驱动力则为交通、地形以及前期土地利用方式[23]。而李平等(2001)则对全国范围内土地利用转型驱动力进行了宏观分析,在大区域上分类讨论了中国西部与东部。研究指出,中国西部由于同时存在有维持生存、扩大开垦的动力与生态保护、退耕还林还牧的压力,因此土地利用转型更多以生存型经济福利及环境安全为主要驱动力。东部地区由于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在最优经济福利驱动下,大量耕地被占用,同时,由于该中国东部农业生产对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政府部门也对实行了严格的耕地保护[24]。
  此后,国内土地利用转型驱动力研究进入到分区域研究阶段。大量学者通过选取典型区域,运用3S技术,结合田野调查对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转型驱动力进行了深入探讨。史利江等(2012)以上海市及周边区域为研究对象,认为经济发展、人口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影响土地利用转型的主要驱动力[25]。马晴等(2014)以甘肃疏勒河绿洲为研究对象,区别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认为研究区绿洲土地利用变化受到自然与人为两方面的因素影响,而人口、政策方向、城市化程度和技术水平是其主要的驱动力[26]。陈龙等(2015)以江苏省为例,运用土地利用转移矩阵、土地利用动态度及典型相关性分析,以江苏省遥感影像解译获取的土地利用数据为基础,得出经济增长、城镇化、工业化及政策因素是研究区域土地利用转型的主要驱动力[27]。杜小明等(2016)以晋西北为研究对象,将不同地类的土地利用转型分类讨论,认为研究区人口与经济的发展是耕地、草地向居住用地、工矿用地转型的主要驱动力;而林地或草地等地类间的相互转化则以坡度、高程、降水等自然因素为主要驱动力[28]。
  国内对于土地利用转型驱动力的研究经历了一个从宏观到细致,从总述到细分的变化过程。近20年来,由于技术的进步及学科的发展国内学者对于驱动力的理解不断加深,而各类研究也表明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利用转型驱动力从西向东,从经济欠发达区向经济发达区,从社会发展程度较底时期到社会发展程较度高时期,呈现出人为因素占比升高而自然因素占比降低的时空差异。
  2.2.3 土地利用转型的研究方法、模型
  国内LUCC模型研究起步较晚,在研究的早期,国内学者通过借鉴国外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适用于土地利用转型的研究方法与模型。国内利用模型对LUCC的研究开始于Gap模型,于振良等(1997)通过对国外研究的总结与改进,提出了林隙(Gap)模型可适用于国内林地变化的研究,国内学者首次将模型方法引入土地利用转型的研究中[33]。摆万奇等(1997)在研究Gap模型的同时,也提出了研究土地利用转型需要使用引入社会驱动力的模型。该研究认为,有价值的LUCC模型首先应做到能够对LUCC的社会及自然驱动力进行模拟,其次能够较好地长期预测LUCC有关的生物物理参数,再次能够充分考虑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与影响、社会变量的灵敏性及文化因素的影响,最后能与其他类型的全球变化模型特别是气候模型建立联系[34]。   之后,刘盛和等(2002)提出了传统数量分析模型、土地利用动态模型、空间分析模型三个可用于土地利用转型研究的模型并分别指出了它们的优势与不足,并做了结果比较。该研究证明以上模型的综合运用能够较准确地模拟土地利用转型的实际状况[36]。张华等(2005)在大量研究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在LUCC领域的模型应当做到能够解决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的多尺度特征、重视时间机制以及多门学科多种方法的综合以更好地促进模拟[37]。朱利凯等(2009)将土地利用相關模型分为三类,分别为经验—统计模型、概念性机理模型与综合模型。其中经验—统计模型包括数据结构探索性分析、数据解释分析、贝叶斯分析和人工神经网络等方法;概念性机理模型包括各类经济学模型与基于主体的模型;综合模型是指将不同模型有机结合,以期达到最好效果的一种模型方法。研究也认为,土地利用模型面临着时空尺度及数据的获取与匹配两个较突出的问题[39]。
  从以上众多学者的给出的土地利用转型研究模型可以看出,国内对于土地利用转型所使用的模型已较为丰富,在土地利用转型的各个领域都有涉及,模型亦囊括了定性模型与定量模型。但土地利用转型模型对于不同空间尺度的适用性有较大限制,且大多数模型较适用于较大尺度范围上的拟合,因此我们在将来的研究中有必要对土地利用变化模型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以期在范围尺度较小的研究区域上可以有更加精确的拟合。
  2.3 土地利用效率的转变
  2.3.1 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研究内容
  低效用地相对于土地资源管理学科的其他研究方向,一般来说更加强调土地的经济效益。该研究方向在国内起步较晚,且多见于对城镇工业用地的研究。舒帮容等(2009)提出可以通过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用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构建指标体系进行评价研究[40]。
  广东省作为全国改革的先行区与示范区,对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研究在国内较为领先。杨廉(2010)、刘云刚(2011)、吴次芳(2013)及李灿(2016)分别以珠三角地区为研究区,对低效用地中的三旧改造进行了探讨。研究中,学者们一致认为珠三角地区的平均土地开发强度超过16% ,其中深圳、东莞等市达到 40% ,已超过人地矛盾突出的发达国家或地区,因此对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势在必行但也阻力重重,需要相关政策的扶持[41-44]。
  此外,洪惠坤等(2015)结合重庆市低效工业用地研究,提出低效用地的识别可以从土地未完全利用、闲置、高风险低收益等现象及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土地用途等条件来判别一宗土地是否为低效用地。同时研究也认为政策法规不完善、资金紧缺、激励政策引导不足和退出监管不到位是当前低效用地再开发所面临的难点[46]。何芳等(2017)提出可以使用五分法并结合政府设定的低效用地标准对低效用地进行精确管理及不同强度的再开发,并希望以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低效用地再开发所存在的问题[47]。
  低效用地再开发与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有着相当紧密的联系,但从国内研究我们可以发现,仅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区域有较多研究,而在经济欠发达的内陆地区与城市,目前国内仅有重庆市有相关研究。从总体上来说,经济欠发达区低效用地情况更加凸显,更加需要通过对低效用地的再开发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因此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在研究区域的选择上,低效用地再开发应当关注经济欠发达地区,借鉴现有成功模式并因地制宜地展开创新,助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及土地合理利用。
  2.3.2 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研究
  对于低效用地再开发来说,政策的制定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刘天乔等(2017)认为,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相关政策,应当在考虑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需求的同时考虑城市宏观层面上的管理需求[50]。周滔等(2019)利用全国254个地级市面板数据,对不同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影响的差异性进行了分析。该研究认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能显著提升当地GDP,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存在明显的阶段性效应且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51]。
  对于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国内研究存在较多空白,绝大多数研究者仅对现有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价,但对于如何合理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尚未有一个公认的定论。中国国土面积辽阔,不同区域政策需求差异巨大,因此对于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政策,应当在今后的研究中不能照搬国内外成功经验,而需要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做到因地制宜地创新。
  3  现代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学界对于土地利用转型研究较为丰富,但关于工业遗址的土地利用转型研究尚有欠缺,总体上来说,我们仍然需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层次多角度的深入研究。其主要问题有:
  (1)在理论研究上,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并非传统土地利用转型的研究方向之一,但也与土地利用转型结合紧密。就目前的研究来说,较少有学者将工业遗址再开发与土地利用转型结合,一方面是由于国内工业遗址相关研究大多集中于建筑学或城市规划学,另一方面是由于传统的土地利用转型研究较少关注城镇土地利用,而工业遗址几乎全部分布于城镇。
  (2)在研究的模型与方法上,现有模型存在较大的尺度限制,对于需要拟合小尺度研究区域有较大的偏差。
  (3)在研究区域的选择上,目前现代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既无全国尺度上的宏观总括性研究,亦无视角集中至市域及以下的小尺度上的应用性研究。多数研究者还是聚焦于省或区域尺度的研究,最终导致目前既无全国性的统一标准,也无实践性较强的工业遗址再开发指导方向。
  (4)目前我国工业遗址再开发研究大多着眼于经济发达地区,对于在工业遗址再开发上有强烈需求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则鲜有相关研究。
  4  进一步加强我国现代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研究的若干方面   针对上述现代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研究中的一些主要问题,基于国家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需求,以合理用地为出发点,今后需加强我国现代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领域的深入研究与探索。(1)工业遗址用地再开发作为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对其的研究既有学术价值亦有实用价值。以土地利用转型的角度来研究工业遗址再开发其优势在于可以利用现有LUCC研究范式对研究区域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结合当前LUCC研究内容广泛化的趋势,特别是对土地产出能力的研究与工业遗址用地再开发有较好的适应性,值得在之后的研究中适当借鉴其研究方法。今后的土地利用转型研究应当多关注城镇区域,且值得将工业遗址用地变化作为土地利用转型的研究切入点之一。(2)在对于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的研究中,一般模型可以以传统LUCC模型为基础,适当引入社会经济因素指标,对于不同尺度上的研究对象,应当做假设检验以确保模型在该尺度上的有效性。(3)对于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的研究,应当分别向理论端与应用端进行扩展。在全国性研究中应当为工业遗址土地利用转型提出有指导性的有方向性的理论指导,而在小范围有针对性的研究中则应当做到紧密结合实践,为研究区对于工业遗址再开发提出具有经济性与可行性的政策建议。(4)工业遗址用地再开发与低效用地相关研究有机结合,更加强调土地的经济价值。现代工业用地随着城市的发展与扩张,其投入与产出比例越来越不符合当代发展需求,特别是对于土地开发强度相对较高或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其再开发的意愿强烈。且工业遗址再开发与低效用地的结合有利于研究的实证化,利于理论与实证相结合,也更易于构建计量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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