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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行政区域环境监管能力的建构与成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董克钻 苏小越 谢宁二 林新炎 冯亦毕

  摘要:十九大以来,苍南县积极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创新与建构,探索“执法+”模式(即执法+平台、执法+机制、执法+品牌)在县级行政区域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的适用性和具体成效,为我国基层环保部门构建符合当地实际、行之有效的环境监察模式提供借鉴。
  关键词:县级行政区域;执法+;平台;机制;品牌
  中图分类号:[X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05-0-01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20.05.139
  Construction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model at county-level ——A case study of Cangnan county
  Dong Kezuan, Su Xiaoyue, Xie Ning’er,Lin Xinyan, Feng Yibi
  (Cangnan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Wenzhou Zhejiang 325800,China)
  Abstract:Since the 19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Cangnan actively promoted  innov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model, and explored  applicability and concrete results of “law enforcement+”(platform, mechanism, brand) mode at county-level.The practice in Cangnan will provide some revelation for the loc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s that wish long for a environmental supervision of practical and effective .
  Key words:County-level administrative regions;Law enforcement+;Platform;Mechanism;Brand
  基層环境管理是整个国家环境管理的基石[1]。当前,我国县级行政区域环境执法机构往往身处权限低、责任重、人手少的窘境[2]。2017年以来,通过优化创新环境监管模式,苍南县环境保护局突破基层环保部门“小马拉大车”的困境[3],获得2017年浙江省环保系统“优胜大队”、2018年浙江省环保系统“优胜大队”、2018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为我国广大基层环保部门提供有力借鉴。
  1 搭建优质执法平台,发挥执法平台在环境监察执法中的基石作用
  1.1 打造典型案件平台,以典型案件提高环保守法观念普及度
  以2014年起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为“利剑”,办理一批影响广、威慑大的案件[4]。
  1.2 打造专项行动平台,以专项执法行动推动各类行业规范化
  打造领域行动、行业行动、专题行动等三大专项行动平台,重污染行业整治、非法污染窝点整治、“散乱污”行业整治均取得显著成效。
  1.3 打造智慧监管平台,以智慧科技提升环境执法公开透明度
  推广环境在线监控,实现重污染行业环境监管24h动态化。普及智慧移动执法,通过“双随机+智能手机”组合,强化“双随机、全过程、一公开”的阳光执法模式。
  1.4 打造三方互动平台,以“保姆式”服务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
  打造“环保-企业-群众”三方互动平台,环境污染纠纷可以在该平台得到调解,有效降低信访重复率和总量。
  1.5 打造部门联动平台,以公检法部门力量提升环境执法威慑力
  (1)环保司法联动。建立“三个联动”,即环保公安联动、环保法院联动和环保检察院联动。2017年以来,苍南县共查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8起、刑事拘留52人,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5起、行政拘留49人。
  (2)“禁烧”巡查联动。2017年起,苍南县环保会同农业、综合执法开展多部门巡查整治,有力遏制露天焚烧垃圾的历史陋习。
  2 创新执法制度,发挥执法机制在环境监察执法中的规范作用
  2.1 创新信访分级办理制度
  对信访件进行分类分级办理,并对企业开展“一对一”指导,有效防止信访工作“跑偏”。2018年全县共受理环境信访件2 190件,同比下降26.4%。
  2.2 创新“关卡把关”监管制度
  实现监察、审批、污染防治、监测等四部门无缝衔接,对企业审批、建设、验收实行全生命周期环境监管。
  2.3 创新环保司法联动制度
  该制度涵盖线索通报、联合调查、案件会审、联席会议等四个机制。
  以2018年为例,苍南县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案件40起,其中污染环境罪案件24起、刑事拘留39人,行政拘留案件15起、行政拘留24人,和检察院共同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1件。
  3 打造执法品牌,发挥执法品牌在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中的标杆作用
  3.1 打造标准化品牌
  打造人才队伍建设标准,按照稽(督)查、办案、应急、文秘、信访、后勤等职能择优选拔人才。打造业务建设实施标准,调研出台环境处罚案件裁量方案,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处罚。
  3.2 打造信息化品牌
  通过智能手机、执法记录仪等信息设备硬件建设的规范建设,并实现扎实规范设备应用。苍南县移动执法终端“三率”(现场检查使用率、立案查处使用率及平均使用率)均达到100%。
  4 结语
  当前,环境保护事业仍然处在负重前行、爬坡过坎的历史阶段,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县情民意等主客观因素都在不断变化,环境监察能力的构建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不断进行优化提升、组合创新,方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朱德米.基层环境管理的困境与出路:基于经济发达地区SH镇的调研[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4,30(001):95-100.
  [2]胡斌.论独立环境监察执法体制与机制的建构[J].中国环境管理,2016(2):79-84.
  [3]吴舜泽,逯元堂,金坦.县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主要问题与应对措施[J].环境保护,2010(13):14-16.
  [4]陈德帅,董克钻,洪钦宝.铁腕治污、警钟长鸣2018年上半年苍南县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解析[J].今日环境,2018,71(5):36-37.
  收稿日期:2020-03-14
  作者简介:董克钻(1986-),男,汉族,硕士研究生,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宣教和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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