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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创新创业学院内涵建设的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李玉峰

  摘 要:针对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建设的发展诉求,梳理当前高校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几个重要问题。从“三结合”的建院原则,“一体、两翼、三融合、四协同”的机制体制架构,“一面、双线、三点”的育人体系设计,“虚实”兼备的管理职能定位方面,开展深入研究与实践探索有著特殊的意义。
  关键词:创新教育;创业实践;人才培养
  自1999年清华大学承办首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正式拉开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序幕以来,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建设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通知》;2017年,教育部公布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名单。由此可见,在历史发展、社会需求、政策引导等外延型条件的支持下,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经历了初期探索、系统构建、经验推广等不同阶段。为顺应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求,各高校纷纷成立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学院,并从建院原则、机制体制、育人体系、管理职能等方面探索内涵式发展路径,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升级发展。
  一、“三结合”的建院原则
  《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在某种程度上对“双创”提出了由量变到质变的要求。因此,“双创”教育对“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思维、引导更多的大学生拥有自己的创业经历”愈加重视,以此催生“人才红利”,实现我国从“人口大国”向“人才大国”转型升级。高校创新创业学院作为推动“双创”教育内涵建设的主要载体,面对大学生高涨的创新创业激情,目前面临以下发展困境:一是缺乏拥有创业实操经验的师资队伍开展创新创业教学与实践;二是缺乏充足的资金与资源,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成果的孵化转化;三是在提升培养人才与服务社会的能力方面,缺乏有效的教学与管理突破。
  因此,高校创新创业学院在建院原则上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内”“外”结合。学院应以“开放式”的办学姿态,增强与重点行业、优势企业间的良性互动,适当借助校外课程和资源,弥补缺憾短板。要开展更为广泛的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最大限度地寻求政府政策、社会资源的支持,形成“三螺旋”合力,以推动创新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其次,要“点”“面”结合。深度挖掘导师制、学分制的互补优势,大力支持教育实践创新和创新创业学术研究:一是以学分制为基础,“面”向大学本科生群体开设公共选修课和必修课,实现“双创”教育普惠性的全覆盖。二是尝试探索创新创业类专业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建设,在做好学术研究的同时,培养更多专业型或学术型的创新创业人才。三是要处理好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基础通识教育与高层次专业教育的辩证关系。借助研究生教育的导师制优势,以小班教学、实验班教学的形式,提升本科生“双创”教育质量,实现以“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深化。最后,要“实”“虚”结合。作为高校二级学院,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培养高素质人才、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和创新创业政策研究人才,同时要在产教融合发展、人才培养与交流、协同创新合作等领域发挥自身作用,以实现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功能为目标,为区域性发展做出贡献。
  二、“一体、两翼、三融合、四协同”的机制体制
  创新创业教育是国家倡导的一项长期的教育发展工程。笔者认为,创新创业学院作为学习型组织,在机制体制方面,其内涵型的发展目标是协调、整合与优化高校内外部教育资源,开展与时俱进的教育改革实践活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人才基础与智力支持。
  按照理查德·斯格特在《理性、自然和开放系统》一书中提出的“组织是意图寻求具体目标并且结构形式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结构集合体”概念,可以将创新创业学院机制体制建设进一步分解成三个具体目标:一是以“双创”学科共建、成果共享作为具体目标,优化组织结构,突破高校内部各职能部门如团委、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责相对独立的局面,构建“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比如,很多高校采取建院与成立创新创业工作领导组并行的方式承担学科建设任务。二是以实现学科可持续发展为具体目标,丰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实施路径,促使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科技创新、校园文化“三融合”,依托创新创业教学基础和实践实训体系的“两翼”,构建科学完整的“双创”生态系统。三是以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需求为具体目标,利用好校内、校校、校企、校地的“四协同”,深化开放创新、协同育人机制,将学科建设取得的知识成果加以全面推广和应用。
  三、“一面、双线、三点”的育人体系设计
  高校创新创业学院所开展的“双创”教育是有别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性教育的。高等教育围绕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并落脚于育人目标的明确、有效的课程体系设计、分层分类指导和对示范典型的着力引导上。课程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载体,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直接关系着创新创业教育实施的效果。因此,高校创新创业学院要将课程建设作为切入点,持续推进育人体系不断完善。
  “一面”,是指要实施并推进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的“全面覆盖”。基于“创业是在资源高度约束、不确定性强的前提下的假设验证性、试错性、创新性的快速行动机制”的观点,高校创新创业学院要面向在校生,围绕“创业精神”,构建启发类课程群,回答好学生“敢不敢创业”的问题;要面向在校生,围绕“创业机会”的可验证性、可试错性,组建基础性课程群,解答好学生“能不能创业”的疑问;要结合高校自身学科优势,兼顾学生兴趣、所学专业等个体因素,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程体系。“双线”,是指应围绕问题导向、项目导向,着重深化“两线指导”。高校创新创业学院应从创业企业组织、管理、战略发展等具体问题入手,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咨询;利用实践基地和创新创业大赛等具体项目的遴选、入驻和培育,为学生提供指导服务;在此基础上,围绕学生对创业能否“识别、复制”的疑问,做好分层分类指导,以全面提升学生的理论与实践能力。“三点”,是指要强化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并塑造浓郁的创业氛围。一是围绕专业人才培养,注重在本科以上的学生群体中,塑造创新创业学术的示范典型;二是借助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围绕团队学习能力的提升,塑造创新创业团队的示范典型;三是深挖校友资源,通过表彰宣传等形式,塑造行业标兵、领军人物、重点企业的示范典型。这样可以使学生直观领略优秀创业项目、优秀创业人才的风采,从而进一步解答学生对“如何成为优秀的创业者”的疑问。   四、“虚实”兼备的管理职能定位
  高校创新创业学院建设经历了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已经在教育与实践层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在管理职能定位方面逐步形成了一部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和经验。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许多高校里依然存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两张皮”、重理论传授轻实践教育等问题。
  在一系列政策的引导下,创新创业已进入由点到面的发展阶段,如深化发展创新创业国际交流、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创新创业教育升级版等,逐渐成为驱动创新创业转型的“多目标”实施路径。此外,在厘清教育改革思路方面,高校通过教学科研功能的重构,实现专创融合的教育转型,打破学科壁垒,完成“跨学科”的人才培养变革。正是由于“多目标”与“跨学科”的需求,才使得高校创新创业学院在管理职能定位上呈现出“虚实”兼备的丰富样态。创新创业学院作为高校二级教学单位,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深化创新创业科学研究是其现实任务之一。在组织竞赛实践活动、负责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和运营方面,有些高校“拟制性”地赋予了创新创业学院“教辅机构”的部分职能。
  综上所述,在特定的时期,面对创新创业教育内涵建设的发展诉求,抓住创新创业学院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从建院原则、机制体制、教学设计、管理职能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与实践探索有着特殊意义。从具体操作而言,要尝试突破高校二级单位职能间的割裂与学科间的壁垒,充分发挥出教育合作的积极作用,才能丰富创新创业学院“开放创新”的组织文化。从提高人才核心竞争力而言,尝试围绕学生学历、技能、能力的同步提升,充分释放出人才培养规格与数量的新动能,才能践行创新创业学院“人才高地”的组织使命。从现实发展而言,在巩固创新创业教育支撑基础的同时,做到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节约学院制发展的建设成本,才能强化创新创业学院“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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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初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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