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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区促进新农村建设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雄瑾

  摘要:和谐社会的建设落到实处就是和谐社区的建设。本文从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问题入手,探讨其具体成因,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政策及现实因素提出几条促进新农村和谐健康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社区新农村和谐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要以和谐农村社区的建设为基础。本文分析论述了我国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不足之处,并结合现状提出一些几点对策,旨在为和谐农村社区的建设提供参考借鉴,以加快新农村的建设进程,实现社会的和谐。
  一、当前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社区组织定位不清
  农村社区建设,使社区在定位上成为一个微观自治单元,社区中的协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成为村以下的一级自治组织,造成了与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不相符合的问题。这让不少基层干部对农村社区的定位十分困惑,十分不利于社区工作的开展,社区组织作用发挥不出。譬如,社区组织若是扮演 “行政人员”的角色,奉行“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难以充分表达社区居民的心声,会使社区居民没有参与的积极性或积极性不高,而社区组织自治职能也不能充分展现。
  2、社区服务工作不到位
  由于大部分青壮年农民出外务工,留守农村的老弱妇孺这类的社区弱势群体的比例较大,农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更倾向于社会保障、养老及医疗等公共服务的需求,由于农村社区基础设施落,政府的政策包括投入政策、组织政策却仍旧停留在便民利民服务的旧阶段,使社区服务的起点低、服务机制不灵活、服务质量偏低、服务项目不齐全等,社区服务形式过于单一,未能形成新的协调的服务管理体制,难以满足农民的需求。
  3、社区自身造血功能不足
  在农村社区建设上,社区过分依赖于政府的拨款,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又缺乏一套自筹资金的机制与途径,使得农村社区的建设经费常常是捉襟见肘,影响了农村社区工作的开展和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农村经济落后是最根本的原因,由于农业不发达,农民收入低,我国长期都由于政府主导甚至包办农村公共管理及服务,政府控制着组织、人员、制度、经费等各种资源,而社区组织由于自身缺乏足够的资源以及调动资源的能力,并且缺乏广泛的居民参与,因此很难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居民自治组织,难以担当起社区公共管理和社区服务的任务。
  4、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不高
  在构建农村社区中,往往政府及有关部门热情高涨,而农村居民的“社区人”意识和社区归属感较低,参与意识薄弱、参与积极性不高,居民对社区建设被动参与的多、主动参与的少。尽管农村社区居民对农村社区建设已经有了初步的认同,但他们主动参与社区活动的愿望却并不强烈。作为农村社区载体的社区自治组织,在农村居民的眼中似乎更多地成为了乡镇下派的工作任务执行者,而难以作为农村社区居民利益的代言人,自然也就无法获得社区居民的信任,不能担当整合社区居民利益的重任。调研发现,不少农村居民认为社区建设工作仅仅是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的事,与己无关,许多中青年很少参与社区事务和社区活动。农村社区建设与居民对社区的热情、兴趣、参与是双向的,如果社区对居民关系不大,社区人怎么会热衷农村社区建设呢?
  5、社区文化建设工作落后
  社区文化是基层群众文化,是提高社区居民精神生活、维系社区良好的人际关系、提高人居生活环境空间质量的最有效方式和途径。在农村,赌博和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内容侵蚀着人们的精神生活,农村社区精神文化生活单调而且贫乏,社区文化建设缺乏丰富的形式,缺乏创新,导致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文化未能起到整合社区成员的作用,也没能被社区成员共享。社区组织没能引导社区居民的不良心理和不良行为习惯,不能从多方面尤其是精神方面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二、构建和谐农村社区,促进新农村建设
  和谐社区的维持和发展是和谐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尤其是农村人口众多,农村社区的和谐即是整个社会的和谐,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就是建立新的农村和谐社区实现社会和谐。
  1、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明确社区组织服务三农的基本定位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要强化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加大在农业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向农业产业的多领域投入,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着重搞好乡村道路建设,完善农村电网,解决农村饮水问题,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搞好农村环境,明显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实现农村社区“硬件”升级。与此同时,政府还要把构建农村社区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法律制度,只有通过法律的途径明确了社区组织的地位以及社区工作的程序,农村社区建设才能有序展开。应从实际出发,加快研究与制订农村社区建设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如农村社区的投入机制、农村社区的服务体系、农村社区干部的待遇等一系列的政策,在优质“软件”的保证下规范和促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为新农村的建设做好服务支持工作。
  2、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要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前提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结合发展农村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作,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到“村村都有卫生室”,大力改善农民的医疗状况,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只有在社会公共事业获得大力发展的条件下,社区组织应秉着“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建立多种服务渠道,创新服务形式,形成良好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以满足社区居民各方面的生活需求。
  3、大力发展农村本土经济,为社区建设提供坚实经济基础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一要抓结构调整,坚持因地制宜、明确结构调整的“主攻点”,坚持面向市场,找准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坚持依靠科技、抓住结构调整的“着力点”,不断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二要抓龙头企业,依托资源建龙头,借助外力兴龙头,培育扶持强龙头,强化合作促龙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三要抓劳务经济,引导返乡农民自主创业,立足本土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培训提高创业能力,激发群众创业活力。四要抓县域经济,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加快壮大各具特色的板块经济,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五要抓体制创新,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农村金融、集体林权、户籍制度和农村综合改革等。?这样从各方面垒实农村本土经济,从而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所需资金支持。
  4、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民,提高其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农村社区好比一个大家庭,要靠家中的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共同管理才能形成“家”的氛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真正主体是农民,农民素质的高低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只有农民的主动参与才能最终实现新农村的目标。因此,必须通过举办农民技术培训班、农民夜校、技校、科技下乡等手段,完善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提升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力争让更多的农民都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此外,还要在改善社会风尚、提高农民法制意识、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下功夫,唤醒农民的主体意识,使其真正拥有主体性,使其自主选择职业和劳动方式,自主参与农村自治政权组织的民主管理,增强农村居民对社区建设的关联度、依存度。明显增强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从而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建设新农村文明社区。
  5、创新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精神生活
   群众既是社区文化活动的主体,又是社区文化的受益者。应加大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图书室等文化设施建设力度,以乡俗风情为结合点,通过各种讲座以及农民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譬如传统节会活动等等),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农村展开知法守法、诚信理念、家庭美德、创业致富、富而思进等方面的创新教育,提升农民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各方面素质,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丰富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形成农村良好的社会风尚,减少农村不安定因素,使农村社会更加和谐。
  
  
  参考文献:
  [1]中央2009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李力:社会主义新农村该怎么建――访经济学家韩俊,三农中国,2005―12―7。
  [3]周志雄,新农村建设的模式与路径研究,中国城市建设出版社, 2008-8-1
  (注明:本文为贵州大学2010青年项目“关于新农村建设中的民族文化保护――黔东南民族村寨的个案研究”,课题编号:【GDWQ2010050】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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