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噪声污染纠纷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云忠

  [摘要] 因噪声污染引起的投诉在所有的污染纠纷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由于噪声源的多样性给噪声监测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该文从监测工作角度提出现有噪声污染纠纷、污染投诉工作中所面临的常见问题,并就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
  [关键词] 噪声 污染纠纷 环境监测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环境意识的加强,各种环境污染投诉及污染纠纷事件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噪声污染因其感觉的直观性、污染源的普遍性成为污染投诉事件主体。由于声源类别多样性,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噪声监测中成为基层环境监测工作中的一个棘手问题。
  1 噪声污染纠纷监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1 由于缺乏相应的监测方法标准,各种非营利性、群众性娱乐场所噪声扰民事件无法开展相应的监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量自发的非营利性、群众性娱乐场所相继出现。作为群众性的娱乐活动场所,人数众多、团体扎堆、设施简陋、因地制宜利用户外公用场地是其主要特点。由于多数群众性娱乐场所无明确的边界、无明确的管理机构;在夜间(多在夜间18:00~22:00)进行相应娱乐活动时对周边群众的休息造成一定的影响,成为公安、环保部门受理信访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一热点问题,各相关的管理部门向环境监测站提出进行噪声监测的要求,由于缺乏相应的监测标准,无法进行监测,造成监测难、管理难的困局。
  1.2 现有噪声监测规范对一些设备所造成的特殊频带噪声的监测规定仍有不够完善之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对固定设备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室内的噪声监测方法进行明确的要求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仍有相当数量的声源(如油烟净化器、变压器等)产生的特殊频带噪声(如低频噪声)可通过空气传播至相邻的敏感建筑物室内,对居民工作、学习生活造成明显的影响。如按现有的标准,可以不对此类特殊频带噪声进行相应的监测,但如仅对此类噪声进行等效A声级监测,则监测结果很可能并没有超过相应的标准。
  1.3 对非稳态噪声的监测规定不够明确。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对非稳态噪声的监测作出如下的规定: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在实际工作中被群众投诉最多的“三厅”噪声是最为常见的非稳态噪声源。受经营状况、设备运行状态及演艺节目变化的影响,各时段的噪声监测值都可能有明显的波动。在实际监测工作中如何界定选择有代表性的时段并加以监测有较大的争议。
  1.4 对于背景噪声大于声源边界排放噪声情况下的声源监测方法及监测结果的表达还缺乏统一规范。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目前在中心城区的交通主干道两侧及居民密集区内,即使在夜间,环境噪声仍保持着较高的水平。在以上情况下整个夜间时段对一些声源进行监测仍可能出现背景噪声大于声源噪声的情况。由于环境噪声来源复杂,监测中可能无法对背景噪声进行相应的控制,造成监测结果无法报出或报出的数据无任何参考意义的局面。
  1.5 对噪声监测报告中示意图表达方式及内容的规定不明确,使得各级监测站监测示意图的表达方式各异,难以统一。随着环境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对环境监测报告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准确、清晰、客观、真实、易于理解成为监测报告所必须具备的标准。相对各类技术规范、标准对监测报告的文字部分较为详尽的规定,目前对各类监测报告的示意图编写与绘制不论在标准的制定上、绘制手段的应用上则显得相对较为滞后。主要表现为:
  1.5.1由于缺乏较为统一的标示符号,造成示意图中各种符号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只有在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中对各类型的监测点位做出统一的符号规定,对于其它的各类监测报告则没有相应的要求,为注明监测报告中各点位置及污染源各类数量,各级监测站在监测报告中各自使用各种标识符,造成各级环境监测报告在表达方式、内容上有很大的差异。
  1.5.2现有的监测报告多用绘制平面示意图来表明监测过程中点位位置、声源及敏感建筑物的相应位置。目前由于城区内建筑密度的不断加大,使得声源与敏感建筑物间的相互位置更为多样,仅靠单一平面图已无法全面表达噪声源与敏感建筑间的相互位置及相互影响的关系。
  2 应对举措
  2.1 从规范非营利性、群众性娱乐场所及制定相应的监测标准两方面入手,着力解决监测难、管理难的问题
  为更好地管理非营利性、群众性娱乐场所,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加强管理:
  明确其组织机构、相应的边界范围,对于同一场所内的多个团体可以要求设立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界定其共同的边界范围。
  在明确相应的组织机构及边界范围后,可以参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标准对其进行相应的监测。
  对于位于公园等大型公用休闲场所内的非营利性娱乐组织,可以该公园的边界为界进行监测,这样既可以减轻公安、环保等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难度,也可以保证公园周边居民正常的休息与生活。
  2.2 特殊频带监测
  对于低频噪声等特殊频带噪声的监测,不应只局限于结构传声的测量。
  对于一些设备所造成的特殊频带噪声通过空气传播至敏感建筑物内的,如确实干扰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也应进行相应的特殊频带噪声监测,以保障居民合理的环境权益。
  2.3 监测规范中,应该对非稳态噪声做进一步的界定
  结合工作实践,笔者建议有代表性的时段可以依照以下几处原则来进行选取:
  ①声源单位边界噪声排放值最高的时段。
  ②声源排放噪声较高且敏感建筑物内居民处于学习、工作、休息的敏感时段。
  ③为使监测结果较有代表性且监测工作易于执行,有代表性时段的时间不宜取得过长或过短,建议以1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为宜。
  2.4 对于背景噪声大于声源单位所排放的边界噪声且无法控制背景噪声时,可以依据以下几种类型加以处置:
  ①如经监测表明声源噪声为稳态噪声并有充分的依据表明边界噪声也为稳态噪声时,可以边界噪声监测结果的最小值或L90值作为评价的依据。
  ②如经监测表明声源单位所排放的边界噪声为非稳态噪声,建议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计算出边界噪声与环境背景噪声值的差值,以作为环境管理部门判断主要噪声来源并进行相应管理的依据。
  
  2.5 完善现行的监测报告
  对于噪声源监测报告尤其是群众投诉、污染纠纷的监测报告,各方面信息应尽量充分、直观、明确。建议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完善现行的监测报告:
  ①制定噪声监测示意图的统一绘制标准。明确噪声监测点位的标示符、设备示意符、相应建筑物体标示符,可以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制定相应的点位标示符号;参考工程建筑识图的图例并进行相应的简化,制定统一的建筑物图例表、标识符号。
  ②对于声源与敏感建筑物间位置关系复杂的监测报告,应要求绘制监测点位平面图与立面示意图(或剖面图),以进一步说明监测点位的空间分布,如确有必要的,还应要求绘制三维透视图以进行监测点位的说明。
  3 讨论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种新类型的声源不断产生。现有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已无法保证对绝大部分的噪声源类型进行相应的监测与评价。因此,制定新的标准或修订现有标准,以扩大监测工作的覆盖面,有利于环境噪声监测工作。
  现有噪声监测值的评价以Leq值及Lmax值为主,但是面对不断出现的各种非稳态的噪声源,仅有以上两个指标是不够的。针对不同的声源类型,建立多项指标的综合评价法则,才有可能对非稳态噪声作出全面、正确的评价。
  目前各类监测报告主要通过word软件来生成,由于word软件与其它作图软件的兼容性限制,在现有的监测报告编制中无法利用其它作图软件先绘制示意图再导入文字报告,也无法利用已有的图例、地图等资源,而只能通过手绘方式生成简单的平面示意图,使得示意图的表现方式单一,效果不佳,无法以更明确、直观地表达出实地监测中各类污染源、监测点位的相互位置关系。而近年来由于声源与敏感建筑物间的相互位置更为多样化,使得监测报告中对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的绘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尝试利用一种简便、易学、直观、与word软件、其它作图软件相互兼容的作图软件来完成监测示意图的制作,将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参考文献:
  [1]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S].
  [2]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S].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2434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