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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尔:关于加快大别山绿色发展助推革命老区精准脱贫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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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一是健全协调推进机制。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有关部委和鄂豫皖三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完善顶层设计,出台配套政策,加强对大别山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工作的指导,在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生态补偿等方面给予支持。国家发改委适时组织对《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督查,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设立大别山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以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生产方式为重点,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研究出台产业、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优势特色农林产业进行补贴,对景区建设、旅游公路建设等予以优先安排,对在区域内投资的生态旅游、健康养生、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给予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成立大别山绿色发展基金,加大对绿色农业、生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矿产开发、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打造“历史红、生态绿”大别山旅游及特色经济发展带,增强老区自我发展能力。
  三是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在大别山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中央财政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从制度、政策和技术等层面加强指导和支持,推动生态保护工作深入开展。通过设立开征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基金等方式,拓宽补偿资金筹措渠道。明确界定生态补偿范围、种类和标准,逐步构建覆盖森林、湿地、水源、大气等生态资源的補偿机制。将大别山区列为全国自然资源产权改革试点区,探索实行林业碳汇、排污权、水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机制。推动建立淮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区域内按环保要求关停并转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偿和安置补助。在抓好生态资源补偿的同时,在产业政策、项目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逐步构建资金补偿、产业扶持、技术支持、项目援建等多元补偿方式。
  四是加大生态扶贫力度。把大别山区生态保护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进一步增加对生态扶贫搬迁、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的投入。将大别山区整体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并按照一定的增长比例,逐年加大转移支付和扶贫资金投入。坚持大扶贫格局,组织实施产业脱贫、易地扶贫搬迁、健康脱贫、就业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重点工程,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市县配套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助推革命老区早日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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