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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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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区域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科技与金融资源共享是促进现阶段三地科技创新和经济协同发展的重要环节。而当前京津冀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着发展水平不均衡、合作机制不完善、协同发展意识薄弱等问题。建议京津冀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协调统筹机制,建立资源共享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共同优化科技金融投资体系,最终实现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
   关键词:科技金融;京津冀协同发展
   基金项目: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京津冀科技金融的协同发展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84576447)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3月6日
   一、引言
   科技金融属于产业金融的范畴,科技与金融的融合更多是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过程。科技金融的概念已经提出多年,但更多的是局限于单个城市发展,一般是当地政策通过税收减免、财政支持等方式降低科技企业的生产成本,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型企业。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各地政策出台和运行情况不均衡,只有个别城市能够很好地利用本土金融资源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给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但同时这样又会导致集聚效应,使得周边地区其他城市的科技型企业和人才都会集中该城市,对周边城市造成企业和人才的流失。因此,需要以区域合作为背景,寻找区域经济内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的路径,形成科技研发、资金投入、产业化生产等良性发展路径,最终实现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目标。
   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战略的提出并实施,标志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在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对三地未来发展进行了明确的定位:北京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天津为“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和新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和改革开放先行区”;河北为“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三地定位各有分工,但只有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通过科技金融支持三地协同发展,才能最终实现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二、京津冀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区域经济联系越來越紧密,科技与金融资源共享是促进现阶段三地科技创新和经济协同发展的重要环节。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三地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的水平较低,不能够很好地适配三地经济发展定位以及对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给予支撑。存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京津冀科技金融发展水平不均衡。区域协同发展最重要的是科技金融资源的共享与分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北京、天津的位置优势,这些资源大量向京津聚集。北京是全国的科技创新中心,而天津作为科技与金融创新试验基地,也聚集了大量科技创新人才和金融资源。
   从科技投入角度来看,2016年高新技术R&D经费投入规模排名前6位,规模都超过了千亿元,北京投入1,485亿元,排名第四位。天津投入527亿元,河北投入383亿元。而研发投入强度方面,北京最高为5.95,天津第三位,而河北仅为1.2,排名第十八位。无论是投入规模还是研发投入强度方面,北京都是遥遥领先。另外,北京的投入资源主要来自政府部门,而天津和河北主要来源于企业。
   从科技人才队伍分布来看,三地科技人才分布极不均衡。北京作为我国政治、文化、经济中心,聚集了大量各种人才,而中关村被称作中国的“硅谷”吸引着全国的高科技公司和专业人员。不仅如此,北京也是全国高校、科研机构最为密集的城市,科技成果丰富,而天津次之,河北每年科技成果最少。随着京津冀一体不断推进,北京市的部分产业或行业逐步向天津和河北转移,而人才怎样才能实现一体化发展,是科技金融协同发展进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京津冀科技金融合作机制不完善。京津冀三地都出台了相关的科技金融政策,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相关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和引导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从三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北京以重点问题为导向,制度相关政策较有针对性,比天津和河北更为成熟,理念先进,体系完善,可操作性较大。但从相关政策中可以看出,三地对高新企业的支持,资金主要来源政府和企业,而缺乏对社会闲置资金的吸纳,民间资本缺乏进行投资的有效渠道和政策支持,制约了重大科技项目融资渠道和融资规模。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北京形成了以中关村为中心的,比较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而天津的滨海新区的科技金融体系尚未形成,河北则还缺乏创新服务体系的形成条件。三地的科技金融合作有所开展,但相关的合作服务很难跟上,区域金融服务辐射较小,不能带动人才、技术、生产要素等流动。
   (三)京津冀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意识薄弱。长期以来,以“保北京”为目标的资源配置方式和行政干预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了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区域经济发展难以改变过去“自我为主”的思维模式。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下,各地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纲要与规划。如《京津冀协同发展人民银行三地协调机制》、《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的通知》等。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各自为政的局面没有出现很大的改变,金融部门跨区域经营阻碍较多,各地金融机构之间联系不够紧密,区域间科技金融合作积极性不高,相关政策主要是围绕本地经济制定,而不是区域间的合作,缺乏鼓励支持三地科技创新合作的意识。
   三、京津冀科技金融协同发展建议
   (一)加强京津冀科技金融协调统筹机制。三地应以区域内协调发展为目标,做好顶层设计。共同制定京津冀区域科技金融协调发展规划,作为京津冀科技金融协同发展的框架,构建可行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三地协调工作小组,统筹三地科技与金融资源,消除协同发展的障碍。要想实现区域内科技金融协调发展的目标,各地政府间就必须改变过去各自为政和资源分割的做法,建立区域内统筹规划和协调机制,探索区域内各地经济特点和定位下科技金融资源整合和利用的路径。建立区域内科技金融协调和磋商机制,用于解决在区域内科技金融发展中的阻碍和矛盾。另外,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交流机制,共同规划区域内科技金融的发展。    (二)建立京津冀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以京津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目标,创立京津冀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以实施协调发展为首要任务,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政策,明确三地的分工与合作,进一步推动京津冀科技创新以及成果的转化,以推动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服务平台应以三地政府掌握的科技成果信息、大批高科技公司以及大批的银行、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为基础,建立数据库。该数据库应包括科技成果信息、投融资信息以及成果转化供求信息,为科技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对接提供帮助。科技金融平台并不会为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而是为高科技企业融资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对接信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评估、企业信用评价、投资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增强科技金融合作意识。京津冀三地区域内经济发展不平衡,长久以来,各地政府之间各自为政,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联系不紧密。由于科技金融提出时间相对较晚,地区间缺乏合作意识,金融机构跨区间的经营和合作遇到很多阻力和障碍。因此,应以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为背景,加强区域科技金融分工与合作,以区域经济发展为总目标,充分发挥各地优势,提高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效率。使各地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在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只有做好分工与合作,加强地区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才能进一步吸纳金融资源流动,进而对科技创新提供有效支持。
   (四)共同优化京津冀科技金融投资体系。构建多层次科技金融的投融资体系,吸引各类型金融机构参与区域内高科技产业的成果研发、转化以及规模化生产。推动京津冀投融资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加强直接融资业务的发展,支持国外投资机构在区域内集聚发展。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创新方式对区域内高科技产业进行质押贷款、担保贷款等提供资金支持。
  主要參考文献:
  [1]阎庆民,张晓朴.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7(4).
  [2]陈建华.京津冀一体化与金融合作[J].中国金融,2014(3).
  [3]李文增.京津冀区域经济金融协同发展协调机制研究[J].求知,2014(6).
  [4]邬晓霞,李青.京津冀区域金融一体化进程的测度与评价[J].广东社会科学,2015(9).
  [5]许爱萍.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背景下的科技金融支持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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