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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数据开放特征与价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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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基于公共管理视角,对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的特征及价值进行研究。通过总结国内专家学者的主要研究成果,厘清政府数据开放的概念与内涵,并结合我国实际对政府数据开放的概念作详细界定,分析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特征。最后,立足于政府数据开放实际效用,对其价值进行分析。
   关键词:大数据;政府数据开放;特征;价值
   本项目得到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特征与价值研究”(项目编号:CX2019SP90)资助;本文系成都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制度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15RK0000120ZF)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2月24日
   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是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国家大数据战略与阳光型政府建设有效结合的实现路径,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俨然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当前形势下,凸显政府数据开放的特征及价值,不仅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推动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向更深层次递进,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信息服务能力,推动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发展。
   一、政府数据开放的概念
   自2009年美国数据开放门户上线,政府数据开放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兴起。我国学术界对政府数据开放的关注度和重视度也随之上升,众多专家学者立足于不同视角对政府数据开放的概念及内涵进行了研究。
   在政府数据开放构成要素研究方面:学者沈亚平、许博雅(2014)采取拆解式辨析的方式,分别从数据的属性、特点、管理与运行方式以及开放的义务主体、特点等方面对政府数据开放的概念作了解析,指出政府数据开放既强调政府主动向公众公开其所掌握的物理符号,同时也强调公众对开放数据的使用和监督,政府与公民之间是双向互动的关系。符嵘(2014)对政府数据开放的主体要素进行了分析,指出政府数据开放的四大参与主体包括政府、第三方研究机构、公民和媒体,四者之间是一种促进和监督的博弈关系。在政府数据开放相似概念辨析方面:付熙雯、郑磊(2013)将“政府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资源再利用”、“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增值利用”等相似概念进行对比分析,指出政府数据开放强调政府机构在注重信息技术使用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且真实精确的政府数据,所有数据均应具备原始性、公共性和便捷性的特征。郑磊(2015)分别从内容、目的和方式三个层面对政府数据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辨析,指出政府数据开放是大数据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提升与发展。赵需要(2017)认为政府数据开放得益于大数据的发展与应用,相较于政府信息公开而言,政府数据开放注重并强调“数据集”和“需求导向”,在价值取向上更加关注公共价值的创造。在结合大数据进行分析方面:赵龙文、莫荔媛、潘卓齐等(2016)以关联数据思想为基础,指出政府数据开放即政府将单一孤立的数据集整合起来,建立各数据集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在保证数据不涉及国家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原始的”、“机器可读的”数据,最终实现数据的共享。汪雷、邓凌云(2017)将政府数据开放置于大数据背景下进行探讨,认为政府数据开放是指政府结合大数据的特点和优势,将原始数据向社会公众开放以供社会挖掘利用的过程,政府数据开放的目的是使数据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进而实现数据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邓崧、葛百潞(2017)认为在大数据时代下,政府部门不仅是政府数据开放的主体,同时也是数据资源的最大持有者。也有学者从行政法理的视角对政府数据开放的概念进行界定:宋华琳(2018)便认为政府数据开放是行政主体提供政府数据的行为,接受数据的对象主要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综上诉述,专家学者们立足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对政府数据开放的概念及内涵进行了分析,但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学术界尚未达成统一、公认的说法。笔者在借鉴各领域专家学者观点的基础之上,結合我国发展实际,对政府数据开放的概念作如下界定:政府数据开放是在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背景下,政府部门结合大数据的特点和优势,将其所拥有的海量数据通过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向企业、社会组织、媒体和公民公开,并将各类信息接收主体对数据的评价和反馈进行收集汇总,以实现数据共享和利用的互动过程。其具体内涵包括:数据的提供方和义务主体即政府;受益方和权利主体主要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媒体和公民;数据开放的对象是无专属所有权的全部数据(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开放的数据具有完整性、原始性、非排他性、时效性、可机读和免于授权的特点;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是政府数据开放的主要运行载体。
   二、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的特征
   (一)以海量数据为基础的多领域数据开放。大数据时代全球数据呈现爆发增长、海量聚集的发展趋势,数据资源数量多、规模大、来源广的特点给政府数据开放带来了发展的契机,同时也有效促进了政府数据开放工作的实施和推进。集原始性、实时性和精细化为一体的数据,奠定了政府数据开放的基础,其开放范围和开放程度直接影响着政府与社会组织、公民的沟通互动。大数据时代下,政府数据开放建立在海量数据资源基础之上,其范围覆盖了医疗、卫生、养老、教育、就业、安全、交通、气象、环保等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个领域,各领域数据的价值在交互共享中得以凸显和展现,共同促进着政府数据开放的发展。同时,各类社会组织和公众通过汲取有效数据信息,并将其应用到现实生产中,以发挥数据资源价值,也是大数据时代多领域政府数据开放不容忽视的重要特征。
   (二)以开放平台为载体的全社会数据共享。大数据背景下,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新兴媒体不断涌现,政府数据开放不再局限于传统、单一的线下传递模式,其方式和渠道变得多样化。以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为载体来推进数据共享是政府数据开放的重要特征之一,同时也是拓宽数据开放广度、促进数据开放向更深层次递进的重要途径。政府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将分散存储于不同政府职能部门内的数据信息在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上进行整合与共享,以实现数据资源在全社会的开放和流通,已是当前政府数据开放最显著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统一的数据开放平台并不能取代各政府机构的门户网站,前者主要通过收集、汇总各级各部政府数据的方式,实现数据集的有效整合,二者之间是彼此配合、信息互通的关系。    (三)以数据多样性为优势的大范围数据互通。数据多样性是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的特征和优势。当前形势下,政府数据开放正朝着“开放数据是常态,不开放数据是例外”的目标前进,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有赖于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更离不开数据多样性作支撑。数据多样性是促进数据共享和传播的重要推动力,是数据格式多样性和数据来源多样性的有效统一。数据格式多样性即政府在开放数据时大量采用XSL、JSON、CSV等多种机器可读格式。这一特征改变了各级政府之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存在的信息孤岛和数据鸿沟现象,实现了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零障碍数据获取,有利于加强各类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数据来源多样性即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的提供者并不局限于某一政府部门或整个政府部门内部,政府外部的各类社会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在作为数据接收方的同时,也扮演着数据生产者和提供者的角色。政府与各类主体协作共享,在实现数据对接与整合上是一种紧密合作的关系。
   三、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的价值
   大数据时代下,数据资源在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价值也随着数据量的不断扩大以及数据类型的不断丰富而日益凸显。作为全社会数据资源的最大生产者和拥有者,政府有必要在结合大数据发展特点及优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实现其所保有数据的开放共享。当前形势下,政府数据开放是推进我国大数据战略实施的重要切入点,在促进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和不容忽视的重要性,以下将具体从经济、社会和政治三个方面来对其价值进行探讨。
   (一)经济价值。大数据时代,数据的根本价值在于利用。对于政府而言,实现政府数据开放能够有效促进海量数据资源在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自由流动,有利于打造高效便捷、开放共享、实时动态的政府数据网,避免政府部门出现因信息重复、数据缺失而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同时,互通共享的数据资源能够促进各类信息的有效整合,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和信息服务成本。对于社会而言,政府数据开放降低了各类数据的使用门槛,实现了原始数据在全社会的共享与交流,使企业、社会组织和媒体在数据资源的获取和利用上更加便捷。政府释放数据红利,不仅能够有效提高数据的流动率和使用率,还能为各类社会组织充分挖掘数据的经济价值创造条件,进而带动大数据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对于个体而言,政府数据开放改变了以往公众被动获取数据的方式,实现了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政府主动开放数据资源的建设目标,这不仅简化了数据获取流程,同时也有效地节约了公众获取数据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二)社会价值。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在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架起了一道沟通互动的桥梁,数据的实时流通和开放共享,不仅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能驱动社会治理创新,创造极高的社会价值。当前形势下,大数据资源和技术的迅猛发展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的经济和治理模式。将大数据思维融入政府数据开放中,并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既有利于促进不同部门、不同领域间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又能够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我国政府数据开放所涉及的数据来自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公共安全等多个领域,通过促进各类数据资源的分享、利用和开发,能够提高数据的使用价值,发挥数据为社会各领域提供服务的作用。大量具有实用价值的开放数据,在满足企业、社会组织、媒体和公民对数据需求的同时,也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各行各业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对各领域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有利于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
   (三)政治价值。大数据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政府原有的管理模式。当前形势下,积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已成为政府适应时代发展、不断创新治理模式的重要途徑,具有非常重要的政治价值。从政府层面来看,政府数据开放意味着政府将其所拥有的海量原始数据向全社会开放,这不仅能够增加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提高政府透明度,而且有利于减少甚至消除政府权力寻租,促进阳光型政府的建设。政府与社会组织、政府与公民之间就数据资源形成的双向互动关系,能够保证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充分考虑多方意见,使决策更具公平性和合理性,从整体上提升政府的治理水平。同时,政府数据开放有利于打破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促进数据资源的流通共享,推动政府各部门在公共事务治理中的协同合作。从公民层面来看,政府数据开放在增强公民主人翁意识、提高公民政治参与度的同时,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与政府互动的过程中,公民就公共事务提出观点和看法,不仅有利于培养和提升公众政治素养,同时也能不断增强其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四、结语
   大数据时代下,政府数据开放具有全新的特征和价值,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都起着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也将进一步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工作的实施,当前形势下,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将以全新的速度向前迈进。
  
  主要参考文献:
  [1]沈亚平,许博雅.“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开放制度建设路径研究[J].四川大学学报,2014(5).
  [2]符嵘.参与主体视角下的政府数据开放研究——以上海市为例[J].科技促进发展,2017(12).
  [3]付熙雯.政府数据开放国内研究综述[J].电子政务,2013(6).
  [4]郑磊.开放政府数据的价值创造机理:生态系统的视角[J].电子政务,2015(7).
  [5]赵需要.政府信息公开到政府数据开放的嬗变[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7(40).
  [6]赵龙文,莫荔媛,潘卓齐.基于关联数据的政府数据开放实现方法研究[J].情报资料工作,2016(6).
  [7]汪雷,邓凌云.基于大数据视角的政府数据开放保障机制初探[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7(40).
  [8]邓崧,葛百潞.中外政府数据开放比较研究[J].情报杂志,20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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