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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资本市场条件下风险投资管理的应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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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今社会在资本市场不断完善下,风投行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国内市场中也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风险投资管理存在着不顺畅的退出壁垒、风险管理体制不完善等问题。本文对风险投资管理的应用展开了研究,分析并且提出了相关有联系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资本市场条件下 风险投资管理 应用分析
  金融风险投资在资本市场不断地快速发展,使得风险投在在资本市场模式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因此,加强资本市场条件下,结合我国现代市场中风险投资的现状,从而在分析中发现问题进而寻求有效方法、解决问题,更加有利的促进资本市场风险投资的积极快速发展。
  一、风险投资介绍
  (一)风险投资的特征及运作模式
  在风险投资中有许多的不稳定因素给投资和其收益带来巨大的风险。一般来说风险投资都是投资于第一次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往往高新企业的创始人拥有专利技术或者具有出色的技术专长,但是在管理公司方面缺乏经验;另外一点不稳定因素,往往来自于一种新科技技术在短期内是否能够转化为实际产品应用于市场并且为市场所接受;还另有一些不稳定因素,导致人们普遍认为这种投资具有高风险性,往往高风险的背后对应的是风险投资的不容否认的高回报性。风险投资采取方式与基金的运作方式类似,风险投资基金在法律上主要存在形式为是采取有限合伙公司的模式,而在法律上风投公司是单独自然人或者普通合伙管理该基金的投资运作模式。
  (二)风险投资进入的四个阶段
  发明、技术酿造阶段,技术的改革和创新阶段,技术发展阶段,工业化及工业化和大生产阶段,为风投进入的四个阶段。产业化四个阶段都需要资金的配合才能发挥效益,而所需资金的规模、大小、数额都是不同的,比如发明和技术酿造阶段的小投入、技术的改创新阶段的大投入、技术扩散发展阶段的大投入及工业化产业化大生产的部分投入。每一个阶段分别对应着产品成长的四个过程种子、导入、成长、成熟。而实际经营管理中上,这四个过程和过渡之间并无那么明显的界限。企业成长的四个过程也印证了美国哈佛大学销售雷蒙德弗农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的观点,往往严格区分是根据销售增长率的变化来分开这四个过程。
  (三)风险投资的退出
  风险投资最后将会退出于企业。虽然风险投资投入的是资本是权益性的,但他们的目的是通过管理在业内得到好评和产生利润从风险企业退出。目前从经营发展看目前分为三种即:第一种为首次公开发行退出模式(IPO,Initial-Public);第二种为股本回购或者被其他企业吸收合并、兼并、收购;最后一种破产清算。首选的退出模式当然是首次公开上市发行是风险投资,这是意味着极大程度上获得丰厚的利润并且拥有较高的权益资本。最不情愿的,当然是破产清算退出。在退出时选择哪种方式退出,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为了风險投资的业内水平和风险投资成功与否。未雨绸缪,风险投资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就应制定了关于企业具体的退出策略。退出决策往往一定角度上决定了利润分配的多少,风险投资管理者为使风险投资收益最大化往往制定了以什么方式和什么时间退出或者可以退出决策。
  二、风投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渠道缺乏
  我国风险资金的主要来源主要来自于两方面: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和科技开发银行贷款,资金投资主要来源单一。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须高投入,伴随高风险,相较于本金数量捉襟见肘相形见绌。城市与农村的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但是他们把很少的资金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国有企业,其少量数量部分的投资额投入到了股票、基金、国债等市场中,没有或者不敢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在缺乏私人资本参与的情况下,风投基金的数量、规模都是很少有增量的增长,无法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需要,难以达到组合成最佳投资的目的。
  (二)缺乏高素质人才
  进入风投领域的专业人士应是具有较强技术基础知识,同时又懂风险管理理论,具有高新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践和金融风险投资管理方面实践的通才。风险意识的产生、寻求高额回报的风险投资的决心主要来自于高素质专业人才判断力。往往判断力是来自于经营管理方面专业知识、科技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基础之上的。而我国长期的封闭的意识和我国不利于人才流动的人事管理体制严重阻碍了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形成。
  (三)退出机制受限
  风险专业投资者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高额回报,前提是产权的可以迅速变动。一是进行高新企业上市,二是收购吸收合并、兼并该企业。通过企业股票上市和收购兼并等方式,风险投资家就能收回投资,风投运行机制要求企业为股份制公司并且企业产权能迅速变动和自由转换。
  凡是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都有非常健全的股票市场(Stock-Market)与产权交易市场,这是风险专业投资者们的退出途径。而我国以前是市场经济体制,股票市场许多机制尚不健全,高新企业的上市概率小。我国高新企业许多来源于一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或者是一些传统企业,与原单位之间的产权关系不清晰,另外交易市场不完善与产权评估机构不健全,不能自由转换产权。
  (四)政策法律制约
  我国早在十多年前就建立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至今各省都有各自的高新技术开发区,风险投资虽然在我国早已开始实践,但至今仍没有成立风险投资基金法。滞后严重的法律与法规、行政法律等等是导致目前许多风险机构只能以单一的投资公司形式出现,由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设不健全,社会上的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屡见不鲜,大部分缺乏法律常识的人上当受骗;在税收上,国家虽然给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但是对高新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的优惠,风险投资者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股息与红利需要双重课税。
  三、基于资本市场条件下风投的应用与分析
  (一)培育多元化的投资主体
  资本主义市场发达国家工商企业也是风险投资行业一部分活跃参与者,在我国也可以运用优势资金,不断提高自身产业的技术水平,增强自身基础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时对自身的资本保值增值也有好处。目前我国已有一些企业进入了风险投资行业,并且属于自己的投资公司,如联想集团、复星集团等等;中国人民银行批注保险金可以进入证券市场,在此以后,保监会也批准保险资金可以进入到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行业,这是对风险投资资本的来源一个相当有利的政策支持。在资本市场,诸如美国等欧美国家,养老金已经成为欧美国家的风险投资的主力军,我国也可以借鉴欧美经验利用养老金提供资金来源;我国商业银行是资本控制的主题,金融机构的大部分资金都是由商业银行掌控着。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避免重蹈覆辙,在政府的担保下商业银行,设立对相关项目进行信用贷款融资,再者可以根据银行自身的利润直接进行投资;增加个人投资比例,如果私人权益投资资本市场得到进一步完善,使私人资本进入到风险投资,既能获得高收益,同时可以安全退出,也为投资资金的来源拓宽了渠道。   (二)完善风投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的最大特点:对高回报高风险的科技项目进行投资,成功后向市场出售,并且得到高额回报。如果没有一套完备的、切实可行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机构就不能够获得高利润,也无法通过退出市场弥补亏损。如果风险投资进入常规企业而不是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就丧失意义了。所以发展我国风险投资更加应着力于积极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重要步骤是建立并完善创业板市场,目前根据资本市场下国外风险投资经验,推出我國自己的高新企业的二板市场,设立上市门槛较低的、专门独立服务于高新企业服务的股票市场,通过股票市场能顺利收回资本并且投入新的风险项目。对于风险因素的预防,要求建立服务于高新企业的二板市场之前,必须进一步加强巩固、规范和完善股票主板市场,为高新企业的二板市场的筹建打下坚实稳固的基础。
  (三)建立培养人才队伍
  风险投资涉及广泛知识,如风险和财务,技术和投资企业管理。只有拥有很高的专业素质,拥有准确的判断力投资人员才可以能担任这一工作。而我国目前这方面高素质专业人员匮乏,有必要进行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培训工作。例如,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各类国家企业开设有关风险投资方面课程,设立风险投资专业,为风险投资事业提供前期高素质人才储备;聘请具有丰富风险投资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对在职风险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积极开拓视野,加深专业人员对风险投资的了解;最重要还是创造丰富的实际操作环境,让其在实际操作环境中多看、多听、多感觉、去不断摸索经验。
  (四)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建立适合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法律制度迫在眉睫。包括公司经营体制中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在公司运作体系中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投资限制投资、税收、法人股份处置等,应明确区分普通公司和一般公司。另外要竭尽所在法律范围内能为高新企业创业的投资双方提供不特别制约和约束的、相对宽松的投资环境,不能让风险投资市场产生一定的误解,错误地认为法律上因为缺少可进行操作法律细则,这些估计值对投资预期和政策条件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在制定法律法规上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查研究的具体情况,掌握好相应尺度。
  基于大量的资本市场讨论与研究,发现可以通过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培养高素质人员,完善法律法规等管理方法对风险投资管理方法予以解决,从而促使我国风险投资得到有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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