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立法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分布广泛,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生活质量也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一些环境问题,例如,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污染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本文主要针对农村固体污染物防治问题从法律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与探讨,并就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立法展开研究。
  关键词:农村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立法防治
  中图分类号: D922.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9.14.003
   迈入新世纪,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已经得到了明显改善。与此同时,广大农村地区的自然环境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污染现象,最主要的还是固体污染,虽然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条例,但针对一些具体情况。环境污染法规还存在一些漏洞,执法人员执法不严等情况屡次发生。从现状来看,优化和健全我国农村固体污染物防治法刻不容缓。
  1农村固体物环境防治法律现状
   就目前情况而言,农村地区的环境防治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通过查阅资料不难发现,我国城市固体污染物的防治法律法规相对农村而言,还是比较完善的,也得到广大城市居民的认可。但在农村地区,关于我国农村地区固体污染物的防治法规并不健全。对于现有的环境防治法律的落实程度也差強人意,存在执法人员执法不严的现象,再加上农村地区的居民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以及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低,人们的法律意识相当薄弱,农村环境防治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执法部门都有一定的环境监督管理权,所以,在开展实际的环境监督工作的时候,非常容易出现部门之间的权职划分界限不明晰的状况,而且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也对执法工作有一定影响。而我国农村发展的状况与城市相比可谓是大相径庭,即便我国农村具有完善健全的污染物防治法律法规制度和体系,但由于地方政府的不重视,其投入的资金很少,农村乡镇级政府的执法人员也是少之又少。基于这些问题,我国农村地区的固体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迟迟没有深入人心,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也起不到应有的威慑力。
   要想在农村实施固体污染物环境防治,具体工作会涉及很多的部门,如林业部门、水利部门,乃至农业部门等,需要多个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协同配合才能完成任务。正因如此,在实际的工作开展之中,常常会出现互相推卸责任,发现污染情况不及时处理,处置污染手段不合理,惩罚力度轻重不一等现象。另外,农村固体污染物防治法律制度以及体系等方面均有待完善,其执法部门的执行力以及威慑力都严重缺乏,基层环境保护工作部门进行实际工作时会出现无法可依的窘境,正是因为我国广大农村存在这些问题,不仅没有可依靠的相关法律,同时也极大地限制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2 完善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的措施
   要想我国农村固体污染物防治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务必要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进行优化和完善,这样才能提升我国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方面的立法与执法能力,让其有法可依,才能够更科学、更高效地为执法部门的执法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
   我国疆域辽阔,农村地区分布广泛,要想实现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的落实,就必须要对农村居民进行法律知识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以增强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以及环境保护意识,想要农村居民重视法律就必须要对其进行法律方面的知识教育,使其懂法,这样才能遵守法律,体现出法律的尊严。
   我国农村固体废污染物主要还是生活垃圾,以及一些建筑材料等,所以,要实现对农村固体废物的回收十分重要。城市里有垃圾车进行回收工作,而农村却没有专业的生活垃圾回收工作者,往往是在一些露天场所进行焚烧,但这样又会对农村造成大气污染,所以,确定好农村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农村固体废物数目没有城市里面的多,种类也相对比较单一,但存在分布面积广的特点,这给其回收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和不便。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以及提升其混合分类收集制度的有效性和完善性,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制定详细的废物处理方案以及废物分类标准,恪守基本原则与法律制度等措施,呼吁农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回收、自我利用,对于无法回收的固体废物,应放在垃圾池,地方政府再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3 结语
   由于经济因素以及农村居民的生活习惯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影响,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难以落和实施,地方政府应提高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加大对其资金投入,以及整理资源的注入,促进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黄莎.我国农村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3):182-187.
   [2]李全诚,高玮昕,孟莉.我国城市垃圾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知识经济,2012(24):32-33.
   作者简介:范作峰,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49444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