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吉林省环境质量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提升吉林省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引领经济新常态,实现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新的就业机会;有利于提高全省人民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提高;有利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关键词】吉林 环境质量 污染防治
  一、吉林省环境质量现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吉林省进入了环境压力的高峰期。在我省的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是近年来问题最为突出的几个方面,也是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需求关注最多的方面。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饮用水源。全省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2017年,全省14个主要城市共2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其中地表水源地21个,地下水源地3个;水质状况分别为:Ⅰ类水质的水源地1个、Ⅱ类水质的水源地4个、Ⅲ类水质的水源地13個、Ⅳ类水质的水源地1个,不达标水源地5个,和去年相比,饮用水水质状况略有下降。湖泊(水库)水质状况。2017年度,全省13个湖泊、水库中,曲家营水库水质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松花湖水库、新立城水库、石头口门水库、月亮湖水库、红石水库、山门水库、下三台水库、海龙水库和杨木水库等9个水库为Ⅲ类水体,水质状况为良好;查干湖水库、五道水库、二龙山水库为Ⅳ类水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和去年相比,湖泊水质状况有所改善。主要江河水环境质量状况。2017年度,辽河流域在吉林省境内共监测了4条河流,共计9个监测断面,达到本年度水质控制目标的断面有2个,达标率为22.2%,总体水质较差。其中,Ⅱ类水质断面1个,占11.1%;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33.3%;劣Ⅴ类水质断面5个,占55.6%。通过近三年对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表明,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没有明显改善,部分流域污染状况堪忧。
  (二)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通过近三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表明,我省的空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但改善幅度较小。2017年,全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开展监测和评价,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3.3%,同比提高了1.3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0%;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0%;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95百分位浓度为1.7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3%;臭氧8小时90百分位浓度为1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描述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氨氮主要来源于生活废水、农业化肥、化工工业生产及煤炭燃烧废弃物排放。近年来,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拉动了粮食生产,相应地,化肥使用量也随之增加。食品加工业和化工工业生产已经成为吉林省支柱产业,相应的氨氮固化工作进展无法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致使这几年氮氧化物浓度没有明显的下降趋势。除此以外,化学制药也是通化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其氨氮排放也是大气 NO2浓度增长的重要原因。
  二、吉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的主要举措
  (一)强化部署,高位推动,全面深入推进节能减排
  一是着力强化工程减排。推进燃煤锅炉污染治理改造工程,加快实施燃煤小锅炉整治项目,实施钢铁企业烧结机及球团脱硫、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电厂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等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十百千万”工程,推进新、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快实施重点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工程,实施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快工业集中区等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调整工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重点治理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暂停审批未按期完成任务地区的环评,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过快增长,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落后产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进区域能源、煤炭、电煤等消费总量控制,大幅度调整复合污染严重区域的煤炭消费布局,推动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供应和消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缓解区域环境与发展矛盾。2018年8月,针对吉林省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的现状,发布《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2016-2020)》,根据规划要求,我省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将从2015年的9805万吨下降到9275万吨以内,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从2015年的69.3%下降到63%以内。三是着力强化管理减排。落实减排监管责任,完善立体监管体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新建项目总量前置审批,实现区域污染物新增量指标与实际减排力度挂钩、联运。
  (二)防治结合,综合施治,全力抓好污染防治攻坚
  1、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2017年,吉林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吉林省清洁水行动计划》,突出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使全省重点流域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提高10.5%,劣Ⅴ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2.08%;积极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松花江环境治理工程项目98个,完成投资31.41亿元,实施清洁水体工程项目建设,完成64个,完成投资32.04亿元;加大水污染防治资金扶持力度,全省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6400万元,用于治理劣Ⅴ类水体和改善主要支流水体;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完成黑臭水体治理81个,完成比例为83.5%,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65家,完成比例为89%,“十小”企业36家全部完成关闭或搬迁,完成关闭和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61个,完成比例为14.15%,完成规范化建设的饮用水源50个,完成比例为86.28%,完成地下油罐更新改造1061家,完成比例为46.15%。整治黑臭水体,建立城市黑臭水体管理信息平台,细化分阶段目标和任务安排,向社会公布年度治理进展及水质改善情况。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深入开展松花江流域伊通河长春市区段、辽河流域东辽河辽源市区段及条子河四平市区段等城市黑臭水体的环境综合整治,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修复水生态系统。以吉林市为例,自吉林市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启动以来,2018年9月,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共排查出35个环境问题,已完成14个问题整治,完成率40%,其中吉林市本级9个问题全部完成,其他问题正在整治中,2019年底全部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2、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我省出台了《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并配套编制印发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工业污染治理规划等10个方面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大气污染的综合整治。省政府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向各地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下达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发布实施了《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了由省级环保和气象部门组成的大气污染监测预警会商机制。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机动车污染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制定并落实“黄标车”限行、禁行实施方案。2017年,全省累计淘汰黄标车32.7万辆,淘汰比例达到91%,达到了国家的考核要求。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货运输车集中治理和更新淘汰;严格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加快机动车环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及服务领域的应用,鼓励和支持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行为。在四平市调研中了解到,四平市积极推进油气污染治理,分区域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市区在用的加油站、油气罐车全部完成治理任务,这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二是不断强化煤烟型污染治理,实施燃煤小锅炉整治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动清洁燃料应用,大力发展热电联产、区域集中供热,按计划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对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除尘、脱硫、脱硝改造,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三)标本兼治,源头防治,改善促进结构调整优化
  吉林省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医药产业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例如长春市拥有比较好的制造业基础,在汽车、轨道客车等领域具有一定的产业优势;吉林市具有良好的石化产业基础。在现有优势的基础上,吉林省为促进结构调整优化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淘汰落后产能。吉林省加快淘汰炼铁、炼钢、铁合金、水泥熟料、造纸、火电机组等不符合产业政策、排污强度大、环境污染重、经济效益差的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增长,对电力、造纸等高污染行业严格把关;实施落后产能淘汰督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或行业限批。二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强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产业在大气、水源、土壤污染防治等节能减排低碳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通过高新技术和生态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把技术设备更新、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作为主要环节,提高设计、生产、流通、管理的效率。三是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轻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等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利用结构调整加强环境保护;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首要任务是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技术以及高效节能与环保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四是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煤炭的使用量;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制定煤炭质量标准,提高原煤入洗比例;推进机动车燃油品质的升级,加快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
  (四)系统谋划,狠抓落实,建立健全环保支撑体系
  完善的环境保护政策,就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技术水平条件下,为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阈值底线不被逾越和突破,以及为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目标需求而制定的环境保护政策,它更具有刚性和约束力。吉林省充分借鉴国外和发达地区先进的经验,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健全具有我省特色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一是健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坚持把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作为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率的办法。二是健全“谁污染、谁付费、第三方治理”政策,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由环境破坏者赔偿所致损失、承担治理成本;坚持和完善对超过排放标准向大气、水体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专门用于防治污染,对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实行限期治理。三是健全“强化环境管理”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和企业的环境治理责任,控制和减少因管理不善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2018年8月,四平市召开“美丽四平、幸福家园”环境保护法治宣傳专项活动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依法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和责任清单要求,落实部门承担的任务,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展示城市环保整治成果,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环境保护整治行动,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依法推进的浓厚氛围。
  三、结束语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提升环境污染防治水平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系统总结和重点部署,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
  作者简介:姚震寰,女,1982年6月27日,吉林省梅河口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区域生态环境。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49690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