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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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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6年6月,大连市成为国内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模式的试验区,在政策的指引下大连市医养结合发展逐渐有了起色。本文着重分析当前大连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参考发达国家医养结合发展的优良经验,提出了促进当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健康发展路径。
  【关键词】老龄化;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一、大连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概况
  所谓医养结合,是指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护理、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疾病诊治、治疗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等服务的健康的养老模式;并且会有医疗及护理相关的专业人士在相應的养老或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饮食调节、生活调养等健康服务;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据民政局资料统计,截至2017年底大连市有各类养老机构294所。养老机构多集中于甘井子区、金普新区、瓦房店市的医养试点地区。其他区域分布较少。其中有149所养老机构实现了医养结合。实现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占全市养老机构比例的50.68%。大连市医养结合的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2013年,壹品星海社区养老中心在大连市中心医院的努力下正式成立,它是大连市首家实现“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提供最全面的养老服务,例如:医疗护理、日常起居照顾、心理辅导等。这也标志着大连市乃至全国实施“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的开端,也能为将来全面实行“医养结合”打下基础。
  2016年7月,大连市马兰街道红凌日间养老中心开始向老人们提供专家医生的坐诊服务,这是实现社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关键所在。
  2016年8月,大连市先后成立了西岗站北护理院和北海景苑养老院,两所养老机构都采用了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模式。
  2016年11月,甘井子区辛寨子养老中心护理院成立,基于之前的单纯养老服务,加入了医疗服务,其宗旨就是“在医院医疗,在社区康复养老”,真正达到了居家养老的“医养结合”目的。
  二、大连市医养结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大连市医养结合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而缺医”。大连市目前大多数养老机构都采用“医养分离”的养护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养老机构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不足之处,或缺乏医疗能力或不具备医疗资格,简而言之,这部分养老机构不能为老年人提供他们所需的医疗服务。对医疗机构而言,全市还没有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业务,究其原因是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总体供给欠缺,一方面医院忙于看病,无暇顾及医疗养老;另一方面很多基层医疗机构受到政策、医保等多种原因制约,宁肯闲置医疗资源,也不肯开展医疗养老服务。
  2.“医而缺人”。大连市医养结合还处于起步状态,专业人才匮乏。目前在养老机构专职服务的医生护士数量很少,有资质的养老护理员紧缺,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各类养老服务人员平均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服务内容也局限于家政类。
  3.“人而缺管”。在行业管理层面,医疗养老缺乏统一的社会管理和监督机制。养老服务由民政部门主管,医疗服务由卫生部门主管,而具有医养结合特点的医疗养老服务则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民政、卫生都可以管,也都可以不管。
  4.“医养缺行”。在产业化方面,医养结合模式缺乏产业体系,医疗养老相关技术、产品、服务等也相当单薄,没有构成规模和产业链,医疗养老距离产业化还很远。
  (二)大连市医养结合问题的成因
  1.医养衔接水平低。目前大连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着“医”“养”衔接不紧密的问题。体现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连接不紧密;养老机构缺乏相关专业医护人员以及医疗设备;医疗机构自身内部功能设施不完善等等。
  2.缺乏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大连市缺乏对从事医疗养护行业人才的专业培养以及技能培训。同时从事医疗养护行业的人员普遍面临着薪资待遇问题以及职称评聘等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专业人才紧缺。
  3.政府多头管理,无法形成统筹兼顾。因为“医”“养”分属不同专业领域,所以一些相应的资源也由卫生、民政等不同部门调配,并且“医”“养”又要受社保、财政等要素制约,从而导致了政府的管理不协调,其他各部门无法形成统一的调度,无法统筹兼顾。
  4.发展规划不清,缺少政策优惠。目前,大连市缺乏系统的规划和政策支持来推进综合医疗护理服务模式,这阻碍了政府和民政部门推进这项工作。市政府对民政部门批准的养老机构床位实行补贴政策,但除现行医疗保险政策外,医疗机构缺乏财政补贴。
  三、大连市医养结合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落实相关政策,实现政府先导
  1.支持民企参与医养
  转变政府主导管理机制,加大对民营医疗养护综合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建立医疗养护综合养老机构,采用民营公共救助市场化运作模式,抓好支持和规范。
  2.健全医疗保险机制
  养老机构内设立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定点,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完善医疗保险报销制度,解决各地老年人医疗结算问题。医疗和养护的结合是由医疗保险作为支撑。与此同时,还需要将医保体系进行完善,以此向医疗保健与医疗养护相结合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行业规范监督及发展引导
  进一步明确老龄委员会、民政部门、卫生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权力和职责,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运行管理监督机制。老年医疗需求和就业空间迫切需要政策激活和市场培育,积极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相结合,使医疗与技术相结合,构建健康档案的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实现“智慧养老”。   (二)加强执业培训,保障专业人才
  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职业培训,建立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辅助医疗、养老服务相结合的队伍,为社会化、专业化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醫学、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人才,鼓励培养相应的人才。鼓励高等院校开展养老服务,结合学历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医学教育。制定养老服务职业资格标准,依靠事业单位和养老机构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养老服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才能上岗。
  (三)采取具体措施,探索服务模式
  结合大连市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可以探索各种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医养结合”健康服务新模式。
  1.全科医生居家医养服务
  目前,大连市基层医疗机构正在开展全科医生承包服务工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全科医生可以根据社区老年人、重病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健康评估和家庭实际需要,为社区老年人、重病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持续有效的个性化服务。
  2.社区医院延伸医养服务
  让社区和医疗机构积极加入到社区“医养结合”模式中。卫生院以养老中心为延伸服务点,配合健康随访、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心理健康服务,使老年人在不离开社区的情况下享受专业服务。二级以上有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床位数,做好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
  3.“养”“护”结合医养服务
  养老机构以各类养老护理机构为主体,被视为“功能社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部门。探索“疗养院+”和“卫生院+”的“医养结合”新模式。许多私人疗养院可以按照方便、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当地乡镇卫生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和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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