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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民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与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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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金融创新”,而推动农村金融创新,农民信用体系基础设施环境的改善十分必要。新时代背景下,农民信用体系凭借各方有利因素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然而,农民信用体系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依然存在诸多的问题。 因此,从现有的实际情况出发,挖掘出新农民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从而提出能够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完善建议,构建新农民信用体系是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的意义。
   关键词:新农民信用;瓶颈;完善建议
   一、新农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近年来,互联网的应用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其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互联网+农民信用体系建设”平台迅速崛起,为我国建设农民信用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分析 “互联网+农民信用体系” 的特征及存在问题,制定新农民信用标准体系,推进大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农民信用体系相关立法,加强监督管理和隐私保护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建设新农民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扩展农村信贷投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金融工作、打造良好的农村信用和融资环境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近年来,县联社牢牢把握住服务“三农”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方针,大力推行小额农户贷款,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乡镇创建等活动,有效的促进了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农村信用环境的转变。
   二、新农民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与完善建议
   (一)新农民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
   1. 新农民信用体系下,数据管理风险增加
   大数据中存在局部稠密与全局稀疏并存,整体重复与局部缺失同在,大量显式与丰富隐式均含,动态演进与静态关联时现,多元多变与异质异性共处,大量低值与可用稀缺等问题,导致安全风险出现在数据采集、存储、整合与分析等方面。并且在大数据背景下,各行业间联系密切、相互依存,一个行业的变化很可能带动其他行业的变动,这进一步增加了数据安全防护的难度系数,因此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应用和用户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刻不容缓。
   2. 农户缺乏诚信教育制度和“互联网+”观念培养机制
   现阶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为诚信意识建设,农村居民群体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投机心理,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不坦诚等现象造成了社会信任的缺失。目前,农户了解信用知识主要通过参与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征信知识宣传活动进行。虽然这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但由于宣传缺乏全面性和持久性,互联网使用知识的匮乏,部分农户对新农民信用体系建设缺少整体的认知。同时,在个人信用保护方面,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能力,导致被他人冒名办理信用卡、不了解担保责任为他人担保等影响个人信用的现象层出不穷。
   3. 征信数据体系不健全,缺少大数据技术人才
   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征信信息系统主要依靠于央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征信数据体系建设不健全,存在信息覆盖面狭窄、信息重复率高、时间滞后性等问题。较为完整的征信体系主要集中在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传统金融领域,而农民信用体系建设上缺少对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和处理的政策要求。并且建立健全的征信数据体系是一个较为繁琐困难的过程,因为建立征信体系的涉及面广,涉及数据繁多,不仅要做好数据的采集工作,更好及时做好数据的更新与维护。这对政府、银行和金融机构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需要这三方实现通力合作。此外,农村专业大数据征集技术人才的缺失,技术人才地区分配不均,也使得征信数据的准确性以及信用信息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
   4. 社会信用环境有待改善,农村金融市场不健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以及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是社会的信用体系并没有随之建立,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规范人们信用行为的条例寥寥无几。缺乏对造成社会严重信用危机,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损失等行为的惩戒机制。同时,农村金融市场有待健全。虽然近年来,国家相关机构在提高社会环境和健全农村金融市场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但大部分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和金融市场还是有待提高和完善。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主要由银行信贷、保险、证券构成,而股票、债券、信托投资理财的发展相对来说比较落后,不能良好的满足农户多元化需求,从而制约了新农民信用体系的建设。
   (二)开展“互联网+农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建议
   1. 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大数据的整合能力
   加速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互换平台,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共享、实行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统一征信数据标准和格式,以便进行规范化的信用数据融合, 提高大数据的整合能力。突破行业数据资源壁垒限制,实现各行业、各层次在技术、标准、监管等方面充分对接,减少最大程度的事前准入限定,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考虑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需求和现阶段的发展水平,以信用条件较好的乡(镇)、贷款农户或种养植大户为切入点,按照先易后难、由小及大的原则,在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现有的客户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各政府主管部门掌握的农户信息, 建立农户专属电子信用档案。推动农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步伐,防止重复征集,保障信息安全。
   2. 培育新农民信用文化,加大诚信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建设农民信用体系,提高民众信用意识, 打造“诚信”乡村,农村地区应在充分结合传统舆论工具和新媒体平臺的基础上,以宣传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目的计划、评定标准、实施步骤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对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力度。使广大农户深刻认识到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觉采集信用信息的主动性。 提高农户的征信认知水平及“互联网+”观念普及,要将农民诚信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倡导“诚信文明”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以乡、镇、村为载体的信用评价示范活动。实行奖励守信用户、制裁失信用户政策制度,使广大农民切实感受到“诚信”二字所包含的价值,助推良好农村信贷环境的形成。
   3. 加强互联网技术革新,培养大数据征信人才
   计划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将重心放在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与农村金融领域的深度融合。在此基础上, 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创新农村信用平台,将农民体系建设与大数据技术紧密连接;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进行技术革新,推进大数据征信研究,各基层政府应以培养大数据专业人才为重点,积极实施人才驱动战略,打造一支高度专业化复合型的大数据分析团队,将其运用于农民信用体系的建设中去。
   4. 营造农村诚信氛围,健全农村金融市场
   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整体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农村诚信氛围的营造。一方面,建立一个稳定且持久的信用知识宣传机制,定期进行信用知识的宣传,让信用知识宣传深入到每个人的生活中,全面提高社会的信用意识;另一方面,当地政府部门可以联合当地机构建立监督机制,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手段相结合,对于守信的行为进行表彰,树立先进模范;对于失信行为进行及时的曝光,充分发挥出媒体的监督作用。并且可以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纳入各项考核、评选中去,营造出一种“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社会氛围。此外,当地政府部门应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一个充分的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引导,防止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走向单一,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进而实现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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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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