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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财险公司之信保业务若干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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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对中小财险公司信保业务发展中若干问题进行分析,包括信保业务的不当绩效驱动安排、无相应业务资源积累及过度依赖同业信用、信保业务涉及的授信业务专业基础较差等問题,并给出实操建议。
  【关键词】中小财险公司  信保业务  承保亏损  风险控制
  商车费改极大提升保险公司对车险定价的自主权,大型财险公司凭借规模和管理优势不断挤压中小财险公司在车险业务的市场空间,中小财险公司纷纷试图提升非车业务比例、改善业务结构,寻求逆境突围,加之新车销量增速下滑导致车险保费增速放缓,非车险业务竞争愈加激烈。众多中小财险公司加大发展信保业务,个别公司存在盲目冒进、罔顾风险的情况,出现了浙商财险“侨兴债”巨亏11.46亿元及长安责任保险因P2P平台赔款导致偿付能力暴跌等重大风险。
  一、中小财险公司信保业务概况
  根据《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二条,“信用保证保险,是指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分为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除外)和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保证保险的投保人为义务人、被保险人为权利人。”财险公司一般设置信保业务部门对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进行管理,故本文不再对两种业务进行区分。
  据《中国保险年鉴》,2017年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主要掌握在平安产险(信保业务保费收入占比33%)、中国信保(信保业务保费收入占比31%)、阳光产险(10%)等大型财险公司手中。反观中小财险公司除浙商财险及长安责任保险外还有渤海财险等公司被监管部门勒令暂停信保业务。
  不可否认信保业务为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增信,盘活资金、提高资本效率,助力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充分发挥保险业保险保障、风险管理、资金融通作用。但中小财险公司盲目快上信保业务,在传统车险业务利润下滑时,再受信保业务亏损拖累,经营不善、盈利堪忧。虽就行业整体而言,信保业务实现承保盈利,但因承保质量和风控能力较差,中小财险公司存在信保业务承保亏损的情况。以下对中小保险公司信保业务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中小保险公司信保业务发展提供参考。
  二、将承保金额纳入绩效考核,利益驱动导致承保环节罔顾风险
  有中小财险公司在各级高管和机构的绩效考核中,将承保金额作为重要因子,影响高管及分支机构的收入,但管理层设计的绩效考核方案未设置承保亏损情况下的收入回拨机制。此类绩效考核方案将极大增加信保业务承保环节的风险,且因各分支机构在信保业务上的承保能力不同,也将导致信保业务成为不合理抽取以车险等传统险为主营收入的分支机构及部门绩效的途径,进一步造成管理混乱。建议中小财险公司股东及董事会,谨慎考量单独将承保金额纳入绩效考核方案的合理性。
  三、无相关资源积累,盲目跟风,仓促推出各类信保业务品种
  近年来适应市场需求的保证保险产品不断推出,诸如诉讼保全保证保险、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个人借款保证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保证保险等。
  大型财险公司依靠股东导流业务资源,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风控能力,借助金融信息科技,信保业务开展稳健,信保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强;中小财险公司及股东缺乏相应行业的业务资源积累,过度依靠同业信用、被转嫁业务风险,信保业务能力与风控能力较差,甚至在无可靠保险精算数据支持时盲目推进信保业务,信保业务亏损进一步蚕食了公司利润。如在2017年浙商财险因轻信广发银行假保函为“侨兴债”提供保证保险发生巨亏后,在中小企业不断倒闭破产的市场背景下,仍有中小财险公司在2018年加大承保P2P履约保证保险业务,而P2P平台上不乏此类基础资产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产品。另,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的复杂性,单个项目金额较大,若无相应的业务资源积累,盲目快上很可能快速积累风险,中小财险公司宜在相关行业数据进行精算的基础上,审慎推进该类业务;相较而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保证保险,因前者完成竣工验收、后者预付款占整体工程款比例较低且项目实施初期,风险较小。
  四、信保业务涉及的授信业务的专业基础差
  信保业务与传统车险业务不同,属授信业务,应重点考察基础资产情况,核查担保可靠性及还款来源真实性。在不具备银行等从事授信业务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之前,中小财险公司应审慎开展相关的信保业务。一些中小财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发信保业务,殊不知银行在中小财险公司没有风险定价能力时,将不符合银行自身风控要求的客户输出给财险公司,此类道德风险导致中小财险公司亏损。有些中小财险公司信保业务内部控制混乱、风控能力极差,在P2P保证保险业务中,甚至没有及时按照交易协议办理相应反担保措施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无法导致进行追偿。
  中小财险公司应深入挖掘保证保险可替代的、风险小的担保业务,如诉讼保全保证保险,其一般不涉及资产的处置,唯一的风险是因诉讼保全不能处置资产时资产的损失或者贬值,但这种风险极低,天安财险是业内第一家开发诉讼保全保证保险业务的财险公司,该项业务至今仍每年保持盈利。
  总之,中小财险公司在商车费改驱动下,调整业务结构、提升非车业务占比、发展信保业务时,应遵循审慎原则,因单笔信保业务金额可能极大,应对此类授信业务进行详细尽职调查,核查确保项目合法、担保措施足额、还款来源可靠,应针对信保业务办理反担保手续;对不熟悉的业务领域、没有相关资源积累的业务,不宜冒进开展业务,应根据信保业务精算数据,合理对风险进行定价后,再开展相应信保业务。
  参考文献:
  [1]肖莉.中国保险业非车险创新发展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9,(2).
  [2]潘文思.我国“债务履约保证保险”承保风险管理研究——以“侨兴债”事件为例[D].深圳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
  [3]张雅茹.我国信用保证保险发展困境及其化解之策[D].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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