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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矿产品贸易合作态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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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重要的矿产资源消耗的速度快于储量的增速,可持续性开采的能力较弱,资源的可持续供应能力严重不足,因此合理利用国际市场资源,增强我国资源战略储备成为维护资源安全的必然选择。“一带一路”地区有许多储量巨大的油气田、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是世界矿物原材料的主要供给基地,在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各国的油气、镍、铁、铝土、钾盐等是我国急需进口的大宗矿产品,而我国丰富的稀土、钨矿等资源也为相关国家所急需,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矿产品贸易方面互补性较强,成为双边开展能源矿产资源合作的重要途径。
  一、中国与全球及“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合作总体态势
  (一)中国与全球矿产品贸易总量及结构
  中国的矿产品需求保持增长,依赖国际市场的进口高于出口。数据显示,2013—2017年5年,中国与全球的矿产品①贸易额总计达20568.03亿美元。2017年,我国矿产品需求扭转过去连续3年下降的趋势,贸易额大幅增加,较2016年增长37.54%,是世界上第一大能源生产和消费国;据《中国矿业资源报告2018》显示,2017年,中国粗钢、十种有色金属、黄金产销量也均位居全球首位。从贸易进出口结构看,中国以进口为主,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对全球的矿产品贸易已经由顺差转变成逆差,2013—2017年间,5年的逆差额平均为2917.23亿美元,部分矿产品过于依赖国际市场。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矿产品贸易总量及结构
  “一带一路”沿线是我国主要的矿产品贸易市场。2013—2017年5年,中国与“一带一路”71个国家的矿产品贸易额总计达10824.15亿美元(见图1左轴),占与全球矿产品贸易额的比重为52.63%。分别从进出口看,2013—2017年,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出口额占中国对全球矿产品出口额的比重呈波动上升的趋势,中国自“一带一路”国家进口矿产品总额占中国自全球矿产品进口额的比重逐年下降。
  二、中国在“一带一路”矿产品贸易伙伴分布
  从贸易伙伴看,近5年,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始终是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前两大矿产品贸易伙伴国。2017年,俄罗斯(13.88%)、沙特阿拉伯(10.53%)、伊朗(7.09%)、伊拉克(6.63%)、阿曼(5.99%)、新加坡(5.50%)、韩国(5.37%)、印度尼西亚(5.37%)、马来西亚(5.12%)、阿联酋(4.52%)是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的前十大贸易伙伴国,十国矿产品贸易合计占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总额的70.01%。在双边矿产品贸易额均值以上的国家主要集中在西亚、东南亚和中亚地区。
  2013—2017年,沙特阿拉伯、俄罗斯、伊朗、阿曼均位居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的前五名,这些国家以石油资源为主;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矿产品贸易额排名下降幅度较大,从2013年的第8名下滑至2017年的第20名,双边矿产品贸易额主要集中在中国自哈萨克斯坦进口方面,分析近5年矿产品贸易的情况可以发现,矿物燃料、矿砂等产品近5年均处于同比下降的趋势,盐、硫磺等也在2016年才出现逆势增长,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矿产品供需关系正在发生变化;与新加坡、马来西亚矿产品贸易额排名波动上升(见表1),中国与新加坡、马来西亚进行贸易的主要矿产品均为矿物燃料等。
  三、中国各地区与“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分析
  从中国各区域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矿产品贸易看,北京、广东、山东、辽宁、福建、黑龙江是矿产品贸易的主要地区。2013—2017年5年,以上6省对“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总额均超过500亿美元,是我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的主要省区市。其中黑龙江以矿产品进口为主,其对“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进口额占该省与“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总额的比重接近99%。以2017年为例,黑龙江自“一带一路”国家进口的主要矿产品是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占比达92.33%,其95.11%来自俄罗斯,其次是蒙古,占4.89%。
  从2013—2017年每年对“一带一路”矿产品贸易额排名前10的省区市排名变化看,山东上升为第1名,2017年北京排名下降幅度最大,新疆上升幅度最大,黑龙江排名逐年下降(见表2)。“一带一路”国家是西藏、新疆、黑龙江、青海、甘肃对外矿产品贸易的主要地区,2017年,以上5省与“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额占其与全球国家矿产品贸易额的比重均超过80%,其中西藏、青海与“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规模较小,但占比较大;新疆、黑龙江与“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规模相对较大,同时占比也较大(见图2)。
  四、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合作类别分析
  从产品类别看,石油原油等是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矿产贸易的主要产品。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的贸易额占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总额的比重达85.22%。从更加细项的产品类型看,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额最多的矿产品(HS4位码产品)是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见表3),占比达49.41%。该类产品的前五大“一带一路”贸易伙伴国为俄罗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阿曼、伊朗,与这5个国家的石油原油贸易额占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石油原油贸易总额的79.80%;山东、辽宁、广东、江苏、浙江是与“一带一路”国家石油原油贸易额排名前5的省区市,这5个省区市与“一带一路”国家石油原油贸易额占31个省区市与“一带一路”国家石油原油贸易总额的比重达58.67%,以山东为例,山东的化工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条上的加工企业对原油的需求量较大,导致石油原油的进口量也较多。
  从贸易类别看,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以矿产品进口为主,中国从“一带一路”国家进口最多的矿产品是石油原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原油(见表4),进口额占比达54.64%,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原油进口国。从石油原油的流向看,山东、辽宁、广东、江苏、福建等22个国内省区市的主要进口对象国涉及俄罗斯、沙特阿拉伯、伊拉克、阿曼、伊朗等21个“一带一路”国家(见表5)。
  五、深化“一带一路”国家矿产品贸易合作的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矿业贸易合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继续夯实中国与相关国家在矿业领域的高层次协调机制,全面推动地质矿产领域的双边与多边合作。通过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等国际交流平台进一步拓展与有关国家的矿业交流与合作,促进矿业资本、技术等要素与资源开发与输出的需求有效对接,生产要素自由流通,形成中国对外矿业合作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投资协定等机制的谈判与签署,为对外貿易活动与投资合作降低跨境成本,畅通矿业领域的对外合作渠道。
  二是多元化矿产品进口渠道,保障战略资源安全。针对不同进口特点的矿产品,实施多样的进口策略,减少对集中区域国家的依赖,建立部门间系统协调的海外能源资源开发合作机制,从政治、外交等角度扩展进口渠道;鼓励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矿业公司走出去,构筑跨国矿业产业链,以协作保障资源安全。
  三是积极参与全球矿业市场,掌握全球大宗商品市场的话语权。积极参与国际区域性组织关于矿业倡议的研究制定,加强与相关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在矿业合作的政策沟通、市场交易、开发标准等的对接,推动形成全球矿业合作标准以及中国的主导能力;提升矿业资本运作的能力,逐步掌握在主要矿产品国际市场价格调节的话语权,提高在全球矿业利益共同体的号召力。
  注:
  ①文中涉及的矿产品包括HS编码的第25章(盐、硫磺、石料、水泥等)、26章(矿砂、矿渣及矿灰)、27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等),贸易数据均来自海关总署。
  (杨道玲,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张胜,海关总署统计分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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