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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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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在新时代背景下,河北省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就是为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目标。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就要从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建设、专业知识培训、法律职业共同体交流、构建人才评价模型等方面协调推进,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跟上潮流,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发展。
   关键词:法治工作队伍;社会主义法治;法官;律师
   基金项目: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学术年会专项:“新时代河北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问题研究”(课题编号:201908030101)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2月19日
   随着“四个全面”的不断推进,我国在经济方面和社会发展方面都进入了新的时代。在新时代背景下,无论是为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还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都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新时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的新要求
   (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必须以促进法治公正为中心环节。促进法治公正是法治工作队伍的基本工作,也是法治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中心环节。以法官为例,在案件的审判与调解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各项证据材料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与案件是否具有关联性,在综合分析各项证据的基础上还原案件真相。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裁判;以检察官为例,在履行提起公诉和审判监督的职责时要做到“慎思慎行”,要在综合查阅案卷材料的基础上,审查案件是否存在证据是否存在欠缺的情形,并依法履行自身職责。以律师为例,要在具有证据支持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要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详细分析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在庭审时据理力争,向法庭说明案件的情况以及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以达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减少当事人不必要损失的目的。
   (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必须以加强社会法律救助为工作主线。法律服务包含一定的公益性是法律服务有别于其他服务行业的关键所在,这种公益就是社会法律救助。法律救助的范围如何、服务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法治发展进程的重要标准之一。河北省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社会法律救助是不可忽视的工作,而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有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予以支撑。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必须扩大法治工作队伍的人员构成范围。传统意义上的法治工作队伍的人员构成主要包括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官、法官以及律师。但在新时代背景下,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的人员构成要比传统意义上的人员构成的范围有所扩大,除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外,还包括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以及担任法律类仲裁员的人员。人员构成范围的变化意味着法治工作队伍分工的精细化和复杂化,因此,法治工作队伍的人员构成不应仅仅限定在上述人员范围内,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以及从事法学教学科研的高校教师或科研人员亦应包含在内。
   二、新时代河北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意识、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队伍是党领导下的,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而工作的队伍,因此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一定要注重加强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的法治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或生活中仍时有违纪行为发生;有的法治工作人员并未在本质上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盲目推崇判例法制度和陪审团制度,诋毁我国的审判制度;有的法治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缺乏责任担当,对案件的处理不够精、不够细,致使当事人的利益受损;有的法治工作者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致使司法公信力降低;有的法治工作人员仍存在拜金主义,为了个人利益不顾法律的尊严。
   (二)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是法治工作队伍干好工作的基础,专业技能不够强,工作质量势必会受到影响。以法官为例,基层法院案件量大导致法官工作压力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情况,但法院是保证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轻则关系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重则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权益,所以这道防线是不能小觑的,而防线是否坚固,关键在法官的专业技能。其他法治工作人员也是如此,例如在一起案件中,由于律师未与当事人核实准确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导致《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填写的地址不是当事人能够及时签收法律文书的地址,导致当事人未能及时收到法律文书,错过了上诉期,致使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失。出现这一后果的原因就是该律师专业技能不够强,不了解《送达地址确认书》的重要意义。所以,提升专业技能对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三)人员交流融合协作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法治工作队伍是一个集合体,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内部交流融合协作。工作方面的交流融合协作包含思想建设、职业道德、学术观点、判例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人员方面的交流融合协作则主要是指岗位之间的调动与交流。在人员交流融合协作上河北省的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仍有待改进,尤其是在岗位调动与交流上,虽然我国有高校法学教师学者或律师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可以调任法官的相关政策,但这项政策的适用并不明显。
   三、新时代河北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对策建议
   (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及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及职业道德建设是河北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的基础与根基。法治工作队伍的主要工作涉及立法工作、司法工作和执法工作,无论哪一种工作,都要求法治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标准的政治立场、服务水平和恪守职业道德的工作作风。为此,一是要加强政治意识建设。要加强法治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树立对党忠诚的核心思想,做到信仰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加强服务意识及职业道德建设。法治工作人员要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心和出发点与落脚点,要始终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自身工作不违反相关规定。在工作过程中不滥用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重事实、轻感情,时刻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    (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法治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培训,首先使法治工作人员树立和培养自我提升的意识。自我提升是法治工作人员提高专业素养的主要方式,可以利用工作之余的闲暇时间和碎片时间潜心研究与工作相关联的法学知识与指导案例,以提升我省法治工作的整体质量。其次,相关单位或协会等机构应主动承担起组织法治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的任务,定期邀请法学教师或学者就某一法律专题举办讲座,向法治工作人员传授法学前沿理论和观点,并结合相关案例提出司法实践的建议。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交流及业务协作。法治工作人员的交流及业务协作对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是至关重要的。一是要加强人员的交流,让符合国家政策条件的律师以及法学教师学者进入到法官队伍中去。向法官队伍注入不同职业的法治工作人员的法律思维模式,有利于扩展法官队伍的思维方式和转变分析案情的切入角度,同时也可以使不同职业的法治工作人员了解法官的思维方式和办案方法;二是要加强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协作。比如,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可以邀请具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师学者等从事不同法律职业的法治工作人员共同对案件进行探讨、研究,在综合各方意见后,从不同角度全面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从而达到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办案质量、彰显法律公正性的目的。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要构建人才评价模型。人才评价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标准,也是有效监督机制,因此构建人才评价模型对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是十分必要和不可或缺的。在构建人才评价模型的基础上建设的法治工作队伍,必定会向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必定会加快推动河北省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河北的进程。
   一是确定全省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的规模。规模是人才评价模型的基础,法治工作队伍的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利用有限的岗位发挥高质量的工作水平,关键还是人才的质量。在确定规模的基础上,通过人才评价的标准考核出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人员的数量,计算出人才数量的差距,以确定人才评价的规模框架。
   二是确定全省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的人才评价标准。法治工作队伍人才评价可以从政治思想状况、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办案质量、办案数量、从业年限、当事人评价、社会法律救助情况、法律知识宣讲和法律服务下基层情况等方面进行。在确定人才评价标准后,可以对河北省法治工作队伍人员的当前表现分两个层面进行评价,一个层面是评价成型的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人员,另一个层面是评价具有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人员潜力的人员。
   三是绘制全省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的“人才地图”。通过对全省法治工作队伍人员当前表现进行评价,掌握相关人才信息,包括现工作区域、年龄结构、工作阅历及经验等。通过“人才地图”的绘制,结合河北各地对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人员的需求规模,可以实现人才调控与引进的目的,使河北省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始终处于平衡与高效的状态。
   四是确定全省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人才评价的长效监督机制。有效的长效监督机制是河北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的保障。监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人才评价过程的监督,确保在人才评价和考核工作中达到公平公正;另一个方面是对人才的后期监督,可以定期进行人才考核,督促法治工作人员不断提升自我,确保河北省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的长效建设。
  主要参考文献:
  [1]蔡蓉英.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理论探讨——以湖南省法治建设经验為例[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6.3.
  [2]王为华.着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J].理论学习,2014.12.
  [3]张佟鑫,李盟.依法治国视域下法治人才培养的创新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6.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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