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难题破解的对策建议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城市是国家和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治理水平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发展与稳定。生活垃圾分类是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和缓解“大城市病”的重要内容。在分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中存在知晓率低、准确投放率低、参与率低、资源回收率低以及持续率低五个突出难题的基础上,从健全法规制度、正确引导舆论、重视环保教育、加强检查监督以及应用新技术等维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必然性;难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99.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12-0139-02
  城市是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居住在城市为了生活得更美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城市发展的使命。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市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经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城镇化进程。迈入新时代的中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面向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要求,各级政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并强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意味着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到战略高度,而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標的应用之义。
  一、生活垃圾分类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逐年递增[1],且由于近年来外卖、快递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人均产生量仍在快速增长,垃圾问题形势严峻。近年来,由于居民对于环境健康问题更加重视,因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引起的邻避现象时有发生,建设新的垃圾处置设施越来越困难,现有的垃圾处理能力面临即将饱和,越来越多的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后端处置能力难以快速提升的矛盾正变得越来越突出。居民源头垃圾分类被认为是解决“垃圾围城”问题的关键,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已经实践了几十年。我国自2000年确定了8个首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迄今已有19年,经过多年探索,尽管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但收效甚微。治理好生活垃圾问题,是打造“绿色冬奥会”,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缓解“大城市病”的重要内容。
  二、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主要难题
  当前,城市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还很有限,一些地区仍停留在基础层面,各地区进展不平衡,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为习惯尚未形成,群众在垃圾分类方面的积极性和获得感并不强。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五低”。
  一是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低。目前,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是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也被称为干垃圾和湿垃圾。居民是垃圾分类的主体,他们的认知程度决定了垃圾分类的成败,但是由于垃圾分类缺乏广泛而深入的宣传普及,造成不少居民对垃圾分类意识和观念认同的缺乏,使得需要分类的垃圾混为一体,垃圾分类面临着流于形式的风险。
  二是生活垃圾分类准确投放率低。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是做好垃圾分类的重要环节。尽管一些居民知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但对垃圾分类的方法不明确,在处理垃圾时无所适从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分类行为习惯尚未形成,缺乏指导和监督,存在乱分类情况,增加了垃圾后续处理和处置的难度,提高了垃圾处理的总费用。
  三是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低。尽管一些居民能够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投放,但由于处理场所有限,日渐增多的厨余垃圾“无处可去”。同时,有毒有害和大件垃圾的末端处理也往往“没有着落”,最终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在一起。与此同时,还存在拾荒者从各种垃圾桶中翻找可卖钱的垃圾后,将垃圾桶内垃圾扔一地的现象。另外,还存在环卫部门在收集、运输垃圾时将居民分类好的垃圾再次混装混运。这些因素都影响分类成效以及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制约了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四是资源回收利用率低。目前,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如易拉罐、报纸、塑料瓶、废旧电器等具有经济价值的常常被拾荒者捡走,高价值的有机构愿意回收,低价值的少人问津;而对其他具有资源价值或容易造成污染的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的处理,很多地方仍处于空白。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与再生资源利用应是“两网融合”的,但现实中这两张网的衔接时有断点、堵点,从而严重地影响了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与良性的资源循环发展。
  五是生活垃圾分类持续率低。目前国家关于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规定较为笼统,没有对政府、企业和居民在生活垃圾分类中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对违反垃圾分类行为的惩罚标准的说明。垃圾分类立法及配套措施的缺乏,不利于垃圾分类义务人履行分类义务,对违反垃圾分类的行为无法给与有效地法律制裁,造成垃圾分类对于居民来说属于“自愿”行为,长效机制的缺乏使得垃圾分类治理任务异常艰巨。
  三、破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难题的对策建议
  第一,健全法规制度,确保垃圾治理有法可依。垃圾围城困境并非我国独有。发达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具体且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使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以日本为例,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再生资源使用促进法》等,对于违反上述法律的行为处罚相当严重。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此举标志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上海推进20多年之后,正式纳入法治框架。条例不仅明确了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对单位或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而且还区分单位、住宅区、公共场所确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并对如何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进行了规定。当前城市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低是垃圾治理的一大难题,现有制度既缺乏明确单位和个人垃圾分类的责任,又缺乏鼓励单位和个人主动垃圾分类的激励机制以及对违反垃圾分类行为的处罚措施,需加快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法律法规的具体细则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细则。   第二,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垃圾分类宣传效果。在各行业和领域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环保意识、社会规范意识和公德意识。采用宣传栏、组织主题活动、编写垃圾分类手册、举办演出、建科普基地等多种形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推出垃圾分类具体做法的宣传片,制作垃圾分类“问题解答”以及发达国家垃圾分类做法的相关视频,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等。专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网”,借助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介绍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和案例等。适度曝光垃圾分类实施过程中的正面榜样和反面榜样,监督居民、垃圾清运、后期处理的相关单位。对先进事迹宣传表彰,在树立“身边好人”的同时,对垃圾分类进行不得力的居民和单位适当曝光,发挥榜样作用,切实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形成宣传的长效机制,确定垃圾分类的宣传月,根据不同阶段开展宣传内容,凝聚共识,调动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
  第三,重视环保教育,培养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国外对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的培养始于儿童时期,从小抓起。以瑞典和德国为例,将垃圾分类概念引入学校,教育青少年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和环境意识。针对居民垃圾分类认知度低的问题,要将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编写垃圾分类“教科书”,在学校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组织参观垃圾填埋场等活动,教育青少年从小树立垃圾分类意识,以点带面,促进家长邻里关注垃圾分类,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和环保理念。
  第四,推进定时定点投放,加强对垃圾分类的检查监督。我国台湾地区实施“垃圾不落地”政策,具体措施是指街头不设置垃圾桶,垃圾车定时定点回收,居民听到垃圾车的音乐自行将分类后的垃圾倒入车内,如在非规定的时间乱扔垃圾会被处以罚款。台湾地区自实施“垃圾不落地”以来,每人每日垃圾清运量下降了50%以上,垃圾回收率从20%左右上升到50%以上[2]。针对城市垃圾投放准确率低的问题,推行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设置生活垃圾回收点,每天设置固定的生活垃圾集中回收时段,加强社区干部、物业公司人员、环保志愿者对垃圾分类的引导、检查和监督。对于不按规定分类的垃圾,清运人员有权拒收,有效避免垃圾混装、垃圾抛洒、垃圾不按对应垃圾桶投放的状况。
  第五,促进新技术应用,开展智慧垃圾分类。结合各地区实际特点配备智能垃圾分类设备,如智能垃圾袋发放机、加装数据芯片的垃圾分类箱、人脸识别智能可回收箱,以及智能垃圾分类云平台等[3]。在试点中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进智慧垃圾分类区域由小到大、内容由简到繁和标准由粗到细。但也要评估智能垃圾分类项目的绩效和可复制性,确保垃圾分类的低成本化。
  参考文献:
  [1]  谭文柱.城市生活垃圾困境与制度创新——以台北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为例[J].城市发展研究,2011,(7):95-101.
  [2]  張磊.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态维度——以政府生态治理能力为视角[J].行政论坛,2015,(6):9-13.
  [3]  宋国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难点与对策[J].人民论坛,2019,(12):70-72.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152265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