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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背景下湖北省猪肉食品安全的保障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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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是结合以往省内发生的猪肉食品安全问题,对非洲猪瘟背景下湖北省从政府到养殖产业链的关键节点和生猪屠宰的管理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关建议。通过政府的政策扶持、信息化的监管、快速便利的联通、机制管理、灵活协调合作的方法,建立从养殖到屠宰的生猪产业链生物安全体系,养殖环节,运输环节与贩卖环节和养殖企业加工环节的综合管理措施。从食品健康的角度分析,养殖户、屠宰加工企业和销售贩卖间的产业链协作互补机制,导致了生猪产业链的不灵活的机制和不足之处。所以怎样构建优质的生猪产业链,也是解决我省猪肉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思路,值得深入系统地研讨。资金投入的规模、政府支持度、经营者专业程度和能否加强产业链的合作意愿对猪肉规模化养殖的湖北省猪肉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的完善与否具有明显的效果。养殖场应加强成本管理和生产控制,生猪行业应加强产业链间的合作,政府应给予良好的指导和监管。
  关键词:湖北省;非洲猪瘟:猪肉产业链;食品安全机制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20.051
  1 瘦肉精事件
  在早些年,市场出现了一种健美猪,它颜色红正色泽光线,口感也很好,所以销量非常好。但接下来媒体爆出,有些地方采用“瘦肉精”来饲养猪,而受瘦肉精饲养的猪是对人体有很大的损害肉,而这些猪肉进入了双汇的专卖店。此次事件遭到曝光后,好多地区的双汇产品立刻停止贩卖,并立刻引起了国家部门的高度重视。而后,记者从“瘦肉精”事件工作组了解到,河南“瘦肉精”事件所涉犯罪者已经查清,发现并捣毁了事件的违法犯罪窝点。安全部门就违法犯罪的人员进行了抓捕行动,当然这种事件的背后都有政府公务人员的走后门关系才得以违法犯罪很久才被发现,所以也抓捕到了受贿公务人员几人,被立案调查。央视新闻称,在瘦肉精事件中双汇集团销售量横腰斩断。同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瘦肉精事故带来的影响进行的总结和规划。
  通过对双汇“瘦肉精”事件,我们结合其他事件可以看出,之所以追求“瘦肉精”养殖的健美猪,因为猪肉供大于求,人们追求更好外观和口感的猪肉,所以有些养殖户就通过这种方式来提升自己的猪肉竞争能力,说到底还是存在着市场猪肉调运统筹协调的问题,其中也存在监管部门的机制漏洞。政府监管方面动物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不完善和执法不严的严峻现状。揭示了我国监管部门的办事不力。总体监督方式不合格,对免检产品及其企业放弃监督,这是认知上的偏差。
  2 注水猪肉
  2014年中旬,央视等多家媒体曝光有些地区的猪肉品质问题,发现某地区存在着猪肉注水,使“注水肉”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我们可以看到国内发生过的“注水猪肉”事件,事故后地方政府都采取了反制措施,严肃追究事件的犯罪人员,但注水事件的犯罪人员一般都不会被处罚得很厉害,所以对后面的违法犯罪人员造成不大的法律威慑效应。那么我们就需要思考注水猪肉事件的关键点,是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注水肉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严重地影响了消费者身体健康,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通過对注水猪肉事件,我们结合事件分析出猪肉存在着养殖成本高、出栏时间久,而且冷链储运的费用高昂。所以有些养殖户通过注水的方式来得到更多的利益。同时也暴露出质监部门检验鉴定手段落后、政府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现状是注水过的猪肉也很难检查出来,检测结果都能符合政府条例规定,所以我们省的猪肉检验条例需要更严格,检验鉴定手段和技术亟须提升。
  3 病死猪肉
  病死猪是由于疾病或人员因素死亡的猪,而病死猪肉是需要通过掩埋或者焚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无害化处理。我省生猪养殖的基数很大,每年因为生病死亡的猪很多,所以,这些病死的猪肉一旦流入超市售卖销售就会损害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另外,随地乱埋和江湖湖海中的病死猪肉、生活环境周边的病死猪肉,更加会加剧非洲猪瘟等传染病瘟疫的传播几率,对我省的环节和卫生造成威胁。虽然病死猪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有些病死猪依旧会有流入到市场进行销售的隐患。与养殖散户相比,饲养规模大的养殖企业无害化处理更为符合规定,但总的来说我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仍有待加强;养殖户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认识不高;虽然政府严厉禁止病死猪肉流通到市场销售,但病死猪流入市场销售的风险仍然存在。
  通过病死猪肉事例可以看出,当生猪感染非洲猪瘟死亡后,根据国家规定猪瘟死亡的猪必须焚烧掩埋,养殖户就不具备继续养殖的条件。所以就有部分养殖户选择到另外两个方法来处理,也就是就地贩卖和冷链运输到别地贩卖。同时我省存在食品检测不规范和政府监管不利的机制漏洞。其实很多超市贩卖的猪肉产品普通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肉的来源在哪,所以很多的病死猪肉是通过一些猪肉加工产品进入消费者的生活的。比如香肠、肉丸。
  4 猪肉事故发生的诱因
  结合本文“瘦肉精”事件、注水猪肉和病死猪肉的事件以及非洲猪瘟疫情,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得出这些事故都有以下四点诱因:
  (1)监督政策不专业。很多时候,生猪屠宰企业监督管理工作一直处于混乱的管理模式,也就是职责不清,胡乱管理。所以政府管理能效低。通过三次猪肉事件我们发现,不少地方由于工作人员人数不够,导致对屠宰环节难有有效监管。
  (2)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不相适应。注水猪肉和“瘦肉精”养殖通常都在城市偏僻地区或者乡镇农村,而且养殖生猪本身也就不是人们常见的地方,所以不能通过依靠人民群众的举报来监管畜禽私屠滥宰、注水等不法行为。由于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少数地区乡镇监管站公务人员既从事屠宰工作,又承担乡镇屠宰监管监督工作,导致很少有时间进行监管,难以监管。
  (3)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不清。目前,屠宰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负责屠宰后收取加工费,他们认为生猪的来源和去向不关己事。这意味着非洲猪瘟导致的病死猪肉都可以通过屠宰企业加工处理然后贩卖给消费者。所以屠宰企业猪肉食品质量责任的欠缺,缺少监督职责。   (4)监管不严,有法难依。一方面,我省监管部门的权利分配不明,湖北省是政府直接管辖食品安全监管,但由于部门多,任务繁重,在面对监管时很多都推脱责任;另一方面,当前制造售卖病死猪肉的案件,大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定处。除非犯罪金额很多,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一般处罚不大,判处几年有期徒刑以及罚款,这也是好多违法人铤而走险甚至服完刑后继续犯案的原因,所以导致猪肉事件频发。
  5 湖北省猪肉食品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政府检验标准落后。本文的“非洲猪瘟”疫情充分说明了动物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执行性较差。不管在动物市场检验检疫还是在猪肉养殖户检验检疫方面,法律法规不完善一直是制约该项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而关于动物检疫检验虽然出台了动物防疫法规,在该法规体系当中,某些条例不够专业。造成了很多违法人员钻空子进行违法活动,严重威胁到畜禽动物市场安全。另外,法律法规在基层地区执行过程中也普遍存在执行性较差的问题,经常出现关系案、人情案,使得法律法规的执行性存在明显不足。在“瘦肉精”事件中暴露了动物检疫检验工作环节不细致。近年来,随着我省猪肉产业不断做大,猪肉市场的不断做强,在市场之经济中所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做好动物检疫检验工作,对保证动物市场安全,保证流入动物市场动物制品安全有重大现实意义。但是在广大基层地区的动物检疫检验部门,由于工作量较大,工作范围较广,时间紧,任务重,一些检疫检验部门并不能深入基层开展广泛性针对性的检疫,很多检疫部门经常疏忽管理,在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并不能根据规定开展细致的检疫检查,或者在检查过程中不细致,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不能够坚持工作原则,使不良猪肉产品进到普通老百姓的肚子中,损害健康。
  (2)监督不到位。文本列举的猪肉安全事故分析全部都包含有政府职责缺失的问题。动物检疫检验工作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其检疫检验结果能够直接影响到动物制品在市场中的流通,从而会间接或直接的影响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开展动物检疫检验的工作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共同开展监督,但从现阶段的监督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着监督缺乏、监督不到位的现象。在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由于缺乏严肃性、专业性和科学性,不能够对检疫检验人员的工作行为做出科学规范,使得某些检疫检验人员在工作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存在等靠要思想。如果缺少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动物检疫检验工作就会失去准确性,就很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工作机制不灵活。猪肉产业链建设缺乏统籌协调,生猪养殖户的猪肉无法贩卖,周边受影响的地区运输也极不顺畅。一个完整的猪肉产业链,要经过很多的环节,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在现实环境的运作中受外部条件影响很大,每个都不能独立运行,必须依靠互相协助合作才能有效运行。如猪肉饲养和饲料企业有关联,生猪流运输涉及交通部门,屠宰涉及政府监管部门,销售等政府部门、检验检疫等环节,然而产业链环节中协调合作能力很弱,影响了生猪产业链的发展。生猪产业链的建设是政府负责同意规划和建设还是由养殖企业养殖农户合作建设,现在无人知晓。在我省很多地方的生猪产业链是由政府畜牧部门负责规划和指导建设的,但对储存运输、屠宰方面和销售贩卖还无法提供对养殖户的帮助。
  (4)防控机制差。前面的猪肉事件中体现出我省的猪肉产业链还处于起步环节,在灾害面前抵御的能力不高,此次的非洲猪瘟事件导致湖北省猪肉价格上涨严重,而且生猪养殖规模很大的情况下管理也不尽如人意。如受天气影响大、易受养殖场规模的制约等,受非洲猪瘟的影响,既给养殖散户和养殖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也会产生有害的病死猪肉,危害普通大众的健康,导致生猪产业链的解体。如最近席卷全国的非洲猪瘟疫情,导致全国猪肉价格上涨严重。
  (5)企业主体责任难落实。双汇“瘦肉精”事件,说明了企业的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有助于增强养殖企业对产业链合作配合的意愿,其企业自己的学习制度有助于提升食品安全方面的意义层次,所以可以完善产业链之间的协调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机制建设。屠宰企业对自己行为认识需要提高,强化对生猪产业链的协调合作方式的认识,同时加强企业自己对生猪产业链的完善制度以及对生猪产业链环节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技术分享,以达到提高企业的生猪产业链行为技术。我们也看到了猪肉注水事件的始末,我觉得当屠宰企业不让这种违法的行为出现在屠宰场时,那么接下来的销售和运输也不会发生,更不会贩卖。所以,企业需要积极的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对生猪产业链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建设,提升自身的主体责任意思,最终加强生猪产业链的协调合作使各方获益。
  参考文献
  [1]聂赟彬,乔娟.非洲猪瘟发生对我国生猪产业发展的影响[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9,21(0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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