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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资产收益扶贫模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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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資产收益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大机制创新,是构建精准扶贫长效机制的有效路径。福建省三明市是首批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其开展的资产收益扶贫促进贫困地区的资源利用、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机制、扩展贫困人口的增收渠道。本课题通过对福建省三明市实地调研,归纳三明资产收益扶贫的模式,并提出构建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资产收益扶贫;精准扶贫;长效机制;三明经验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4月10日
   一、引言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资产收益扶贫在河北等省份逐步推行开来,取得良好的成效,成为创新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福建三明也成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试点地区。
   目前,什么是资产收益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有哪些模式、如何构建资产收益扶贫长效机制成为目前学术界探讨的重要课题。在资产收益扶贫的内涵方面,多数研究认为,资产收益扶贫通过把各种资源要素转化为资产,整合到优势产业平台上。余佶(2016)认为,资产收益扶贫制度的对象主要为自主创收能力受限制的农村贫困人口,目的在于将各种细碎、分散、沉睡的资源转化为资产。汪三贵、梁晓贵(2017)认为资产收益扶贫是指将自然资源、公共资产或农户权益资本化或股权化,贫困村与贫困户按照股份获特定比例获得收益的扶贫项目。
   在资产收益扶贫的模式方面,多数学者将资产收益扶贫主要分为资源收益扶贫模式和资金收益扶贫模式。向延平、陈友莲(2016)提出土地资源收益扶贫等资源收益扶贫模式和投资收益扶贫等资金收益扶贫模式。汪三贵、梁晓敏(2017)提出自然资源、农户和村集体自由资源或权益、扶贫资金直接投资等多种形式。
   在资产收益扶贫的作用及机制创新方面。曾盛聪(2016)指出,资产收益扶贫是一种更为精准的“滴灌式”扶贫,旨在为无业可扶、无力可扶的贫困农户构建起可持续的脱贫和稳定收入的机制。汪三贵、梁晓敏(2017)认为,资产收益扶贫在项目主体、参与度实现、政府职能等多个方面创新了我国的扶贫方式。
   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的制度性归纳;二是对资产收益扶贫具体模式及运行机制的分析。但如何实现资产收益的稳步发展,如何构建资产收益扶贫的长效机制,恰恰也是现有的研究文献较少关注的问题。因此,该项目总结三明资产收益扶贫主要模式,为全省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三明经验。
   二、三明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基本概况
   三明市是首批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所属的建宁、宁化、清流、明溪、泰宁5个县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占全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21.7%。三明市与连片特困地区不同,贫困人口分散,分布的区域广,区域达10个县(市),其致贫成因复杂。三明5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均为革命老区或中央苏区县,由于自然禀赋、发展基础、政策体制等因素制约,发展水平仍然较低。2014年三明市有贫困人口10.7万人,占福建省贫困人口总数的11.5%。由于三明市全面推行具有当地特色的“348”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并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12月三明市获批三个首个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之一,三明市采取了特色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扶贫工程,精准扶贫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自2018年起三明所属的泰宁、建宁、清流等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相继摘帽,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将实现全面脱贫。
   三明市自2016年起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在泰宁、清流等5个省级扶贫重点县,开展“扶贫资金量化折股”试点。2018年,《三明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2018-2020年)行动计划》中提出,要加快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的建设,进一步开展资产收益扶贫。三明通过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水电资源、旅游资源、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贫困户。截至2017年,全市有48个村开展扶贫资金量化折股试点,建宁、尤溪、泰宁等县积极开展水电资源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建立集体股权参与项目分红长效机制,以增加贫困人口的资产性收入。
   三、福建三明市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基本经验
   福建省三明市结合地区丰富的资源,开展了资源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和资金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为全省全国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的长效机制,总结可推广的三明经验。
   (一)三明市资产收益扶贫的主要模式。资产收益扶贫指的是“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1、探索扶贫资金量化折股增收机制。三明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量化折股给贫困村和贫困户,确保贫困户按股分红,贫困村集体能够获取稳定的收益。全市有62个村开展了扶贫资金量化折股试点,完成投资2,434万元,共有855户贫困户、2,668名贫困人口享有股权收益。其中,三明市财政投入资金1,000万元在首批11个村开展量化折股试点,目前这些试点村平均每个村分红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分红910元。
   2、开展土地资源量化折股试点。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鼓励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要素入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成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实现收入增长。如宁化县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对流转到公司现代农业观光园集中经营的贫困农户耕地,每亩以800斤干稻谷折价现金入股,每年给予贫困户收益不低于入股股份的120%分红。    3、开展水电资源收益扶贫试点。三明市积极探索水电资源收益扶贫试点,把水电资源开发收益合理确定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如建宁县黄埠乡有7个空壳村(贫困村),由乡及各村自筹资金50多万元,争取上级资金补助150万元,对乡属桃路际水电站实行技术改造,改造后年可增收43.3万元,新增收益30%分红给贫困村、空壳村,各村增加收益部分60%用于村集体收入,40%的收益用于贫困户分红,实现贫困户和贫困村双增收。
   4、开展旅游资源收益扶贫试点。该模式将当地的旅游资源转化为资产入股,选择旅游扶贫项目,获取的收益合理分配给村集体和贫困户。泰宁县、清流县等县区,建立完善长期、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将景区的资金、土地、林地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等,入股到乡村旅游企业等平台,贫困户依法获得收益。如泰宁县杉城镇际溪村、上青乡崇际村分别将100万元扶贫资金注入上青乡崇际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将贫困户作为会员凭“贫困户收益证”享受收益。
   (二)三明资产收益扶贫的减贫效果
   1、促进贫困地区的资源利用。资产收益扶贫将当地的资源转化为资产,投入到扶贫产业平台,使当地的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发展优势。如三明市泰宁县以及清流县等地,将贫困户和村集体拥有的旅游资源转化为资产入股,有效整合了当地的旅游资源,为贫困人口增收创造有利的条件,从根本上拓展贫困人口的发展空间。
   2、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三明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将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在不改变用途的条件下,量化为村集体及贫困户持有的股金,入股到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有利于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扶贫资金投入分散、瞄准偏差等问题。同时,有助于吸引较强经营能力、信誉较高的经营主体,促进当地扶贫产业的发展。
   3、扩展贫困人口的增收渠道。三明市将贫困地区的资金或资源,作为贫困户的股金投入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在促进贫困县产业发展的同时,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能够通过参与务工获得经营性收入;缺乏劳动力的贫困人口,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为其提供了参与乡村发展的机会,使其拥有了长期发展的保障,有助于从根本上摆脱贫困。
   四、完善三明市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的建议
   (一)三明资产收益扶贫面临的问题。首先,贫困户参与的产业风险较大。从三明多地的实践看来,资金或资产投入的多为旅游业、农业等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合作社或企业难以持续带动脱贫。其次,入股资金风险防范有待加强。资产收益扶贫投入的资金具有股权所有与经营分离、经营与收益分离等特点,资金安全成为亟待考虑的问题。最后,贫困户与经营主体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待完善。在资产收益扶贫的实践中,贫困户享受的分成比例往往低于其出资占股比例,实际收益有所减少。
   (二)完善三明资产收益扶贫的建议。首先,选好产业项目。各地要立足本地资源条件,重点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在产业发展过程中,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加务工,同时保证其能够按期获取入股收益,紧紧依托产业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其次,落实精准扶持的要求。一方面建立贫困户自我脱贫的激励机制,要优先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增强贫困户的内生发展动力;另一方面要明晰产权,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农村产权体系,规范资产收益扶贫的运行机制,保证贫困户的利益不受损。最后,注重防范风险。第一,用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财政资金,应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优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购买;第二,应选择经营能力好、信誉度高的企業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第三,强化风险防控,杜绝出现系统性的风险。
  主要参考文献:
  [1]余佶.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精准扶贫新探索[J].红旗文稿,2016(2).
  [2]汪三贵,梁晓敏.我国资产收益扶贫的实践与机制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17.38(9).
  [3]向延平,陈友莲.我国农村精准扶贫最优选择:资产收益扶贫模式[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8(6).
  [4]曾盛聪.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及其实现[J].探索,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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