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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中“达标扰民”环境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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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境信息透明度的增加,公众环境意识的日益增强,不少环境标准已不能跟上社会和环境的发展和要求,出现了“达标扰民”这一环境新现象。如何在现行标准前提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对此问题加以反映并解决,本文以重庆某企业为例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达标扰民 环境影响评价 标准
  
  1 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包围工厂、工厂位于城中”这一现象不断凸显,而公众对自我的环境权利也日益重视,对于身边的各类企业也不再视而不见,一旦出现环境问题,均会积极主动地向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因而重庆某食品企业在3年时间内出现了环保投诉次数年均逾百次,均反映其异味扰民。
  环保部门数次进行调查,采用了多种方法对该企业进行了解,数次监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排放浓度、厂界浓度均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要求,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而同时,企业也积极进行设施设备、尤其是环保治理设施的改造和升级换代工作,3年内投资逾百万,仍不能很好地解决环保投诉问题。
  我研究人员以该企业搬迁环境影响评价为契机,对该企业现有生产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和分析,发现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避免搬迁之后类似问题的产生。
  2 调查
  2.1 调查方式
  为充分了解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我研究人员拟定了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排污口监测、公众参与、实地踏勘等方式进行调查。
  2.2 资料收集与调查结果
  通过对生产过程和工艺的了解,其异味主要来自于葱、蒜、牛肉等辛味食物的蒸煮过程。2008年前,异味废气采用“一代”异味控制技术(煮酱锅局部废气收集+半自动高压静电净化器+异味控制器)处理后由风机抽至高空排放,当地环保管理部门收到投诉约150件/a;2008年后,调理车间通过技术改进采用“二代”异味控制技术,对高、低浓度废气分开收集和处理:煮酱锅局部高浓度油烟废气经三级隔油池后采用管道收集,采用“半自动高压静电净化器+填充式涤气塔+异味控制器”组合工艺处理后由风机抽至高空排放。同时,煮酱车间和冷却车间逸散的低浓度油烟废气采用“管道收集+填充式涤气塔+异味控制器”组合工艺处理后由风机抽至高空排放。经技术改造升级后,当地环保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减少至约40件/a,主要出现在极端气象条件下周边居民的偶有感知。
  此外,通过周边居民走访调查结果,采用“二代”异味控制技术后,200m外几乎未闻到过酱料异味。由此可见,通过技术改造升级,“二代”较“一代”异味控制技术更能有效控制酱料异味,异味达标扰民投诉案件减少率达73.3%。
  2.3 监测情况
  2008年前,实测排气筒排放口浓度和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但厂界及调理车间外600m范围内可闻到明显的酱料异味。
  2008年后,经技术改造升级后,实测排气筒排放口浓度和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正常情况下厂界外围环境基本无酱料异味。
  3 存在的问题分析
  3.1国家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太高,相关指标也无质量标准,造成异味达标扰民现象,不能满足环保执法部门监管执法需要。
  恶臭气体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目前,我国关于恶臭气体的环境标准仅有《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中涉及氨、硫化氢、甲硫醇等8种污染物以及臭气浓度(稀释倍数,无量纲)。由于恶臭气体通常是混合物,加之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对8种指标一一监测,针对恶臭污染物通常主要参考臭气浓度这一综合指标进行管理。
  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在无法确定污染物质的情况下,二级排放标准(新改扩建)为20(无量纲),意味着厂界处恶臭污染物浓度稀释20倍仍可被感知,而居民的要求是无异味,最终造成排放口排放浓度和无组织厂界浓度监测结果达标,居民投诉异味扰民,环保执法部门却无能为力。
  3.2 异味扰民投诉是历史、规划、社会、技术、气象、管理等多种因素所致。
  经进一步调查分析,该食品企业建厂时所在地是偏远农村地区,周边农田均规划为工业用地,虽然异味控制技术差,但由于无异味气体环境敏感目标,外环境状况简单,无投诉案件;2000年之后,随着城市化进程发展,该厂所在地调整规划,周边工业用地被大量调整为居住用地,最近居民点距离不足20m,常住人口与日俱增。
  而在建厂之初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考虑到项目能达标排放,厂界浓度也能达标,未达到设定卫生防护距离的条件,因而未提出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对周边规划无任何反馈和要求,因而造成项目周边居民楼林立,在发生极端气象条件下,或者异味处理设施管理不善等非正常工况下,形成最远可达600m的异味扰民现象。
  4 解决途径
  为解决现状企业与现行标准之间存在的矛盾,为企业搬迁提出切实可行而又能指导区域可持续发展,避免出现扰民现象的再次出现,在采取了国内最先进的“三代”异味去除措施后,已完全可以稳定满足现行标准。同时我研究人员考虑到尽量不增加企业负担,保障措施的切实可行,未进一步提出更高的异味去除要求,而改由建议该食品企业设置200m的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宜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做到企业内、外双重措施的保护。
  该防护距离已由环保部门反馈给规划管理部门,一方面对不满足以上距离的地块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对敏感项目的选址给与反馈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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