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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旅游保险及其发展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蒋莉琴 焦艳丽

  [摘要]近年来,旅游逐渐成为广大民众的一种时尚消费,随之而来就是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的概率急剧增加。如何规避旅途中的种种不测和意外风险,成为旅游者所热切关注的话题。我国旅游保险起步晚、发展慢,还存在不少问题,因而在剖析旅游保险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旅游保险;问题;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9-0142-02
  
  1 我国旅游保险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快速,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随着生活环境的不断改善,国内民众对生活品质也日渐重视,为摆脱一成不变的生活或缓和平日紧绷的神经,开始重视国内外旅游活动,旅游逐渐成为广大民众的一种时尚消费。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相对地不可预测的旅游风险也随时随地地增加。如何规避旅途中的种种不测和意外风险,成为旅游者所热切关注的话题。建立风险分摊机制,利用保险来降低、分散甚至避免意外发生的损失,成为人们确保其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实际状况却并非如此,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除了20%左右的旅客随团旅游由旅行社办理保险外,绝大部分出游者均处于无保险状态,每年至少应有70亿元保费潜力的旅游保险市场,实际却只有10%~20%的收入,8~9成的市场尚未开发。我国旅游保险的发展与我国蓬勃发展的旅游业相比,还显得很不相称,明显滞后。就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来看,如何发展旅游保险为旅游者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保障服务是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2 我国旅游保险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旅游保险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利益主体涉及旅行社、旅游者和保险公司等各个方面,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来探析我国旅游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旅行社方面
  旅行社业是个微利行业,在没有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尚且利润甚微,一旦发生意外,以旅行社本身为数不多的资产,远远不足以赔付受害者的损失。从目前旅游保险市场状况来看,旅行社是其主要购买方。一方面旅行社责任险作为法定险,是旅行社必须购买的,以承担旅游过程中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造成的各种损失的赔偿责任。但实际上旅行社提供的是一种中介服务,运营链条中涉及很多其他相关服务供应商,旅行社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多数出自于这些供应商而不是旅行社本身。由于旅游过程中利益主体繁多,事故、意外的责任难以界定,理赔就会很复杂。另一方面,旅游意外险在现阶段也主要是通过旅行社向游客推销或者代为购买的,但旅游意外险保单价格一般就十几元、几十元左右,旅行社销售意外险很难得到实际性的好处,积极性自然就不高。更何况旅行社向游客销售意外险还存在“道德弱势”,因而旅意险经由旅行社代销很难改善目前旅游保险的销售状况。
  
  2.2保险公司方面
  出于风险的考虑,保险公司在无法保证有效管理风险的情况下,还不愿意过多的涉足这一在国内还属于细分市场的旅游保险市场。虽然,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旅游保险产品的数量和种类都很丰富,涵盖了旅游过程中的各种基本风险,但产品同质化严重,保障内容也互有交叉,且在开发时多为满足当时特定项目的需要,产品间缺乏兼容性、互补性和开放性。同时各家保险公司在旅游保险产品设计上互相模仿,大部分产品相似度高,缺乏显著特点和竞争优势。在销售渠道方面,现阶段旅游保险的销售主要还是旅行社、机票点、网络三种形式,销售方式比较单一,再加上消费者传统文化的影响,传统意识的局限,造成了已有旅游保险产品也难以为消费者获知,旅游保险购买率自然不会高。
  
  2.3消费者方面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由于旅游险险种、保险业务办理的复杂性和相关部门对消费者旅游保险宣传的欠缺,消费者对旅游保险的认识模糊,不少消费者分不清责任险和意外险。另外我国国内的旅游周期一般短而频繁,消费者对风险认识不足,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识不到旅途中客观存在的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严重后果,而旅游保险产品又属于一次性消费品,因此游客购买的主动性较差。此外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低,赔付手续的烦琐和赔付过程中纠纷现象时有发生,使得消费者对相关企业缺乏足够的信任,这些都是制约消费者购买旅游保险的主要因素。
  
  3 我国旅游保险的发展对策
  
  购买旅游保险是规避和转嫁旅游风险的主要途径。因此,旅游消费者的保险购买意愿对于旅游风险管理具有相当重要的价值。基于对旅游保险个人消费者的研究成果和长沙市旅游保险的经营现状,本文从“客户、产品、渠道”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3.1建立早期风险预警体系,加大旅游保险宣传力度,增强旅游消费者保险意识
  (1)建立早期预警体系,做到风险预警,加强对旅游者的风险教育
  风险无处不在,旅游活动也不例外,只要有旅游活动就会有旅游风险。但是就目前现状来看,旅游者缺乏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针对这种情况,旅游管理部门应选择那些发生概率大、等级高、后果严重的灾害,进行重点预防。并采取一些经济和技术措施,如监督、检查、立法、环境监视等手段,密切掌握动态。此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利用一些旅游热点事件,引导和配合媒体通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教育旅游者,引导旅游者树立“买旅游就是买风险,买旅游也要买保险”的理念。另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也可委托相关研究机构进行旅游风险指数研究,对一些主要的热门景区、热门线路进行风险评估,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尝试建立发布旅游风险的常规预警机制。
  (2)加大旅游保险的宣传力度,增强旅游者保险意识
  目前仍有将近60%的旅游者不了解旅游保险,许多旅游者因对旅游保险不熟悉而缺乏购买意愿,因此建议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加大对旅游保险的宣传力度。可以考虑通过专业网站或旅游网站、短信息服务中心等宣传介绍旅游保险产品的特点和购买指南等;保险公司也可将产品宣传单置于银行、旅行社、机场等地方,增加旅游者对旅游保险的认知;旅游行政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可以综合运用网络、电视等权威媒体,以广覆盖面、高密度的方式,分层次、分时段进行宣传,在短时间内提升旅游保险的社会认知度。
  (3)加强旅游消费者市场细分
  旅游者类型不同,目的地选择不同,旅行方式不一样,活动内容不一样,都会使出险的概率及赔付率有较大的差别。市场细分主要考虑消费者的风险水平,在风险水平划分时,可以针对旅游者群体和旅游行程空间两个方面。在旅游者群体方面,根据游客类型,譬如消遣旅游者、商务旅行者、探险旅游者、老年人等,可以考虑消费者的年龄、职业、学历和保险知识等因素,来具体确定风险水平。在旅游行程空间方面,可根据国内游、出境游、入境游等加以风险识别、选择,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风险

规避与控制。而在客户潜力方面,根据消费者的个人收入和家庭收入,将其划分为大众客户、中等收入客户、高收入客户三个档次。不同收入的人,有着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保障范围。大众客户可能只需要基本的旅游保险产品,针对此类旅游者可推出自选式产品,对游客进行一定的引导,游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由组合选购旅游保险产品。针对中等收入客户推出多种类型的套餐式旅游保险产品,游客根据目的地、旅行方式、活动内容等因素选择产品。高收入客户经济实力较强,出游次数较多,针对这类游客可推出高质量的高端旅游保险产品,不仅能满足游客的个性化需求,而且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2调整现有旅游保险产品,大力推进新兴旅游保险、特种旅游保险
  在产品组合方面,充分调研,了解游客的实际保障需要。现有旅游保险产品已基本上涵盖了旅途中的各种风险,通过对现有产品的调整和组合能更有效的满足旅游者的需求。在产品保障内容方面,可以考虑适度调整赔偿额度以及意外和意外医疗的分配比例,真正提高对游客的风险保障程度;另外,紧急救援医疗与意外赔偿的结合已经在出境游产品中发展比较成熟,在继续完善的同时,境内游产品也可以借鉴此模式,大力推广,既可以为游客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又能很好的为保险公司降低风险赔偿的概率和额度,达到“双赢”。在新产品方面,大力推进新兴旅游保险、特种旅游保险。随着近几年自驾车、自助游等新兴旅游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游客对滑雪、探险、漂流等高风险特种旅游的追捧,而保险公司在此领域的产品则几乎是空白。要进一步促进旅游保险业的发展,开发出合适的产品是重要的。
  
  3.3积极创新销售渠道
  目前,国内旅游保险主要还是借助传统直销和旅行社代理销售为主,事实上依靠旅行社推销,增加了销售的中间环节,也就增加销售成本,而依靠传统直销方式发展旅游保险也是很难获得显著效果的,因此保险公司应积极创新销售渠道。积极探索电话投保、网上销售、手机短信投保等现代投保手段,考虑以互联网电子商务推动旅游保险的发展,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其他权威性、高认知度的网站加挂旅游保险网上交易平台;保险公司也可以考虑在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交通枢纽等处设立销售点,方便旅游者购买;加强与旅游相关行业的合作,比如航空公司,拓展旅游保险销售渠道;尝试跟各大超市、社区合作,使旅游保险成为人们出门旅行可以随时、随地、随意购买的日常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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