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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负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韩 冬

  [摘 要]为进一步提高对高校负债管理的水平,避免负债风险,应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效用;合理确定招生规模,防止高额负债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加大财政对高职院校的投入力度。
  [关键词]高校负债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4-0029-01
  
  1 高校债务规模及还款压力过大,对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利影响
  例如,某市有三所高校,其中两所高校因基建存在大额债务,且债务总额高达当年高校教育经费的总投入的2.58倍,是当年学费收入的2.4倍,当年需偿还债务占到当年收费的54%,偿债压力巨大。偿债来源主要是学费收入,该市高校的学费收入除1/3用于保障正常的教学支出以外,剩余部分主要用于清偿债务,学费收入过多地投入到基本建设中,必然导致经费对教学投入的保障力度减弱,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秩序。
  2 筹资渠道过窄,造成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从合法性上讲,负债的主要形式应是商业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高校取得建设资金的有效途径,高校扩招后政府提供一定建设性贷款的财政贴息也在某种程度上对高校引入贷款机制加快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进行了肯定。但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出台规范高等学校银行贷款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且银行贷款形式受当前的经济形势及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二是从实际情况看,负债的主要来源是通过“高息揽储”得到的校内集资。当然,其操作方式是直接违规的,但其操作灵活方便的特点决定了此形式所占比率较大。但单位对职工集资取款的约束性不强,且受外部经济环境影响较大,造成债务稳定性、可控性不强。三是从债务结构上看,隐性负债大量存在。建设资金的短缺必然造成大量工程欠款的存在,其典型形式就是工程欠款,另一种是通过委托理财形式,以教职员工名义从银行取得的授信贷款,来解决基建资金的不足。工程垫资建设及长期拖欠工程款,必然会形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经济纠纷等现象的发生,对社会安定产生相当程度的影响。
  3 筹集资金困难,筹资成本加大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借款办学这一经济业务事项提供了核算依据,高校扩招后,政府提供一定建设性贷款的财政贴息也在某种程度上对高校引入贷款机制加快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进行了肯定,在当前高校受贷款担保、信用等条件的限制,取得贷款的难度逐渐增大,基建资金筹集更加困难,有的高校不得不以高于银行基准利率10%~30%的利率取得贷款,由此而增加了筹资成本,造成单位的还款压力的加大,加剧了负债规模的扩大及还款成本的增加,也形成了新的负债。
  为进一步规范对高校负债管理的水平,避免负债风险,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效用。一方面要整合各合并校舍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效用,从管理上要效益,从而提高资产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基建规模,财政、审计等相关监督部门要加大对济南市高校基建的监管力度,从根本上杜绝济南市计划外基本建设。
  第二,合理确定招生规模,防止高额负债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从2005年起,国家审计署在连续两年的审计报告中,都对高校债务风险提出了警示,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合理确定办学规模,从而达到控制高校基建规模的目的,使《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的指标得到落实,促使学校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学生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上来。避免扩大办学规模,形成新的负债。
  第三,加大财政对高职院校的投入力度。一方面可以增大地区的品牌效应,促进高校的更好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全面提升当地高职人员的素质,为经济发展储备更多高技能人才,更好的促进本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但同时应注意几个方面:一是改变现有的财政拨款方式。现有的财政拨款方式是财政按单位级别和教职工人员编制拨款,与招生人数无关,建议改按省部属院校实行的按在校生人数拨款的模式,以促进高职院校的更好发展。二是加大对高校基建投入力度,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帮助学校改善财务状况,改变济南市高校起点低,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三是借鉴先进经验,加快高职教育的发展。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争取与企业联合共建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尽可能的减少学校支出,争取设备捐助,节约基建资金等模式。
  
  [作者简介]韩冬(1978―),女,山东潍坊人,大学学历,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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