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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汤晓黎

  摘要:富有特色的日本农村建设相对于欧美诸国,有着与中国国内更为相像的地方。从日本农村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传统、走富有民族特色的农村改革道路,并通过农协的组织,坚持走合作化的道路,到政府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积极保护和扶持政策,加强新农村建设法治保障等日本成功经验分析,探索日本新农村建设对中国农村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经验;新农村建设;合作化;农民素质;农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F312.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8-0125-02
  
  十六届五中全会召开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渐成为热门话题。在当前全国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热潮中,很有必要冷静地分析研究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富有特色的日本农村建设与中国“同属东亚国家,农业、农村的特点有许多相似之处。” [1]如何借鉴日本战后50多年来的农村村镇建设经验,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新农村建设的道路,是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一、日本新农村建设的历程
  研究表明,日本曾先后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后期两次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而且建立了强有力的保障体系,使其新农村建设一直持续至今,成为亚洲第一个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国家。第一次新农村建设于1956年开始至1962年结束,7年时间内日本农村的农田基本建设、水利、农村通电、发展畜牧业、公共设施、农村广播等领域公共设施得以建立。在强化农业基本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农民合作,提高经营水平。主要做了三项工作:一是确定推行区域,二是建立新村建设推进体制,三是加大对新村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随后经过5年的快速发展,日本农业和农村又面临劳动力不足、经营规模过小、机械化程度偏低、农民住宅居住条件较差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设施落后等一系列矛盾。为了有效解决这些矛盾,日本政府于1967年3月开始了第二次新农村建设。此次建设的宗旨是在第一次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基础建设力度,全面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水平,其主攻方向首先放在提高农业经营现代化水平上。为此,政府大量投资,强化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搞条田化、暗渠排灌、农用道路及农业防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改善生活环境方面,提出了“把农村建成具有魅力的舒畅生活空间”的目标,大力推进保护农村自然环境,实施改建和新建农民住宅,提高自来水及下水道普及水平,为农民建立集会活动场所,充实学校、医疗单位,建立农村保障制度并加大扶持强度。为解决农民就业问题,日本政府于1971年制定了《农村地区引入工业促进法》,鼓励城市工业向农村转移,为农民提供非农就业机会。此举不仅抑制了大量农民流向城市,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变了农村面貌。在政策与资金的大力支持下,第二次新农村建设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明显效果,大大加快了日本农业与农村现代化进程,农业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急速上升。
  二、日本的新农村建设的具体途径和经验
  “日本通过走合作化、工业化的道路以及政府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积极保护和扶持政策,实现了新农村建设目标。”[2]日本的新农村建设经验,有许多值得我国学习并借鉴。
  1.坚持传统及富有民族特色的农村改革道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日本坚持传统建筑特色,形成了精致而富有情趣的,民族特色鲜明、居住功能划分明确、适应防震需要的住区建筑形态;新时期的建筑虽然融入了一些时代的元素,但在外形上也基本以日本传统建筑形式为原形和基准,同旧式建筑的风貌区别不是非常明显,除了配备有一个比较西式的卫生间之外,外观上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到了日本”。
  2.通过农协的组织,坚持走合作化的道路。日本在坚持私有制的原则之下,大胆地走合作化道路,借鉴战前合作社运动中的产业组合的经验,广泛地组织了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并且借助法律的帮助,达到了100%的农民加入率。农协扩大了农业经营规模。通过农协的组织,农民的农业生产实现了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销售,变相地由一户的经营规模变成了一村的经营规模。通过综合农协,农民的剩余资金进入了农协的合作信用系统,农民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全部通过农协系统统一采购。日本农协组成全国中央联合会以后,成了日本战后政治力量中的一个突起的异军。农民投票权的确保,是战后日本自民党长期执政的主要因素。作为回报,日本农民也享受了政府对农产品尤其是国家管制的米价的长期稳定和上涨的安排,享受了政府对农产品的关税保护,享受了跟随经济高速增长而分享工商业的反哺的优待。
  3.通过立法,政府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积极保护和扶持政策。日本政府在1961年迅速模仿西欧各国,制定了农业基本法,提出了使农民职业者的生活和城市工人持平的目标,开始了政府施行积极保护和扶持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政策过程。这些政策如长期的农业保护关税,政府和农协之间就米价每年协商的机制,农田基本建设的政府资助,农业改良和导入大型农业设施的政府补助等。2000年日本政府又制定了新的农业基本法,把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保护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它是在现行农业基本法制定近40年后对农村政策进行的根本性的反思,新农业基本法不再在理念上强调农业是一个产业,而是接受农村工业化的现实,从国家粮食安全、生态保护和传统文化继承的角度,强调农村的社会地位。新的基本法在这方面提出了两个基本的理念,即肯定农业、农村在粮食之外的多功能作用,如土地保护、水源涵养、景观形成和文化传承等,同时强调可持续发展即不能为追求经济效益而无限制地开发农业资源,应当注意尊重农业的自然循环过程。
  三、日本经验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启示和借镜
  从上面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日本农村现代化发展是非常成功的,日本的新农村建设过程有许多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的地方的。
  1.重塑对农业农村的认识,是现代化农村建设理论形成的关键。借鉴这一思路,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点的农村建设理论,并研究相应的配套政策,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国内农业农村建设事业作好理论准备。从日本新村建设经历了几个阶段看,每个阶段目标不同,建设的重点不同,持续的时间也不同,是根据当时农村实际情况和经济特点,作出相应的发展规划,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面貌的改善。我国由于各地区发展不平衡,为此新农村建设不能按照统一模式在全国开展,应该因地制宜,做好长远规划,有步骤、有计划、分阶段进行。加速农业农村扶持政策研究,必要时在江浙沪等经济发达地区先行实施有别于国内其他地方的“农村农业发展分类指导政策”,并引导地方政府积极实施。可以借鉴日本农村建设区分不同发展阶段的规律,分阶段重点实施地区规划、防灾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综合环境整治、法律政策等专题工作,这也有利于力量的集聚。
  2.农村产业立法,相应的扶持政策,是支撑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从日本经验看,政府通过财政补贴与工业反哺农业相结合,促进农村现代化,日本也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后期逐渐注意到农业、农村发展问题,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日本当今的农村建设现状,也是经过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的发展积累而来的,特别是个别大型的工程已经经历了五轮之多的综合规划建设改造,历时前后数十年。在工业反哺农业方面,日本充分利用工业大国在生物化学技术和机械制造技术上的优势,支持农业实现良种化、机械化,提高生产效率。
  3.开发农村地区居民的民智,提高他们的素质,是可持续最有力的保障.通过适当的形式,增加学校教材中农村环境整治、建设事业的内容,并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各类形式的宣传、帮助活动,增进青少年一代对农村地区的了解和支持。重视动员全社会关注农村和支持农村建设,形成了“各行各业,支持农业”的社会氛围。对于我国来说,我国人力资源非常丰富,应该充分发挥优势,动员较高素质的人员下乡支农。如:提倡大学生下乡,指导农民开展农业生产,给农民讲授知识、提高农民素质;要把培养新型农民置于建设新农村的重中之重,鼓励城市有经验的教师下乡支教,改善和提高农村的教育质量;倡导农业领域的教授不定期下乡给农民讲授农业科学知识和各种种植技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鼓励城市里有经验的医生去农村支援农村医疗;鼓励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为农村提供资金支持,行之有效的大力发展农村各项事业。
  4.尽快建立起农村居民充分讨论和参与地方发展的渠道与机制。借鉴日本农村地区居民参与地区发展规划、战略,并充分发表意见的做法,在国内现行农村管理体制基础上,加强农村地区居民的意见交流和收集处理,在决定地区重大事务时由各村落派出代表参与归纳协商、意见交换,开展“与家庭对话”等,加强农村基层的民主参与机制。“要坚持农民参与的原则,切实为他们化解燃眉之急”[3]同时,将好的城市管理经验“移植”到农村的城镇管理,鼓励倡导制定各类村民公约与规范。
  日本通过坚持走富有民族特色的、合作化、工业化的道路以及政府对农业、农村、农民的积极保护和扶持政策,实现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我国与日本同属东亚国家,农业、农村的特点有许多相似之处。日本的新农村建设经验,有许多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准确把握并认真研究借鉴日本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必将对我国正在推进的新农村建设带来有益的启示
  
  参考文献:
  [1] 董栓成,于吉亮.中日新农村建设比较研究[J].农村经济,2009,(9).
  [2] 周维宏.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日本的经验[J].日本学刊,2007,(1).
  [3] 刘志仁.日本新农村建设的启示[J].北京观察,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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