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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企业内部审计模式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丁家兴

  重组改制几年来,伴随着经济技术的迅猛发展,未上市企业在市场开发、生产运行、经营管理等各个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产权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以及管理流程再造、新技术应用等,对内部审计多年来形成的传统模式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和冲击。面对这些挑战与机遇,如何在审计实践中创新和改革内部审计模式,调整内部审计工作的方式与方法,努力适应审计环境的变化,使内部审计始终融于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经营与管理之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内部审计存在的价值,是我们在审计工作实践中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对内部审计模式的理解和认识
  
  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内部审计模式有着不同的理解。我们认为,内部审计模式是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思维与基本构想,是组织和部署审计工作的整体框架,是决定内部审计工作方向和基本方式的根本因素,对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起着决定性作用。内部审计模式一般由审计定位与指导思想、审计基本方式、审计保证措施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内部审计定位决定了内部审计指导思想,指导思想又决定着审计工作的基本方式,审计保证措施促进审计指导思想、审计基本方式的贯彻执行,从而进一步体现内部审计的定位和作用。
  
  二、明确内审定位,创新工作思路
  
  审计定位决定着内部审计的职能与作用。经过内审工作实践,我们对内部审计的定位已经形成了明确的认识:内部审计是企业综合经济监督部门,是企业管理与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围绕企业的内在需要,为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服务。实践中,应当通过审计这一特殊的工作方式,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与服务职能,实现“审计―控制―管理”的协调统一。
  为了体现内审定位,必须在审计工作指导思想和观念上努力实现五个转变:一是审计定位实现从旁观者向参与者的转变,主动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二是审计目标实现以查错防弊为主向内部控制评价与风险评估的转变,为企业提供保证与咨询服务;三是审计方式实现以事后审计为主向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转变,进行全过程审计监控;四是审计职能实现从就事论事的单纯性审计向综合分析评价、提供咨询服务的转变,逐步扩大审计内涵,丰富审计信息;五是审计成果实现以追求单纯数字成果向追求审计综合效果的转变,最大限度地提升内审工作的综合价值。
  审计思想观念的五个转变,实际是要求审计人员重新审视内部审计定位、审计职能和审计成果的体现,重新明确审计目标、审计方式、审计程序的内容,在思想观念和审计方式上适应审计环境的变化,推进传统内部审计向现代内部审计的转变。
  
  三、改革审计基本方式
  
  为了体现现代内部审计工作思路,在审计实践中应当通过改革和调整审计方式,逐步建立“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程审计监督格局。
  (一)立足内部财务信息的审计监督。针对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电算化、网络化已普及应用的实际,通过改革现行财务审计的基本方式与手段,探索和推行财务审计的计算机辅助审计、开展“网络在线实时审计”等,逐步实现“动态监控、过程跟踪”的财务审计格局。这种以财务审计为基础,对财务信息进行事中监控的基本方式,能够进一步提升审计对企业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的保证作用,应当是财务类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
  (二)立足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对企业资金特别是对企业流出资金的载体――各类支出性经济合同,通过探索开展合同签约前审计、招投标审计,实现“事前参与”;通过结算付款前审计,实现“事中监控与事后评价”。这种以资金流为基本点的审计方式,是防止企业效益流失,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果的直接体现。
  (三)规范企业内部经济行为的审计监督。通过探索开展内部控制评价、风险评估等,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进行管理审计。诸如经营成果考核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等,对企业重要经营行为实现“事后评价”,从而将内审作为企业管理控制的重要环节,直接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
  通过改革上述各个领域的审计基本方式,使内部审计覆盖到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对企业重要经济行为实现全过程的审计监控,能够更好地体现内部审计的基本定位与指导思想。
  (四)保证措施。为了使内部审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式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必须实施强有力的审计保证措施。实践中,应当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来达到这一目标。
  所谓“制度化”,是将内部审计的有关规定在企业规章制度体系中得到体现。一般情况下,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如企业审计管理办法、财务审计办法、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合同审计办法等,直接明确审计的有关规定;二是通过与其他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在企业专业领域或其他管理部门的专业制度中明确审计规定的条款、环节。如在合同管理办法中明确审计条款、在干部管理办法中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条款、在经济责任制管理办法中明确经营成果考核审计条款等,作为审计制度的补充或辅助。这两种方式相互响应、互为补充,将内部审计在企业各个领域的制度层面实现全覆盖,为审计工作开展奠定制度基础与依据。
  所谓“程序化”,是将内部审计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之中,在各个管理或作业流程中落实审计环节,使内审成为企业重要管理或作业流程中的必经程序。如在企业主要经营领域中,建立“财务决算,不审计不决算”、“专项费用,不审计不认可”、“经济合同,不审计不签约”、“资产损失,不审计不核销”、“业绩考核,不审计不兑现”、“基建工程,不审计不结算”、“对外结算,不审计不付款”的关键控制点,由内部审计承担监控职责,使审计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得以确立,通过“控制”使内部审计达到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目的。
  所谓“规范化”,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在企业经营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制度层面,规范内部审计的目标、范围、具体程序与方法,使内部审计达到制度规范、程序规范;二是在审计部门内部,对具体的审计作业实行规范化管理,规范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使审计工作能够满足企业管理与控制对内部审计的需要。
  通过创新思想、转变观念,探索和建立“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程审计监督格局,加强内部审计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审计―控制―管理”的协调统一,必将增强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价值体现,应当成为企业内审发展的必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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