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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背景下农村家庭养老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 亿

  家庭养老一直以来是我国农村的主要养老方式。在传统的我国农村大家庭中,几代人共同生活,各取所需,其乐融融,这种养老方式也曾一度受到人民的普遍推崇。然而,城市化社会变迁的发展,使得家庭养老面临越来越多的压力。
  
  一、城市化对农村家庭养老的积极作用
  
  (一)使农村受教育水平提高。城市化必然伴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笔者走访了华容县宋市中学,统计了近几年学生流失率和升学率,与2000年相比2005年初中阶段的流失率从36.8%降到了18.2%,且初中毕业升入高中和职高的比率从2000年的46.8%升到了71.4%,尤其是升入职高的人数有了大幅度上升。这种情况的出现,首先归功于由于城市化带来的经济收入的增加,其次是由于劳动力外出打工促使思想观念发生变化,人们意识到了读书的重要性。教育水平的高低对农村家庭养老虽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人力资本投资。无论是从全社会意义上,还是从家庭内部意义上,最终都必将带来人均收入的增加,从而增加社会和家庭对老年人养老保障的经济支付能力。
  (二)带来经济收入的增加。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非农就业机会增加了,非农收入也随之增加,从而收入水平也在提高。调查发现,1999年华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788元,农业收入占58.6%,非农业收入占41.4%;而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678元,来自农业的和非农业的大约各占一半。根据农业部统计,2001年有8800万农村劳动力在流动就业。打工的总收入是3000亿元,平均每个农民来自流动打工的收入是367元,占到农民纯收入的15.9%。这些意味着农民收入的增加,越来越依靠非农收入的增加,而农民流动就业或打工收入是非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总收入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可能会增加老人的独立性,即使在家庭缺乏照料者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也有能力从外部购买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从而提高了家庭养老保障的水平,同时也使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成为可能。
  
  二、城市化背景下家庭养老遇到的挑战
  
  在城市化促进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提高的同时,也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总体功能趋于弱化。
  (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农村家庭养老形势严峻。人口老龄化是指老龄人口占人口总数比例大大上升的现象。按照国际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的7%则称为“老龄社会”。而在我国由于人口基数大、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人们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使得老龄化进程越来越快。2003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了0.96,占总人口比重的7.38%,同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了1.81个百分点。据人口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的比例将达到14.0%~17.7%,到2050年65岁以上老年人3亿左右,占总人口的20%以上,我国将进入老龄化人口高峰期。
  我国是农业大国,也是人口大国,其中农村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03年我国农村人口为7.6851亿,占人口总数的59.14%,老龄化问题在农村显得尤为突出。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55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表1)。与人口老龄化随之而来的是老年人口的供养问题,人口老龄化意味着提供经济支柱的劳动力减少了,老年人增多了。加之近20多年来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人口流向城市,从而导致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高于城镇,使养老的绝对需求量扩大。而农村经济落后于城镇,老年人的生活却主要依靠家庭,必将使家庭养老压力更大。
  
  
  (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家庭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在我国传统的农村家庭中,老年人子女多,几代人共同生活,经济上一体化,生活上相互协助,家庭能够为老年人提供充分的养老保障。而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和城市化的步伐,那些留在城市的农村人口,由于观念的转变、环境的变化、尤其是竞争压力加大,使得家庭规模朝小型化和核心化发展。核心家庭和空巢家庭开始成为当代农村家庭的主要形式。(表2)1998年我国农村家庭规模为4.30人/户,连续六年递减,2003年则减少到3.52人/户。据统计,当前我国农村核心家庭已达到85%以上,空巢家庭约占5%。对“4-2-1”或者“4-2-2”式核心家庭而言,一对夫妻要赡养四个老人,一个或两个子女,无论是目前的家庭收入,还是夫妇能够用于赡养的精力和时间都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由于家庭供养人的减少,能够负担老人的能力也就下降了。在目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而子女教育成本又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即使子女有赡养的时间和精力,农村家庭养老也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这样的结构如果单纯依靠家庭养老,将使年轻人不堪重负。而对于空巢家庭而言,子女由于不在身边,很难随时随地地了解老年人的衣食住行情况和健康状况,不能保证对老年人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的连续性。
  (三)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对农村家庭养老产生了消极影响。改革开放带来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也加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思想相对开放的年轻一代,受外界经济利益和环境的影响,开始陆续外出打工挣钱,有的甚至在城市定居。据调查,全国所有大中小城市(城镇)中,没有城市户口的估计有9000万,基本上都是来自农村的劳动力。虽然劳动力的转移是城市化的必然产物,但这些农村的主要劳动力常年在外,对农村老人的供养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一方面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农村家庭养老缺乏应有的凝聚力。我国农村产业结构已发生了变化,农民的家庭收入不再单靠传统农业,相当部分的农民家庭,父母在家种田务农,子女出外搞副业或打工,而且子女在经济上有较强的独立性,父母失去了全部掌管家庭经济的权力,也就失去了相应的地位,使农村家庭养老缺乏凝聚力;另一方面农村青壮年数量减少,造成农村养老资源的显性减少,特别是在精神上的慰藉、生活上的照料就无从谈起,子女外出打工,家庭对老人的经济支持出现了由传统的实物供给向货币化供给的发展趋势。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了农村老年人和子女生活上的分离,这种分离时间越长,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就会越淡,由此带来的是子女尊老敬老传统的下降,最终使农村老年人的家庭经济支持陷入困境。
  (四)价值观念的变化冲击着家庭“孝”文化。两千多年来,我国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便是“孝”,有“天下孝为先”的说法。然而,随着市场经济大潮和现代文明的冲击,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其利益观、价值观均发生了很大变化。现代社会的家庭观和老年价值观一步一步地替换着传统的家庭观和老年价值观,尊老敬老养老的观念和传统家庭伦理道德观念都已经开始淡化。伴随着老年人在家庭中财产所有权以及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传统生产技能、经验和社会关系等方面优势的丧失,导致他们在家庭中的权威和地位逐渐下降。据一项局部调查,在养老问题上,子女孝敬老人或基本履行养老义务的只占48%,在赡养问题上有分歧或矛盾的占40%,还有12%左右的子女不尽赡养义务。
  三、巩固农村家庭养老政策建议
  鉴于我国国情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家庭养老还将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下去,继续担当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要力量。
  (一)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是解决农村家庭养老问题的一条根本途径。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经济收入决定其生活质量。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基础的,当前制约农村家庭养老的最根本因素是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民收入低。所以,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从封闭的小农经济转向开放的现代大农业,壮大农村经济实力,才能为解决农村家庭养老问题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当然,继续减轻农民负担应该是其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二)强化家庭养老的道德保障力度。家庭养老是一种自然历史选择,其主要依靠舆论和道德监督。尊老敬老固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在生活中自觉做到。因而要强化家庭养老的道德教化力度,使所有人都明白尊老、敬老、养老是每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尤其是在如今“孝”文化受到冲击的背景下,加强道德监督尤为重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敬老、养老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养老意识;开展一些如“五好家庭”、“十佳文明户”的评选活动,以先进促进落后,塑造尊老爱幼的优良家风;在青少年中开展增强家庭价值观念和尊老、敬老的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家庭养老由伦理走向法制。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家庭养老仅靠人们的自觉意识难以维持,需要制度法规的硬约束。其一,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快制定和完善符合各地实际的地方性老年法规和相关条例。其二,健全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和敬老保证书的签订和检查兑现制度,并增加儿媳签名的内容,落实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其三,应将养老问题纳入人口管理范畴,甚至列入基本国策,让养老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
  (四)与社会养老相结合,逐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虽然我们要采取措施来加强农村的家庭养老,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已是必然的趋势。面对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逐步结合的历史趋势,政府应及早地进行引导,从整体上把农村养老问题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加强一体化管理。而国家在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问题上强调“农民个人是养老保险承担的主体”,国家在经费上不予投入。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时国家把注意力放在了城市,并在城市职工的养老保险方面有比较大的投入。事实上,城乡养老保障的二元格局有悖公平。政府无论是从公民权利、维护公平的角度,还是从稳定的角度看,都应该在农民的养老问题上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投入,优先解决无子女老人的生活保障,照顾独生子女老人的生活。
  从总体来看,农村城市化对农村家庭养老的影响是从多角度、多方位综合体现的。在城市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要发挥家庭养老的积极作用,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为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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